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瑞卿的故事(王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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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公安部 时间: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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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长子”的由来 1929年3月,中共中央军委派罗瑞卿从上海到闽西,参加当地游击队的武装斗争。不久,这支游击队与朱德、毛泽东率领的红四军会合。在一次干部会上,毛泽东注意到了罗瑞卿,看到这位同自己差不多高的长人,便问道: “你是北方人吧” “我是四川南充人。”罗瑞卿回答。 毛泽东略微惊讶:“哦,川湘子弟身材大都不高,可你我都是长子。” 从此以后,罗瑞卿便得了“罗长子”的外号。 罗瑞卿身高一米八零,在南方人中称是高个子了。可个子高也给他带来了灾难。1931年5月14日,担任红十一师政委的罗瑞卿,在指挥红军与敌军的激烈战斗中,一阵密集的机枪子弹扫射过来。个子高的罗瑞卿首当其冲,头部右颊中弹,由于动脉血管被打断,倾刻间满头满脸都是血,眼睛被血糊住了,头发也是湿漉漉的,很快血就把上衣也染红了。师长一面指挥作战,一面命令赶快把政委抬下去。这时罗已昏迷不醒,左侧颞颌关节已经击穿,颞动脉受损,出血严重。经过紧急包扎,罗瑞卿被抬上担架,翻山越岭,向后方转移,走了9天,才被抬到后方医院。在当时严重缺医少药的条件下,因伤情危险,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医生为罗瑞卿做了手术。手术基本上是成功的,但由于给颞颌关节复位时没有抬起来,落下了嘴不能张大的后遗症。讲话时只能咬牙切齿,没有笑容,于是罗瑞卿又得到了“咬牙切齿”的外号。到解放后,经过精心调养,面部肌肉有所缓解,也有笑容了。 进京后,毛泽东经常会见罗瑞卿,还不时在一些场合称罗瑞卿为“罗长子”。50年代,每个“五一”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在天安门广场,白天要组织游行,晚上有焰火晚会。毛泽东到场后,罗瑞卿就站在毛泽东的身后,负责保卫毛的安全。毛泽东常常风趣地说:“罗长子在我身边,天塌下来,有他顶着。”“罗长子往我身边一站,我就感到十分放心。”这些话充分表现了毛泽东对罗瑞卿的信任。 这就是“罗长子”的由来。 第一任公安部长选对了 1949年1月31日,北平市和平解放。3月2日,党中央、毛主席离开河北平山县西柏坡,23日到达北平,积极筹备建立新中国和成立中央人民政府。 罗瑞卿此时正在太原前线,他是华北野战军第十九兵团政委。太原攻克后兼任太原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主任为徐向前)。1949年4月25日,中央军委决定,第十八、第十九兵团编入第一野战军,向西北进军。罗瑞卿正准备率领部队出动,5月14日接到毛泽东的电报:“部队开动时,请来中央一叙,部队工作找人代理。”6月初,罗瑞卿向已经到职的继任政委交代了工作便乘火车到达北平。 几天后,周恩来找罗瑞卿谈话,要他出任即将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在政府成立之前称为中央军委公安部长)。罗提出,希望能随军南下,并认为由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出任公安部长更合适。周恩来对他说:各人有各人的事,李克农有李克农的事,你就不要讲价钱了。并告诉他,中央已经决定,今晚毛主席还要接见你,你就不要再提上前线的事了。 当晚,毛泽东在西山双清别墅接见了罗瑞卿。毛泽东一见面就对罗瑞卿说:听说你不愿意干公安部长,还要去打仗?现在就要建立新的国家政权了,我们都不干,都去打仗,那行吗?罗瑞卿认识到让他当公安部长是形势的需要,是党的决定,便愉快地接受了任务。 当时,党中央和毛主席是怎么选定罗瑞卿的呢? 其实,毛主席已经一语道破:现在就要建立国家政权了,我们都不干,都去打仗,那行吗?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战略转变,由打仗转变到建国,建立国家政权。而在国家政权中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又是首先要考虑的,因此正确选定一位能够足以担当此任的公安部长,就不能不是中央和毛泽东优先考虑的大事。在选定公安部长人选上,中央和毛泽东一定是设想过多种方案的。比如罗瑞卿推荐的李克农,党的保卫工作历史最久、经验最丰富,长期担任中央社会部部长,领导全党全国的保卫工作。但是也正如周恩来所说的“各人有各人的事,李克农有李克农的事”。当时中央已考虑把社会部一分为二,安全保卫归公安部,情报工作归情报部。比较起来,罗瑞卿更适合当公安部长,而李克农更适合当情报部长(以后李克农又担任外交部副部长、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全面统管情报工作)。 我认为中央和毛主席所以选定罗瑞卿当新中国第一任公安部长,显然还考虑带他本人的经历和才干。 罗瑞卿是一位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是中国工农红军和人民解放军身经百战的杰出将军,是毛泽东非常信任、亲自培养的好学生。公安和军队是保卫国家安全的两个拳头,彼此关系密切,第一任公安部长只能从解放军的杰出将领中选择。但是,公安部长又不同于一般的军事将领,他需要有更高一些的政治水平和文化水平。罗瑞卿参军前是高级师范的学生,在军队中又长期担任政治工作,把实践经验上升到理论,出过专门的著作,可谓是一位文武双全的人才。 公安部长除了有打仗的经验,还要有广泛的社会经验。罗瑞卿不同于一般工农出身的干部,他在参军前有丰富的社会经历,进过黄埔军校,在“西安事变”中随周恩来处理过复杂的局面,在解放战争初期的北平军调处执行部担任参谋长,与国民党和美国军方打过交道。所有这些,都使罗瑞卿具有极丰富的社会经验。 公安保卫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工作,关系到惩治坏人,保护好人的十分尖锐复杂而又十分细致的专门工作,有人说,是在刀尖上跳舞,不是轻易就能掌握的。而罗瑞卿恰恰是具有红军中担任中央保卫局工作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熟悉党的保卫工作的路线和政策。 然而仅有这些经验还不够,正如毛泽东在进城前说的,革命虽然胜利了,但是过去的工作只不过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我们熟悉的东西有些快要闲起来了,我们不熟悉的东西正在强迫我们去做。所以,新中国的公安工作,不能墨守陈规,要继往开来,在新的实践中善于接受新事物,掌握新经验,开拓新局面。这也是第一任公安部长必然遇到的巨大压力。而党中央和毛泽东相信罗瑞卿,这个身高一米八零的“罗长子”的双肩,可以承受这个压力,为新中国公安工作开拓一个新局面。 果然,罗瑞卿不负众望,经过十年的日夜辛苦,成为新中国公安工作的开拓者和奠基人。历史已经证明,中央和毛泽东当初选定罗瑞卿任第一任公安部长的确是选对了。 “国家安危系于一半” 多少年来,在公安系统中传诵着一句名言:国家安危,系于一半。