罗瑞卿评点公安宣传工作(汪文风)
来自:公安部  时间:2006-12- 06
  五十年代在公安部院内,每当罗瑞卿同志在近距离遇到我时,总要笑一笑,点点头,甚至说:“小记者,有空来扯一扯”。但我毕竟没有找他去扯一扯,我有些怯阵:他是堂堂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一办主任,公安部部长,大将;而我,虽说有的人称记者是“无冕之王”,但归根究底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一般干部。再者,几年的公安报道,包括误餐、出差的报销,与下面公安机关的联系,出入证件等事项,宣传室都事先为我办得妥妥当当了,似乎也没有碰到过需直接找罗瑞卿同志才能解决的问题。
  在与罗瑞卿同志的接触中,我感到他对我们这种小字辈格外亲切,而对一办、公安部的一些领导同志,反而很严厉。他经常关照我们这些小字辈,五十年代召开全国公安民警模范代表会议,在大会结束会餐时,他还专门向我们敬酒。有一次,毛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南海接见全国公安、检查、司法干部会议代表,在毛主席等中央首长和会议代表照相时,罗瑞卿同志看到作为记者参加会议的我,他马上把我拉到离毛主席最近的位置。
  五十年代,随着学习苏联的趋势,有关领导曾主张像苏联那样,把《光明日报》办成政府的机关报,因此,报纸加强了政法工作的报道。《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高丽生,专门带我到公安部政治部进行了联系。之后,作为《光明日报》驻公安部的记者,我主要从事公安工作的新闻报道。所以,在一办、在公安部,我听过罗瑞卿同志的多次讲话和报告。他总是反复宣传:
  “保卫工作十分重要,必须尽力加强之。”
  “对敌要狠,对人民内部要和。”
  “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
  “公安民警是敌人的死敌,是人民群众的儿子。”
  我认为,他是无比忠诚地力求使毛主席的保卫工作思想、理论、指示、政策得以实现的。
  罗瑞卿同志对新闻报道很有见解。他认为对敌斗争的新闻,尤其是在国际上具有影响的,处理一定要快,要赶在敌人报道之前。你慢了,人家造谣弄在前面了,你费很大的力气,都难以把先入为主的东西扭转过来。
  有一次,罗瑞卿说:“那个美国的《纽约时报》,给我画了一张大大的漫画,画了一个歪嘴巴,画得很难看。我们这些人,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在对敌斗争中挨了一枪,把嘴巴打歪了,这是光荣的嘛!有什么值得挖苦的!漫画的题材都找错了。”
  他的话逗得全场大笑,但他却不笑,他是在鄙视敌对势力的诬蔑,严肃地进行批判。
     “肃反”运动开始时,提出了两个案例,以兹发动。 一个是“李万铭案”。李万铭原是国民党的一个下级军官,解放后,采取私刻公章、伪造证件、招摇撞骗、装腔作势的手段,蒙骗了我们农业部人事部门的官僚主义,冒充我军的战斗英雄、高级干部,甚至作为出国的代表,混到国外活动。其实,当时发现类似李万铭的案件,还有许多起。所以说敌人钻进我们的心脏里面来了,是有根据的。为了从思想上教育我们的干部提高警惕,在罗瑞卿同志的号召下,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写了话剧《西望长安》。罗瑞卿同志还亲自组织了在报纸上对公安保卫工作的通讯报道。我记得在李万铭案件揭发以后,罗瑞卿同志严厉地批评了有关部门的官僚主义,有的同志还不服气,辨解说什么当时需要干部,对李万铭的假证件,就相信了。罗瑞卿同志对这种说法很生气,他说:“你没有干部,你就到大街上去拉嘛。大街上绝大多数都是劳动群众,拉来总比一个政治骗子好么!”诚然,这也是极而言之的气头话。另一个是“胡风案件”,把意识形态上的问题,错弄成政治问题了,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原因。当然公安工作方面,也有一定责任。
  当时对于公安工作的宣传报道,从公安部领导到《光明日报》社领导,是十分重视的。选题、采访(包括记者也参加某个重大案件的预审)、主题思想、谋篇布局等各个具体环节上,都经过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反复研究:怎么符合实际,怎么体现首恶必办、教育挽救绝大多数的政策。稿件写好以后,先是在公安部宣传室逐段斟酌,修改成文,大家都没有异议了,才送到《光明日报》社,再度研究修改,然后才打出小样,送罗瑞卿同志审阅。罗瑞卿同志审阅小样,不是只签个字、划个日期就算完事,而是认真地阅读,他既注重主题思想的发挥,又注重文字表述的恰当,改得较多,甚至标点符号用得不准确的,他也改过来。这样一来,不仅使我本人看熟了罗瑞卿同志那流利的行书,甚至连《光明日报》社的编辑、校对人员,也认识了罗瑞卿同志的行书字体。
  有一次,蒋介石在台湾的保密局长毛人凤,经过亲自谈话接见后,派周 宝、林邦者、潘舟弘等一批特务、海匪,组成“刮苍山行动队”,在浙江温州梅沃登陆,妄图建立浙江与台湾之间的所谓“交通船”,对大陆进行捣乱破坏。这伙特务被我边防军民一举抓获。我和公安部的有关同志,是迎着敌人赶赴浙江参加预审的。事后,在宣传室主任陆石、副主任赵明等同志的帮助下,以我的名义写出了《刮苍山行动队爬上海岸以后……》的长篇通讯,报导了此事。这个通讯发表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群众对我公安机关捕捉特务非常拥护。但也有人说,文章的细节写得太多了,不大像新闻通讯,有文艺作品的味道。我把这些意见告诉了陆石同志。陆石后来对我说,罗瑞卿同志就不同意这个意见。罗瑞卿同志说,难道文章非要写得干巴巴的才好么!