就是说,国家安危,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人员担负着一半的责任。这使大家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多么重大,也感到这一责任对是多么光荣。 这句名言是从哪里来的呢? 公安部成立之初,罗瑞卿主持召开全国公安高级干部会议(后称为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1949年10月15日开会,11月1日结束。结束前,即10月30日,毛泽东、朱德、周恩来、董必武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罗瑞卿部长陪同下接见了与会同志。对公安工作的任务、方针、政策和业务建设做了重要指示。 在座谈中,周恩来对到会公安代表说:“国家安危系于一半,国家安危你们担负了一半的责任,军队是备而不用的,你们是天天要用的。” 这就是当时周恩来讲话的原文,也就是这句名言的出处。当时,办公厅副主任刘复之和我列席了这次会议,由秘书科长裴嘉担任记录。1994年公安部组织编写罗瑞卿传记和编纂《罗瑞卿论人民公安工作》一书时,编辑组还特地从档案馆调卷查阅了当时的原始记录,核对无误。 “要学南方人插秧” 公安部筹建之初,干部奇缺。尤其是需要一批高级干部作骨干。罗瑞卿报告中央军委,请求调军级干部五十名到公安部工作。毛泽东没有批准这个请求。他对罗瑞卿说:你的胃口也太大了,一下子要五十名军级干部,我一个也不给。你们要学南方人插秧,不要学北方人播麦子。用干部要少而精,不要一下子调许多人。 罗瑞卿按照毛主席的教导,在筹建公安部的机构和人员配备上,力求精干。经过周恩来总理的同意,公安部设政治保卫、经济保卫、治安行政、边防保卫、武装保卫、人事六个局及办公厅。政治保卫局局长由杨奇清副部长兼任。经中央军委批准,从军队抽调几名军级政治干部到公安部任局级领导职务:徐子荣任办公厅主任兼人事局局长,雷荣天任经济保卫局局长,卓雄任治安行政局局长,邓少东任边防保卫局局长,蔡顺礼任武装保卫局局长。稍后又成立了警卫局,调刘伟任局长。为加强公安部内集体领导,经中央批准建立公安部党组,由罗瑞卿、杨奇清、徐子荣、雷荣天、邓少东、蔡顺礼、卓雄组成,罗瑞卿任党组书记。 关于公安部的机构和人事配备,在公安部成立后,随着业务发展,作了多次调整。1952年4月,杨奇清调任中南公安部部长,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任命徐子荣、陈龙为公安部副部长。1954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撤销大行政区一级行政机构;9月29日,根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毛泽东主席再次任命罗瑞卿为公安部部长;11月1日,国务院任命杨奇清、徐子荣、许建国、汪金祥、周兴、陈龙、王昭为公安部副部长。 公安部成立时,以华北公安部和中央社会部人员为骨干,先后又从华北补训兵团、华北人民革命大学、苏南公学以及各地党委系统抽调一批骨干分子和青年知识分子,全部共有干部486名。这是遵照毛主席要学南方人插秧的指示组成的一个精干有力的公安部。 1950年1月经政务院批准,在原华北人民公安学校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央人民公安干部学校,即现在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前身。 “进了公安门,死了埋在公安坟” 人民警察光荣吗?当然是光荣的,有什么好怀疑的呢?确实是有人怀疑的。 警察,在解放前的国民党时代,往往是欺压老百姓,为老百姓所痛恨的。新中国成立了,不设警察不行,没有警察维持社会治安,还不乱套了吗?因此,新中国一成立,公安部即着手建立新的警察,叫人民警察,以区别于国民党时代旧警察。但是在老百姓眼里,一时还分不清新旧警察的区别。调来公安部工作的干部中也有一些同志认为当警察不光荣,会被人看不起。一批从军队转业到公安机关的同志,虽然嘴上说服从组织分配,心里却是不安心公安工作,总想着有一天改行,离开警察这一行。 罗瑞卿运用他多年带兵的军队政治思想工作的经验,在多种场合宣传人民警察与国民党警察的区别,回答了“做公安工作体面不体面”的问题。反复说明人民警察是人民自己的队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我们一定要建设一支为人民所喜爱,为敌人所惧怕的人民警察队伍。有了这支新的人民警察队伍,才能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的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为了让大家关心公安工作,罗瑞卿在公安部成立大会上,讲他自己原来不想离开军队干公安,但是国家需要,党的决定,他就下了决心:“进了公安门,死了埋在公安坟,干一辈子公安工作。”他的这番话深深打动了同志们的心,纷纷表示,罗部长都下了这么大的决心,我们一定要做到。 罗瑞卿说到做到,从1949年到1959年整整干了十年,直到中央决定调他去军队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他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公安部。在1959年9月公安部全体干部欢送他的大会上,他临别赠言中还勉励大家坚持公安工作岗位,坚持党委领导与群众路线,把公安工作做得更好。 1999年11月初。在公安部召开的纪念公安部成立50周年大会上,一批历经磨难而幸存下来的老同志,激动地表示:我们没有辜负罗瑞卿部长在公安部成立大会的誓言,干了一辈子公安,由当年的小字辈干到现在的老字辈,头发虽然白了,心始终是红的。英雄无悔,我们献身的事业就是英雄的事业。虽然许多同志已为公安事业献身,埋在公安坟,但是我们的队伍后继有人。全国公安民警前赴后继,正在努力奋斗,迎接新的世纪、新的挑战,做出更大的成绩。这一点是可以告慰先烈的。 东长安街四号 军委公安部成立于华北公安部原址——北京东城区东堂子胡同28号(后改编为49号)。这是解放前国民党法院的职员宿舍,一座破落的四合院。军委公安部成立后,罗瑞卿部长的办公室设在东堂子胡同对面的无量大人胡同一座很旧的小楼上。 由于机关逐步扩大,人员增加,北京市军管会又增拨一座办公楼,在天安门广场西南的西皮市街,是原来的北平市银行公会。这是一座三层小楼,是北京银行家聚会的俱乐部,房间有大有小,相当精致,却不适应机关办公之用。有一个小礼堂,可容纳三百人。1949年11月5日公安部的成立大会,就是在这里召开的。现在保存的惟一的一张公安部成立大会时全体人员的合影,就是三百多名干部密密麻麻挤在楼顶平台上照的。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华北各省市和山东省公安会议,第一次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都是在这里召开的。由于地方小,只能容纳公安部部长、副部长和办公厅在此办公,造成部属局级机构分散在几处,很不方便。 经过罗瑞卿的申请,1950年4月,北京市军管会将收回的东长安街四号(后改编为14号)原英国驻华使馆的兵营,拨给公安部办公使用。所谓英国兵营,是英同政府在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向清朝政府强迫征用的。兵营北临长安街,南邻东交民巷原俄国驻华使馆,东接原英国驻华使馆(解放后为英国驻华代办处),西靠公安街,邻近天安门广场,是一个很大的院子,用围墙围着,而向长安街的围墙上,还留有作战用的枪洞。解放前,英国人从不许别人进入,也没有人敢到墙外走动,更不用说向里张望,显得很神秘。院子里面树木甚多,房屋较少,都是使馆低级职员和工人的宿舍。作为公安部办公处,其优点是位置好,面临长安街,不足之处是没有一座像样的办公楼。罗瑞卿部长的办公室设在一座绿色平房里、大家叫它“绿房子”。平房周围是一片绿地,1951年召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时,毛主席就在这里接见了与会的同志。1958年建造历史博物馆和革命博物馆时占用了大院的西半部分,这座平房及其南北的房子都拆了。1953年至1955年,在院内先后建造了一座大礼堂、两座三层办公楼、一座四层办公大楼。此时,除预审局和监狱在秦城,公安学校设在复兴门外木樨地,基本上都在一个院子里办公,方便多了。 但是,英国驻华代办处与公安部办公楼仅隔一座矮墙,墙上装着铁丝网,彼此可以看到对方。工间操打羽毛球,一使劲就打到那边去了。1958年,北京市政府另辟使馆区后,英国代办处才迁走,公安部大院向东扩展到正义路。这个区域是北京市的黄金地段,中心的中心。使馆区花草树木丛中,有几座像样的楼房,其中大使楼建造精美,有小花园,住起来很舒畅。大家认为这座楼让罗部长住最适合。但是,罗瑞卿坚决拒绝了。他认为自己现在住的房子已经很好了,这座小楼应该接待客人,或者让工作需要的人去住。直到罗瑞卿离开公安部时,这座叫做“五号楼”的楼房一直空着,成为公安部住在部外的女局处级干部们夏天午休,以及“秀才”们写报告的地方。 这座大院,自从公安部进驻,结束了多年屈辱的历史,焕发起新的青春。新中国的人民公安工作在此开篇,奠定了全国公安系统的指挥中心。“文化大革命”中它没有被砸烂,如今又充满生机屹立在光辉的天安门的东南方。 四块金匾 1950年12月,罗瑞卿看到辛苦一年多,公安部和全国公安机关已经建立起来了,工作开始有秩序地运行起来了。1951年新的一年即将来临,用什么形式来迎接新年呢?他想出一个主意,制作一本《工作手册》送给全国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作为新年礼物。他亲笔写了序言,用了毛泽东为全军保卫工作会议的题词,又请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题词。1951年初,这本在当时来说装订精美实用的《工作手册》就制成了。各地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收到这份礼物,十分高兴。1953年,公安部建成大礼堂,就把毛、刘、周、朱的题词放大,高高挂在礼堂讲台的左右侧。左侧第一幅是毛泽东的题词:“保卫工作十分重要必须尽力加强之”。第二幅是朱德的题词:“要反对骄傲与和平麻痹的思想情绪,正确的执行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政策,坚决与反革命分子进行斗争,以彻底消灭一切暗藏的敌人。”右侧第一幅是刘少奇的题词:“加强人民国家的威力,坚决肃清残余的反革命分子,保卫人民。”第二幅是周恩来的题词:“加强人民公安工作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这四幅大红金匾为公安部礼堂和全国公安机关增加了无限的辉煌。 不要做“吴下阿蒙” 罗瑞卿担任公安部长,工作做得有声有色,显得很有本事。其实,他的秘密只是四个字:勤学苦练。 罗瑞卿一到公安部,即号召大家要认真读书,并建立了党组学习制度,按计划读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的著作,每周要集休讨论,每月要写学习报告。还设立两个学习秘书,组织和检查学习。罗瑞卿特别注重学哲学,要求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强调公安部出的文件,特别是向中央的报告,一定要在理论上站得住,不能在原则问题上出差错。他还经常把学习心得写成文章在报刊上发表。 对于公安保卫工作业务,他本来是比较熟悉的,是有些经验的。但是对新的情况下公安的主要业务,如政治侦察、行政治安、经济保卫、文化保卫、军队保卫、劳改等工作,他还是抱着从头学的态度,听汇报、看资料、做调查,向有知识的人虚心学习。对于各项重要业务会议,总是亲自出席,了解情况和听取意见,并同到会的来自第一线的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一起讨论。他在会上的报告,从起草到定稿,要反复修改多次,务必抓住问题,切中要害,推动工作。他历来反对说空话、套话、应付门面的废话。 罗瑞卿在毛泽东的指引下,认真读历史。他读了《资治通鉴》、《纲鉴易知录》、《史记》和其他史类书籍。毛泽东还不时有针对性地选出古人的传记,让罗瑞卿读,并鼓励公安高级干部阅读。有一次,毛泽东让罗瑞卿找出《三国志》中的《吕蒙传》,请人译成白话文,一同印发公安部局以上高级干部学习。罗瑞卿在学习会上传达毛泽东的话,说吕蒙是孙吴大将,周瑜去世后,他协助孙权都督三军,日夜很忙。孙权对他说,你现在执掌大事,不可不学。吕蒙推辞,说他“军中多务”,没有时间读书。孙权说,我不是要你整天读书当博士,但是应当涉猎书籍,见往事。你说公务繁忙,能比得过我吗,我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吕蒙听了孙权的话开始发愤读书。后来鲁肃见到吕蒙,经过彼此交谈,鲁肃大为惊讶,说吕蒙才略大有长进,已经不是当年吴下阿蒙了!吕蒙笑着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你老兄何见事之晚乎!”鲁肃非常感动,拜见吕蒙的母亲,与吕蒙结友而别。 毛泽东引用这个故事告诉罗瑞卿,公安部高级干部工作再忙,还是要读书,读书知事后,就不是当年“吴下阿蒙”了。 罗瑞卿和公安部的领导干部,形成一种自觉的、浓厚的学习风气。下班以后,常在办公室读书。当时,公安部南大楼晚上灯火通明,成为大院中动人的景观。许多老同志回忆当年的情景,印象还是深刻的。 不能比国民党的吴国祯差 北平市和平解放,国民党潜伏特务、散兵余勇和土匪不甘心失败,到处搞破坏。不是这里放火,就是那里爆炸,新中国公安工作面临严峻考验。 解放初期,北平的公共交通主要靠有轨电车运行。敌人为破坏公共秩序,扰乱人心,竟然在电车公司总场纵火,烧毁了五十多辆电车。周恩来获悉后,立即赶赴现场考察,指导查处。有人说,这是市公安局管的事,首长不一定要亲自去。周恩来则很严肃地说,吴国祯当国民党上海市长,遇有重大事故,必定亲赴现场。我们共产党管理下的北平市,出了大的事故,首长不去现场,难道我们还不如吴国祯吗! 不久,罗瑞卿从太原到北平,担任军委公安部长,经常以这件事教育公安人员,要学习周恩来的作风。遇有重大事故,主管部门主要人员,必须亲临现场考察指导,并迅速写出报告。从此成为公安部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有一次东华门翠明庄招待所失火,这里曾是著名的北平军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团办事处,虽然楼不大,但有文物价值。大火发生,立即报告了罗瑞卿,他正在主持一个重要会议,不能抽身,但立刻让办公厅主任赶赴现场考察,把情况向他报告。 罗瑞卿事必躬亲的作风是一贯的。他担任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期间,走遍了国防前沿,爬山涉水,登上海拔200多米的高山哨所,深入到舟山某部视察国防工作。 雷厉风行不许马虎 罗瑞卿办事雷厉风行,对人对己都很严格,他要求要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允许办事拖拉,不负责任。在他领导下工作,真是战战兢兢,稍有差错,稍有马虎,就立刻受到批评。他对在他身边工作的办公厅的同志,要求更加严格。我们挨了批评,就检讨改正。