  1958年夏天,全国开展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有一天,罗瑞卿同志在中山公园作政治报告,他指出:“有的人说阶级斗争熄灭了,没有阶级斗争了。你们看嘛,最近报纸上登了《擒获十只拦路虎》,那些坏家伙在那里又是抢劫,又是杀人,又是奸淫妇女,这不是阶级斗争吗?阶级斗争熄灭了没有呢!”《擒获十只拦路虎》,是我在河北魏县采访漳河特大洪水灾害时,顺手牵羊捞的一个“外快”,是没有通过公安部的。其实,这是我的一个重大失误的意外收获:在魏县采访漳河水涨浪滔天的时候,我把笔记本丢掉了,那上面,有彭真、罗瑞卿张鼎丞、史良等诸多领导同志内部报告的原始记录,我吓得浑身出冷汗。不得已,找到魏县公安局,请求他们帮助找回笔记本。他们果真帮助我找到了,而且告诉我在那种农村小县,不会存在失密问题。在闲谈中,县公安局的同志提到了他们破获的十个抢劫犯拦路杀人、强奸、抢劫的事,我就此写了这篇通讯。想不到我这篇小小的通讯,竟然引起了罗瑞卿同志的关注。
  罗瑞卿同志对党、对毛主席、对人民无限忠诚,对下级关怀备注,很多 志对此都深有同感。1958年以后,《光明日报》的报道方针有所改变,政法工作不再是它的报道重点了,我被派到成都记者站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放在四川省委宣传部。次年,发生了庐山会议、反右倾运动。有一次,我奉命去省委宣传部看大字报,凑巧碰到任白戈同志。重庆刚解放时,白戈同志就任重庆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委员会主任,以后又任市委宣传部长,市委书记。我当时是西南《新华日报》的记者,工作上经常有来往,所以彼此较熟。他的夫人华逸同志,是女子师范学院的军代表,也是我工作中经常交往的同志。白戈同志问我在北京都干了些什么,我一一告诉了他。他又问我北京好还是四川好,我说四川好。他还开玩笑说:“小汪,你不要认为我们都想往北京去,故意这么说来宽我们的心……”
  我说:“那里呢!”
  接着,不知怎么就谈到了我在公安工作中的采访活动,谈到了罗瑞卿部长,白戈同志说:“罗瑞卿,我熟。”
  接着,谈到了他们在四川南充干革命,做党的地下工作,还同台演过戏的情况。我跟任白戈同志谈话比较随便,他对我谈话也很随便。他还考我:酒,数那里的最好。我故意说,泸州的老窑大曲,蔺市的郎酒。他说:“错了,错了!好酒,还是贵州的茅台。你知道为什么郎酒不如茅台吗?按说都是用的一江之水,为什么郎酒比不上茅台呢?”他说,原来,茅台的姑娘嫁给蔺市的小伙子。在封建社会,手艺只传儿媳不传姑娘,担心姑娘嫁出去后,把绝技也传出去了。在姑娘结婚的那天,老头在煮酒,猛然发现姑娘在门缝里偷看。为了使绝技不致外传,老头把一菠箩酒曲,一下子都倒入了蒸锅。从此,蔺市虽掌握了制好酒的几乎所有技艺,但就是掌握不了放酒曲的具体比例,所以至今为止,郎酒总比茅台差一点劲。我们是天南地北随意闲聊,但白戈同志所说到在南充与罗部长一起干革命,做党的地下工作,同台演过戏,则是非常认真的。
  1972年,我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工作,院里有位领导同志,曾与罗瑞卿同志一起在晋察冀工作过。当时,林彪已经垮了,但“四人帮”还在台上。那位领导同志对我说,他在晋察冀的时候,曾与罗瑞卿同志在一个单位工作,因某件事两人曾大吵了一场。罗瑞卿那时已是将军,他仅是个团级干部,但吵了之后,两人关系还是很好,可见罗瑞卿同志对待下级干部是宽宏大量的。这位领导坚决驳斥了林彪之流对罗瑞卿同志的诬陷,说罗是最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毛主席的。有几位新闻界的同行也对我说,罗瑞卿同志当公安部长期间,毛主席一出现在群众场合,罗瑞卿同志总是用自己高大的身躯保护着毛主席。可见是非自在人心,公道自在人心,善恶自在人心。尽管林彪、“四人帮”掌握了几乎全部的宣传工具,实施强加于人的诬陷,但还是未能取代人们的亲身感受和真切感情。
  有位将军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自古以来一台戏,才子爱佳人,奸臣害 臣。”这话是很有些道理的:焦大不会爱上林妹妹;红娘比之崔莺莺,要聪明得多,灵巧得多,品质也好得多(不会搞本来想与张生相爱,又反责红娘的穿针引线那套玩意儿),但张生爱的还是崔莺莺,并不对红娘动情。而忠臣呢,总是把心操在国家的安危、人民的安居乐业和丰衣足食上。奸臣却绞尽心机,去讨好迎合皇上,陷害忠良,而且还往往得逞。明君之明,在于亲“贤人”、远“小人”。我们无产阶级的领袖,理当从毛主席在湖南滴水洞写的那封信中,得到启示:“要兼听则明,不要偏信则暗,以免忠奸颠倒,造成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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