有一段时期没有听到罗瑞卿的批评,正当我们自以为还过得去的时候,罗瑞卿突然在办公厅送给他阅的一份报告上对我们提出了非常严厉的批评:“王仲方同志并转徐、刘、李:你们三位办公厅主任一位秘书处长,这样的事自己不动手,随便交给一个秘书办,办了以后,你们又不严加审查修改,不管要得要不得,就一下子推给我,实际上是你们指挥我办,好像你们是首长,我是你们的办公厅主任或者秘书一样。我对于这事是不满意的。请你们以后不得再这样。我之所以要这样严格批评你们一次,是因为类似这样的情形,实在不只一次了,有好多次了,我早就提批评了。”办公厅的领导看了也很震惊,做了认真系统地检查,提出切实改进办法。 罗瑞卿批阅文件,都是亲自动笔。凡是要他批示的文件,他都写上自己的意见,态度鲜明,文字准确,没有模棱两可、含含糊糊让人无法捉摸。下级送他审阅的文件,他也要求注明自己的意见,不能敷衍偷懒。有一位同志初来不久,按照一般机关办事的习惯,老是在送阅文件上写上“请部长审阅”。罗瑞卿就批评他是“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对人触动很大。雷厉风行,不讲客气,这就是罗瑞卿的作风。 这个作风也不是罗瑞卿独家树立的,是从毛泽东那里继承下来的。1950年10月9日.毛泽东指定彭真、罗瑞卿等同志代中央起草《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后简称“双十指示”)。罗瑞卿同彭真等同志一起连夜起草,于I0月10日凌晨一时写成指示稿,送交毛主席,主席立即审改,于晨八时批准付印,当天就向全国发了这个文件。这样的范例,这样的言传身教,深深地教育了我们,终身难忘。 炸弹不许过韶关 1951年5月,全国镇压反革命运动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公开的反革命分子反动气焰被打下去了。但是隐蔽的反革命特务破坏又日益猖獗起来,在武汉、汕头、广州、西安、油化(乌鲁木齐)等地放火破坏,造成很大损失。6月15日罗瑞卿亲自起草批语,以公安部名义,向全国发出通报,指出各地务必加强对于隐蔽反革命之侦查破案,对捕获现行破坏之反革命分子,必须严加惩处。万万不可松懈,给反革命分子进行破坏的空隙。 50年代中期,国民党特务机关在美国间谍机关的支持下,网罗、训练了数以百计的行动特务,制定了各式各样的爆破计划,准备在“五一”、“十一”等节日到大陆、首先是到北京搞爆破,大有想把大陆炸个天翻地覆之势。罗瑞卿十分关心全国特别是首都的节日安全,指示公安机关一定要把好祖国南大门,“炸弹不许过韶关”! 这是一场十分紧急、激烈和复杂的斗争。各地公安机关紧急动员起来,侦察与情报相结合,充分发挥秘密工作和群众工作配合的优势,把运进大陆的炸弹运转渠道、落脚点和行动特务的绝大部分控制了起来。1956年到1958年,同民党特务陆续运入大陆的定时炸弹和纵火器等四百余件,都落入“如来佛”手掌之中。行动特务六百余人,或被捕获,或投案自首。炸弹只响过三颗,一颗在广州深圳铁路线上,破坏一根铁轨;一颗在中山县石岐镇,都未造成大的损失;只有一颗由于检查不严,在缴获后运送途中爆炸,江门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牺牲。此外,有些特务不敢到大陆来,便在与大陆交界处的香港、澳门一侧引爆几颗炸弹,港澳报纸一登报,特务就可以向台湾特务机关“邀功请赏”了。经过广东省和广州市以及各地公安机关的共同奋斗,罗瑞卿的命令得到彻底完成:炸弹一颗也没有过韶关。 活捉段云鹏 罗瑞卿一出任公安部长,即着手部署隐蔽战线的斗争,斗争对象是美帝国主义和台湾蒋介石集团派进来的特务、间谍,还有原来就潜伏在大陆从事破坏活动的特务、间谍。 这批特务中一个最厉害的家伙就是号称“赛狸猫”的飞贼段云鹏。他从小练武,能飞檐走壁。北平解放前夕,北平市长何思源家里被安放定时炸弹爆炸,何思源夫妇受重伤,何的一个女儿被炸死,这起惊动中外的爆炸案,就是段云鹏干的。解放后,他曾经三次奉命潜入大陆,在京津地区组织特务策划了北京火药库爆炸案和天津无轨电车爆炸案。 1954年6月,段云鹏又将潜人大陆,密谋行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罗瑞卿知道后,亲自指挥北京、天津两市公安局,严密监视,妥设圈套,指示这次一定要活捉段云鹏。 段云鹏十分狡猾,在一次偷渡失败后停留香港,待机而动。国庆节快到了,罗瑞卿认为不能再消极等待,要巧设圈套让他进来。于是侦察部门选择秘密人员在段云鹏身边建立“内线”,及时掌握他的企图和行动,并取得段云鹏的信任。在我秘密力量诱导下,1954年9月,段云鹏完全按照公安部门为他设计的路线潜入广州,落入我们预设的圈套。段云鹏终被我们活捉了,除掉了一个大祸害。罗瑞卿立即向毛泽东汇报。毛泽东风趣地说:“他不是飞贼吗?让他飞一个样子看看嘛!” “三不”原则 第一是不居功。公安部工作取得很大成绩,每次总结工作,罗瑞卿总是把成绩归功于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正确领导,归功于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归功于全体公安干警的努力,“这些成绩,在座同志都有份”。他从不宣扬,也不允许别人宣扬他的功劳。恰恰相反,他总是强调自我批评,每次会议报告,在讲了成绩之后,必然要讲工作中还有那些缺点错误。他认为,只讲成绩不讲缺点错误的报告,不是好报告。每次开会,他都要反复征求到会同志的批评意见。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时,他还发动到会代表给公安部提意见。1956年他在党的八大一次会议上的发言,论述我国肃反工作的主要情况和若干经验,全文不到一万字,自我批评部分占了一千二百多字,我们曾建议可否压缩一些,他却说检查缺点错误,一个字也不能少。 1959年9月,罗瑞卿调到中央军委工作,不做公安部长了。他原来为纪念建国10周年而组织起草的一篇文章《十年来革命同反革命的斗争》已经写好,准备发表。他认真审阅了这篇稿子,精心做了修改,但是不同意署他的名字,他说他已不是公安部长了。而且他认为十年公安工作,也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他提议由别的同志署名,或用公安部署名。公安部党组同志经商议,认为还是该署他的名,他仍然不肯。后来党组的同志们说,这10年是你当公安部长时期,署名表示你对这十年公安工作负责嘛!他才同意署自己的名字。 第二使不重官衔。罗瑞卿任公安部长时,还同时担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委员、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不久任副主任),兼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队司令员兼政委,被授予大将军衔,等等。他只是做事,到处奔走,从不注重这些官衔。他认为自己是公安部长,公安部的同志都叫他“罗部长”。后来,他又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大家一下改不了口,还是叫他“罗部长”,很少有人称他“罗副总理”,他从不在意。他说,一个人的官衔有时有变化,但是只要基本职务没有变,称呼就不要随便改。你们一会儿喊我罗副总理,一会儿喊我罗大将,把我弄糊涂了。还是叫“部长”吧,又熟悉又亲切,不是更好吗! 第三是不计待遇。罗瑞卿任公安部长,享受国务院部长级待遇。他的孩子多,每天一大家人吃饭,生活上是紧张一些。他同时又是公安部队司令员兼政委,又是大将,按部队规定的待遇要高于国务院的行政待遇。有同志几次建议把他的工资关系转到军队,享受军队待遇,他一家的生活就比较宽余了。这的建议虽然是合理又合法的,但都被他拒绝了。他说,同在公安部,我不能搞特殊。1959年4月,罗瑞卿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当时副总理的行政级别一般是行政三级,而罗瑞卿在50年代定级时为行政四级。于是有同志提出,罗瑞卿应调为三级,罗’坚决反对。直到他逝世一直是行政四级。 对号入座夹着尾巴做人 罗瑞卿在红军和解放军中,有很高威望。到了公安部,领导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又取得很大成绩。特别是在中央、毛泽东领导下,发动了伟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取得了伟大成绩。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的声望更高了。罗瑞卿在成绩面前十分警惕,再三告诫自己,告诫公安干警,千万不能骄傲,要警惕盛名之 下,其实难副。这两句话,是从《后汉书•黄琼传》上引来的。他读了《黄琼传》后,觉得很好,又介绍公安系统的高级干部学习。《黄琼传》上说:“峣峣者易缺,皎皎者易污,阳春白血,和者必寡,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他经常提醒自己并告诫别人,要对号入座,不要抢先。要夹着尾巴做人,不要翘尾巴。有些人有了成绩就骄傲自大,尾巴翘到天上,是一定要摔跤的。 他自己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1953年,全国轰轰烈烈的镇压反革命的运动已经取得伟大胜利,为了总结运动的经验,规划下一步的公安工作,罗瑞卿亲自到东北三省进行考察。第一站先到大连,听了大连市公安局领导同志汇报,感到满意,说了一些勉励的话,大家都很高兴。正在离开时,罗瑞卿发现会议室内墙上挂着几幅领导语录,在毛主席语录旁边有罗瑞卿关于公安工作的一条语录,大家当时并没有在意,而罗瑞卿突然脸色大变,觉得很不舒服,就对大连市公安局长说:“我的语录不能与领袖语录挂在一起,我不是数次说过要对号入座吗?请你们把我的这条立即撤下来。局长也是个老资格,一下子还不理解罗瑞卿对这件事看得这样重,就笑嘻嘻地说,我们是公安机关,在机关内部会议室挂公安部长关于公安工作的一条语录,算不得不对号入座吧。罗瑞卿生气了,临走时命令我们告诉局长,必须立即取下来。回到招待所,他仍然耿耿于怀,晚上亲自给局长写信,说明道理。第二天早饭后,就要我亲自去市公安局把信交给局长,一定要去会议室看看,是否把他的那条语录取下来了。我到了公安局,局长看了信,不禁感叹地说:“罗部长这种谦虚谨慎的精神,我是真的相信了。他昨天走后,我已经将那条语录取下来了,请他放心。我去会议室一看,确实如此,回来即向罗瑞卿作了汇报。我说这件事何必搞得这么紧张,局长们都下不了台。罗瑞卿说,我就是要他们紧张一下,不然,他们会不当作一回事,以为我不过是口头上说说而已。我就是要他们懂得,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是一点不能随便的。 确实,罗瑞卿在这个原则问题上。态度从来使很严肃的。1952年1月21日,罗瑞卿在东北公安部一份报告上亲笔批示:“以后各地报告,只准提中央、毛主席,不准提罗部长,尤其要把罗部长与中央或毛主席放一起,更是严重错误。这个报告就是典型。别的地方似乎也有,请你们严重加以注意,哪里有了,就向那里提出要他们纠正。这个报告的错误也要发电报或打电话批评并要他们纠正。” 1955年4月,罗瑞卿考察东南、华南几省的公安基层工作。从浙江杭州乘汽车沿公路经绍兴、宁波、温州,到福建的福安、福州、厦门、漳州,到广东的汕头、潮州、惠阳,最后抵达广州。从杭州出发时,省公安厅要派警卫车开道,被罗瑞卿拒绝了。他说,我是到各县基层考察,警车开道,把老百姓都吓跑了,还搞什么调查呀?结果是浙江省公安厅派一辆“华沙”牌小轿车,公安厅长坐在司机旁边,我陪罗坐在后排,一路上边走边谈。到了浙江与福建交界处,浙江公安厅长带车回去,我们上了福建公安厅的小车,还是厅长坐在司机旁边,罗和我坐在后座。中午,走到那里,就在路边摊子上吃饭,倒也舒服畅快。可是车到福建、广东两省交界处时,正逢毛主席到广州,公安厅长们忙于警卫,罗不让他们来接,而让送的车直接开到广州。到达广州天已经黑了,司机不认识路,找不到我们要去的省厅招待所。转了一大圈,最后找到派出所的同志领路,才找到了。但罗瑞卿却一点儿也不在乎,说是不要警车开道,更有趣。 罗瑞卿和他的孩子们 罗瑞卿常说,他犯的一个人错误,是孩子生多了。到1953年,罗家里有八个孩子。最大的是罗瑞卿参加革命前,老家的前妻生育的女儿玉华,在延安时代前妻生育的儿子小青。郝治平生育有四个女儿——峪田、峪书、峪治(朵朵)、峪平(点点),两个儿子——猛猛、了了。点点出生时才七个月,只有四斤重,放在协和医院的暖箱里,连吸奶的力气也没有,奶水需一点一点往她嘴里滴,罗瑞卿因此给她起名叫“点点”。了了出生在1953年,是罗瑞卿最小的儿子。他们不准备再要孩子了,因此为他取名“了了”。罗瑞卿自己个子高,郝治平也不低,所以孩子们都很高。男孩子一米八左右,女孩子大部一米七左右。只有一个女孩比较矮,她叫邓金娜,是革命烈士邓发的后代,由罗代管。 罗瑞卿家九个孩子,既有罗家的,又有邓家的。罗家的八个孩子,又出自三个母亲,但是这些孩子相处十分和睦融洽。罗瑞卿和郝治平对孩子们不偏不向,一视同仁。只要孩子们在家,罗必定要同孩子们一块吃饭,把在饭桌上同孩子们谈话看成是一种乐趣。 罗瑞卿对孩子要求严格,他从不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家属和子女谋取私利,他经常教育孩子们:“你们出生在这个家庭里,没有什么可特殊的。你们要特殊就是好好学习,好好工作,为国家多做贡献。”他的大女儿大学毕业分配到内蒙古工作,一呆就是十年。大儿子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毕业后,分配到大戈壁滩上的国防科工委某基地工作。一心为公,不谋私利,生活俭朴,就是罗瑞卿的家风。“文化大革命”中,罗家被抄,抄家的人发现,他家一无金银财宝,二无额存款,三无名烟名酒,四无绫罗绸缎,连这些人也不能不认为罗瑞卿真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总嫌自己房子住大了 罗瑞卿在北京,一直住在南池子南湾子缎库胡同甲1号。这是一座二层小洋楼,有一个院子,还有几间平房。原是国民党某特务人员的房子,解放后被没收,由北京市公安局管理。1949年公安部成立后,分配给罗瑞卿全家居住。楼下是会客室和餐厅,楼上有几间可作卧室。罗瑞卿、郝治平夫妇当时有七个子女,幸好子女还年幼,再加上邓发同志的遗孤女儿邓金娜,共十口人,楼上几间勉强可以住下。1951年我担任罗的政治秘书,他又把楼下餐厅腾出来让我办公,一家人挤到会客室吃饭。 就是这样,罗瑞卿总是认为自己住的房子多了,公安部干部住的房子太挤了,再三要求让办公厅的几位青年同志搬到院中平房来住。直到以后由于罗的兼职多,增加了两位秘书,才让办公厅的几位同志搬回公安部机关宿舍,我和几位秘书住到平房去。 1954年大区撤销,大区公安局一部分干部调到公安部工作,公安部办公楼立即紧张起来。罗瑞卿号召公安部同志们挤出房子让新来的同志办公。他说了就做,亲自腾出自己的办公守,搬到礼堂楼上工一间小房子办公。直到1955年公安部新办公大楼建成,才搬回原处。 罗瑞卿家中的家具都是旧的,只是每个孩子添了一张小铁床,被子是公家发的。他的汽车也是旧的,是李克农同志送的一辆没收来的美国“别克”牌小汽车。因车子太旧,经常出故障。有一次去中南海开会,正逢大雨,车刚过南长街就抛锚了。幸好上去开会的其他领导同志的车,才没有误事。后来从苏联进口一批“吉姆”车,他才坐上新车。以后,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给他换一辆大一些的“吉斯”车,他坚决不要。就是这辆“吉姆”车,后来又随着他离开公安部到了总参谋部。 50年代,公安部请了一批苏联专家。有一次,首席顾问伊凡诺夫和夫人要带着孩子到罗瑞卿家里作客。这一下可把罗瑞卿难住了。连忙由办公厅帮助搬来一套沙发、一块地毯,把会客室布置起来,把院子打扫干净。苏联朋友来了,罗瑞卿夫妇和孩子们热情地接待客人,气氛非常融洽。这一次家庭聚会.增进了双方的友谊,彼此都很满意。事后,办公厅的同志建议这套沙发和地毯就留在罗家中,以后再接待客人就不用搬来搬去了。可是罗坚决不同意,办公厅的同志怎么说也没有用,第二天只好又搬走了。 一个至清至察的人 罗瑞卿办起事来雷厉风行,对人对己要求严格,别人有错,严格批评,自己有错,自我批评。十年中,公安部的领导班子始终是团结的,是同心协力的。大家感到在罗领导下工作,虽然紧张但很舒畅,因为罗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大家在一起共事,难免意见有不同,但都能讲出来,谁对谁有意见,都能摆到桌面上当面谈,不搞背后议论,不搞小动作。罗瑞卿遇到有人到他那里去议论别人时,总是劝他把意见直接找对方谈,或提到会上谈。他从不与人在背后议论别人。大家知道他的这个脾气,很少有人到他面前去打小报告。我在罗瑞卿部长领导下工作了十年,感到他门前很清。毛主席曾提醒他: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罗也经常以此自惕。但是他从来不愿意任何人把水搅浑,他尽力保持在他领导的部门里大家要心里清清楚楚,同志间的关系要清清楚楚,就能搞好工作,搞好团结。 他每天坐汽车上下班,只有一个收发文件的秘书小刘跟着他。其余秘书,包括我以及罗的夫人到公安部上班,都是自己步行(好在从缎库胡同到公安部也不远)。这种情况十年如一日,大家习以为常。 罗瑞卿不仅不搞任人唯亲,对同他比较亲近的身边工作人员,要求比一般人员更严格。每逢提职提级,总是让这些同志排在最后。他说,这不是他的发明,毛主席、周总理对身边人员就是这样做的。大家对此毫无怨言。但遇有上大学深造或下去锻炼的机会,他总是支持的。梁思萃原是北京大学的学生,她在这工作二年后有意回校继续学化学专业,罗很高兴地送她复学。佟静秋是大学肄业,1951年调到罗办当秘书。1955年公安部送一批青年干部到苏联学习人民防空,佟静秋在罗同意下出国学习去了。罗瑞卿特别关心从部队转业来的老战士,主动安排他们到文化补习班学文化,又送他们去速成中学学习。警卫员吕麟阁、于盛龙、赵文歧等人,都学习成才。这些人每逢过年过节,都回来看望。罗瑞卿也亲切地接待他们。真是人至察也有徒啊! 严而有情 江苏省公安厅老厅长洪沛霖,生前同我谈起罗瑞卿说,好多公安厅局长都挨过罗部长的当面批评,有时简直让人下不了台。但无论在当时,还是在他去世后,却没有听到过有人因挨过他的批评而怪他骂他。 他对同志要求很严,看到问题就及时批评,有时态变很严肃,批评得很不轻。,目的是防止你犯错误。但是如果有人一旦犯了错误,甚至犯了严重错误,他倒反而不那么严厉了,而是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去了解错误的情节,帮助这个人认识自己的错误。同时向过去与这个人共过事的上级和同事,了解这个人的历史表现,然后从既坚持原则又爱护同志出发,作出正确处理,给以改正错误的机会。还是洪沛霖同志说得好:罗瑞卿同志虽然很严,但严得有道理,严得可亲,不使人觉得害怕。 洪沛霖提到过这么一件事。1955年12月,参加第七全国公安会议的代表们住在北平饭店。其间,周恩来总理在北京饭店宴会厅宴请外宾。有一位厅长大概喝了几杯酒,有点迷糊,披着大衣从宴会厅穿过,有失礼貌,周总理看见,提出了批评。当晚开会时,罗瑞卿严肃地批评了这件事,说军队要听话,公安更要听话,任何人都不得傲慢无礼。人家有些紧张。这位厅长知道自己闯了祸,更是惶恐不安。第二天,罗端卿批评了这位公安厅长,又循循善诱地告诉他,现在不是在农村,是在大城市,应该反对游人习气,提倡讲礼貌。公安有了成绩,更要注意谦虚,不能大意。这位厅长受到了教育,大家也觉得罗部长虽然态度严肃,批评严格,不讲情面,但还是有情有理,让人心服。 讲起严而有情,我有一个至今记忆犹新的故事。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总参谋部拍了一部内部纪录片,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放映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看。当时我已调到青海省委,担任省委常委,也在北京开会。有人告诉我:你向罗总长说一下,也去看看吧!这样的事,我在他身边工作十年中是从没有干过的。这次由于被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所吸引,同时也想到我已不在他身边,他也许可以稍加通融吧,于是我就到罗总长那里去说明了我的想法,谁知立刻碰了一个大钉子。他劈头就问:你现在是省委书记吗?我说不是。他说你不符合规定,不能去看。我就带着一鼻子灰出来了。过了一天,他又找我去,说是总参制作了一部简短的对外公映的原子弹纪录片,要他去审查,“你不是想看吗?我可以带你去”。在三座门小礼堂,我坐在他身边看片子时,不由的想起来,这个人真是严而有情啊! 其实,罗瑞卿在工作之余,同大家一起也是有说有笑,和蔼可亲的。1951年夏天,罗瑞卿夫人带孩子先去了青岛度假,罗一个人留在家里。星期天,我和李广祥同志带上一群年轻人邀请他去颐和园游玩。在昆明湖上,罗与大家替划船,谈笑风生,极为欢畅。 谁也不能违犯的戒律 公安部成立后,中共中央和苏共中央协商,聘请一批苏联专家到中国,帮助建立各项公安业务工作。这批专家工作认真,热心帮助年轻的中国同志学习公安业务。罗瑞卿重视专家工作,交待公安部的同志要认真处好同苏联专家的关系,按照刘少奇同志说的,只准搞好,不准搞坏。因此,彼此相处是融洽的。 但同时,罗瑞卿也依照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说明中国有自己的情况和经验,不能照抄照搬外国的东西。他特别强调有几条界限必须注意: 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不能搞垂直领导。他多次拒绝专家的建议,耐心向他们说明中国党在30年代革命根据地建立政权时期,在王明路线影响下,实行过中央国家政治保卫局垂直领导,结果犯了许多错误,遭受严重损失。后来在毛泽东领导下,实行党委领导、依靠群众的正确路线,纠正了错误,取得成绩。因此,根据中国党正面和反面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中国公安工作上只能实行党委领导,而不能搞垂直领导。1953年,罗瑞卿陪同苏联专家首席顾问到外地考察时,发现一位公安局长工作很不得力。苏联专家建议立即撤职,罗瑞卿认为不可,耐心告诉他中国同苏联不同,不能按照苏联的做法。到了后来,不少苏联专家亲眼看到了中国公安关实行正确路线在肃反工作中取得的巨大成绩,也加深了理解。 严格遵守中央决定,绝不允许把侦察手段引入党内。罗瑞卿常以斯人林时代在党内搞侦察,造成许多冤假错案的严重教训,告诫公安部和全国公安机关,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必须绝对遵守这条戒律。“文化大革命”中我被关押在监狱,说是林彪亲自点名抓的。在审问才知道他们就是要我证实罗瑞卿布置公安机关对江青、林彪、叶群搞窃听,侦察他们的活动。我就告诉他们公安部有这条戒律,不可能对党内搞侦察。他们不相信,把我关了六年才放出来。 要走正道,绝不允许搞“美人计”。罗瑞卿1957年12月访问苏联,在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展览室看到一些使用“美人计”破案的案件,苏方认为这是一个重要手段,一些到中国来的专家过去也亲自使用过“美人计”。罗瑞卿看了不以为然,他告诫同志们不能宣扬件事。他认为公安工作的正道是走群众路线。在对待狡猾敌人的斗争中,当然要使用各种有效的手段,但是“美人计”这种手段是不正当的,即使打击了敌人,却也腐蚀了自己,有时甚至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罗瑞卿从当公安部长第一天起,就旗帜鲜明地反对孤立主义和神秘主义。他换在1958年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的总结报告中,用新中国公安工作的成功经验,说明我们的公安工作路线,不同于苏联安全机关的做法。历史证明,我们的经验使正确的、先进的,是战无不胜的法宝。 公安人员都要看《十五贯》 1956年4月,浙江省昆苏剧团到了北京,演出《十五贯》。罗瑞卿连着看了两次,不绝叫好。他请剧团到公安部大礼堂演专场。认为这是为公安人员上的一堂大课,公安人员人人都要看《十五贯》。 罗瑞卿为什么这么喜爱《十五贯》呢?他认为剧中主要人物苏州知府况钟,不仅是一位公正无私的清官,而且在办案中重视凋查研究,搞清案情,又敢于坚持真理,不怕丢乌纱帽,向巡抚周忱据理力争,终于获准,刀下留人,使蒙冤者得到平反,使原凶难逃法网。他说,像况钟这样的好官,不是值得我们学习吗?难道新中国的公安干部不应该个个是况钟式的好干部吗?同时引以为戒的是剧中知县过于执,虽不是贪官,但固执己见,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办了错案冤案,险些错杀好人。 周恩来总理很重视《十五贯》,他在一次讲话中说道:“这个戏,公安人员看后感动极了。”他认为,《十五贯》有着丰富的人民性,相当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一针见血地讽刺了官僚主义、主观大义,是成功的;对党政各级干部,对广大人民群众都有教育意义。 罗瑞卿在工作中很注意发挥戏剧、电影、小说对干部的教育和对群众的宣传作用。他推荐老舍的《龙须沟》,要人民警察向电影中热心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学习。他亲自请曹禺到茶淀劳改农场体验生活,写出《朽木长出了绿芽》的文章,清茅盾写反映镇反运动的剧本。他还鼓励公安部有文艺才能的赵明、陆石、张志民等人写电影剧本、小说、诗歌。他认为公安部必须重视公安文化,不仅是为了树立公安人员好的形象,更重要是可以陶冶公安人员高尚的情操。他希望新中国的公安人员,不仅政治上坚强,业务上过硬,作风上文明,而且在灵魂上也是清澈的。他把加强公安宣传,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培养德才兼备的公安人员,培养一支公安理论队伍,列人了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关于今后公安工作部署的决议》中。 险些下不了黄鹤楼 人们都说,罗瑞卿是毛泽东的“大警卫员”。此话一点也不夸张。保卫党和国家领导人,特别是毛泽东的安全,是罗瑞卿最最关心的大事。“五一”、“十一”节日,毛泽东上天安门,每次都是罗瑞卿亲自接送。毛泽东在北京出席群众性集会,罗瑞卿都要亲自过问。道路警卫和会场警卫,连毛泽东的座椅,他都要亲自试坐,保证万无一失。毛泽东到外地视察,罗瑞卿往往陪同,布置和检查安全保卫工作,不允许有一点漏洞和隐患。 毛泽东告诉罗瑞卿的原则,是既要保证安全,又要不脱离群众。这个原则看起来容易,实行起来难度不小。保证安全就要求严密控制,保证不脱离群众就要求宽松开放,两者在政治上是统一的,在措施上有时又是有矛盾的。加上毛泽东往往突破约束,喜欢自由自在活动,就更增加了罗瑞卿在保卫工作上的难度。 1953年2月,罗瑞卿和陈毅、杨尚昆、汪东兴陪同毛泽东乘坐长江舰由南京上溯到武昌。时值春节,毛泽东到东湖疗养院看望一位老同志。返回住地时,经过武昌蛇山黄鹤楼旧址,毛泽东突然让停车,步行向蛇山走去。罗瑞卿事前没有估计到,也来不及作布置。大家轻松地陪同毛泽东登上在黄鹤楼旧址上建的奥略楼。1927年毛泽东曾到过此地,并写了著名的一首词《菩萨蛮•黄鹤楼》。如今旧地重游,兴致很浓。下楼后走到一位卖油炸豆腐的老人摊位面前,询问价钱和生意如何。说话间被旁边两位小姑娘看出来了,她们惊喜万分,不禁高呼“毛主席,毛主席!”这一呼喊,立即把人群吸引过来。大家围住毛泽东不断地欢呼“毛主席万岁!”纷纷和毛泽东握手。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把个蛇山围得水泄不通。罗瑞卿见势不妙,保护毛泽东向山下走去。罗瑞卿同大个子武竞天(铁道部副部长)两人一左一右,像两个门神似的,走在毛泽东前面开路,其他陪同的人在毛泽东身后形成护着毛泽东的半圆形人墙。人群拥挤的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紧急状态中,罗瑞卿沉着冷静,在前头一面开路,一面高喊:“请同志们让开一条路,让毛主席过去!”毛泽东在大家护卫下,微笑着边走边向欢呼的群众挥手。好不容易走到附近轮渡码头上,请毛泽东上了渡船,满头大汗的罗瑞卿心头一块石头才落了地。在船上,陈毅开玩笑地说:“今天差一点下不了黄鹤楼。”罗瑞卿颇为后怕地说:“好险啦!万一毛主席出个什么差错,我这个公安部长该怎样向党向人民交待呀?”毛泽东却高兴地说:“有什么好怕的!今天这一场充分证明了,中国人绝大多数是好人。”这话也说对了,如果当时有人不听阻拦,大群人挤过来,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五十岁学游泳 罗瑞卿不会游泳,也一直没有下决心学游泳。有一件事深深触动了他,使他觉得非学会游泳不可。 这件事发声在1956年初夏,毛泽东畅游长江的壮举,轰动了中外。原来毛泽东有一个愿望.就是要游遍祖国的大江大河。几次打听长江可不可以游,答复都是否定的。罗瑞卿从安全角度考虑,也不赞成。但是,毛泽东坚持可以游。终于在5月31日实现了他的愿望。当时毛泽东在水中游,罗瑞卿坐在船上随行接应。毛泽东在水中喊罗瑞卿也下来,罗瑞卿很尴尬地摇头,喊道:“我不会。”这时他真后悔少年时代没有学会游泳。毛泽东在水中游了两小时零三分钟,上船后对大家说:“谁说长江不能游?我一游就是十几里!罗部长不让我游,我偏游。明年我还要来,还要把他拉下水。”罗瑞卿觉得非下决心学会游泳不可。这时罗瑞卿已年过五十,要学会游泳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他回到北京,立即开始。天冷时在室内游泳池练,夏天在北戴河海滨浴场练。经过艰韧努力,终于学会了。1959年6月陪毛泽东到韶山,毛泽东在韶山水库游泳,罗瑞卿也敢下水了,毛泽东高兴地说:“你也会游泳了”。 罗瑞卿生长在嘉陵江边,少年时代为什么没有学会游泳呢?这里面也有一段故事。原来罗瑞卿有个哥哥,年轻时在嘉陵江游泳不幸淹死了。奶奶痛心之极,坚决不许罗瑞卿游泳。每天上学时.用墨笔在罗的肚皮上划上记号,下学回家,奶奶要亲自看他下水游泳没有?从小有此经历,所以罗瑞卿一直没有学会游泳。 在热潮中保持头脑清醒 1957年12月20日,罗瑞卿和中央调查部部长孔原率领代表团参加苏联国家安全机关成立四十周年的庆祝活动,1958年l月20日回国。罗瑞卿一下飞机就面临全国一片跃进形势,心情很受鼓舞。2月24日,他看到一份题为《把北京市搞得像水晶石、玻璃板一样干净》的材料,立即指示可以在公安刊物上刊登。25日,他向公安部全休干部作报告,提出比干劲、比先进,促进公安工作大跃进的号召。当天,他看到了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公安工作跃进的报告,其中提出了全省开展“七无”运动(无火灾、无积案、无匪、无盗窃、无骚乱、无烟毒流行、无聚赌),三好(工作质良好、联系群众好、兄弟部门关系好)的口号。罗瑞卿看了这一报告,深为广大公安干警高涨的积极性所感动,亲自起草批语,以公安部名义转发各地。批语提出:“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情况,我们的公安工作应该赶上去,应该在加强政治,加强业务,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等方面,也来一个大跃进,以便保证我国建设大跃进的安全。”但对于贵州省公安厅提出的“七无”没有表态。 面对全国经济建设大跃进和公安工作大跃进的热潮,罗瑞卿认为这是促进公安工作大进步大发展的好机会。用什么口号来推动公安跃进?他对各地提出的一浪高过一浪的各种口号和指标,感到眼花缭乱,下不了决心。遇到这样新形势、新事物、新问题,自己没有绝对把握,罗瑞卿的“高招”就是下去调查,向实际学习,向群众学习。于是在3月11日到4月28日,他先后在上海、福州、广州和武汉开了小型片会,听取了华东、中南九个省、市、自治区和几十个专、县公安机关负责同志的汇报,研究公安作跃进的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沿途还同一些县公安局、派出所的基层工作同志座谈。 越到下面公安机关热情越高,干劲越大,口号也越脱离实际。从几无到十几无,到几十无、上百无,最多的提出一百四十二无。不仅无盗窃、无火灾,甚至提出无夫妻吵架、无浪费粮食、无损人利己。基层公安同志头脑越热,罗瑞卿头脑越冷静。他告诉人家,公安跃进,其志可嘉,但口号要务实,经过努力能办到的就提,经过努力办不到的就不要提。公安工作是一门科学,要合乎斗争长期性的客观规律,不能凭主观臆想。罗瑞卿一方面通过耐心解释,及时对各地公安跃进中提出的一些不切实际、不科学的“左”的口号和提法提出纠正,另一方面在不断探索既保护群众积极性,又能使公安跃进的切实可行的形式。 从江苏、上海到浙江,一路上与省、市公安机关负责人探讨中,罗瑞卿已经酝酿出一个用安全运动的提法和作法来代替几无口号和提法的设想。1958年4月下旬,罗瑞卿在广州考察,知道广东省公安厅和广州市公安局已经用开展安全运动的形式搞公安工作大跃进,把妨碍安全的问题都放在安全运动中逐个地有序地切实地加以解决。罗瑞卿便下了开展安全运动的决心,从而把公安跃进的热潮,从几无引向正确的轨道。 罗瑞卿告诉我们,遇到这样的群众性跃进热潮,心情可以兴奋,头脑必须冷静。决不能盲目跟着走,也不能指手面脚泼冷水,而要把群众性热潮引导到正确方向。 “四大秀才” 毛泽东十分重视公安部的工作,在公安部成立初期,由于没有直接向他送工作报告,他很不满意,把罗瑞卿找去当面严肃批评了一顿,他说:“我是中央主席,你们公安部为什么对我封锁,不给我送报告!使我根本不了解你们的情况。罗瑞卿作了检讨,说明报告是送到政务院了,没有直接毛主席。主席在气头上,责备罗瑞卿:“公安部报告今后要直接送给我,你们烧香要找准庙门嘛!”自此,罗瑞卿十分注意给毛主席送报告。毛泽东看公安部的报告,经常圈圈点点,不仅批示意见,还修改报告的错字、白字和标点符号。对公安部报告不太满意,几次批评思想性不强,材料和观点不统一,文字冗长。尤其是句子太长,几十个字,不见一个句号,叫人看不下去。 公安部按照毛泽东的教导,努力改进报告的质量。对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或及时、或定期(例如每月、每季度)向中央和毛主席写专题报告或综合报告。其程序是:由罗瑞卿在党组会上提出问题,大家展开讨论,然后由几个人集中大家意见进行研究,充实必要的材料,写成草稿,印发党组各同志;党组再讨论,修改形成初稿,最后由罗瑞卿仔细阅改后发出。毛泽东看到公安部报告质量有提高,又告诉罗瑞卿要着重培养几个“秀才”,让他们比别人多看一些书,增强分析能力,提高文字水平。要做到三性俱全,这三性就是准确性、鲜明性、生动性,让人能看下去,喜欢看。 这样一来,公安部在工作中逐渐形成了一批写报告的人才。罗瑞卿直接抓得比较多的是刘复之、凌云、王仲方和尹肇之。刘复之是办公厅主任,王、尹是副主任,凌云是一局局长。当年公安部一些重要的报告、文章,都要经过这几个人之手。“秀才”们接受了写报告的任务后,先是集中研究,拟出大纲章目,然后分章起草,再互相传阅修改,最后由一人统稿,送部党组、罗瑞卿定稿。按照这个程序,公安部报告和文章的质量陆续有所提高,得到中央和毛主席的表扬。毛泽东看到好的报告,就以中央或他个人名义批转全国。毛泽东不仅表扬了公安部,也表扬了公安部的“秀才”,于是这四个人就成了所谓公安部的“四大秀才”。 “秀才”也不仅是我们四个人,席国光、季宗权、陆石等人也经常参加起草文件。召开全国公安会议还有一个大班子,包括办公厅研究室,各局办公室,以及各省、市公安厅、局办公室主任,共同组成一个会议秘书处,分头参加小组会议,记录每个代表的发言,当晚汇集情况,编写简报印发党组领导同志,重要会议情况同时报送中央领导同志。参加这项工作的同志,大家一样紧张,甚至比几个“秀才”更紧张,几乎每晚灯火通明,加班加点。但是看到会议开得很成功,代表们很满意,中央加以肯定,并在全党、全国公安系统发生积极影响,大家虽然忙累,仍深感获益匪浅。通过会议全过程,每个人都有长进。这也是公安部以及全国公安机关培养人才的一个渠道。许多同志都是从这个渠道中成长起来的。 罗瑞卿下派出所 1957年12月至1958年3月,罗瑞卿在北京、上海两市考察了四个分局、七个派出所。 罗瑞卿去派出所考察,是以平等的同志的身份去访问基层公安人员。他在北京考察时,无论是远是近,都不坐汽车,不带警卫,只是我陪着他。近的步行,远的坐电车。他的个头高,身材魁梧,很多人认识他。为了不让人认出,他穿上一件当年在解放军一十九兵团时穿过的旧大衣,带上大口罩就出门了。去东安市场派出所要经过繁华的王府井大街,行人拥挤,他的步子大,别人步子小,他得常常让着别人先走。在电车上,他总是站着,似乎觉得自己个子高扶着扶手更方便。有一次从南池子坐电车到西单,车上人面对面挤在一起,他也满不在乎。下了电车,沿路问路才找到横二条胡同派出所。分局和派出所的同志怪他不坐汽车,有些冒险。罗瑞卿笑着说:我这是“下马观花”,有什么险!老百姓对首都治安放心,难道我公安部长反倒不放心吗? 罗瑞卿到了派出所,所长、民警围着他,欢迎他。他首先挨个问姓名,多大年纪,什么地方人,结婚没有。有个派出所长说他有六个孩了。罗瑞卿听了哈哈大笑地说,看来你同我犯了一样的错误、大家原来对部长到来考察有一种紧张心情,这一下就消失在融洽的气氛中了。 罗瑞卿对派出所和民警的工作和生活很关心,问得很仔细,仔细到每个民警拿多少工资,每月工资是怎么花的。听到一位民警还没有结婚,钱没有地方花,一次买了好几条裤子,罗瑞卿就劝他把钱储蓄起来,不要乱花。罗还问民警下班后做什么。看电影买不买票,下馆子有没有白吃白喝的,同街道群众关系怎么样,老百姓见民警称呼你什么。同群众中积极分子接近怎么样,有没有同女积极分子“吊膀子”的。使民警觉得十分亲切。 罗瑞卿的谈话,贯穿着一个中心、就是公安机关一定要搞好警民关系,以此为标准来加强基层工作,建设人民警察队伍。他认为这是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一个根本问题。搞好警民关系,人民群众喜爱我们、拥护我们,公安工作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否则是危险的。 罗瑞卿说,人民警察要给群众办好事,时时刻刻关心群众,为群众谋福利。为群众办了好事,群众是不会忘记的;对群众办了坏事,群众也是不会原谅的。每个民警都应该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母亲,不应该把自己看成群众的上司。不能对群众摆架子,发脾气。罗瑞卿讲到这里有些激动,他严肃地告诫大家:人民警察对人民群众发脾气,不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不对的。 罗瑞卿在三强调,派出所、人民警察绝对不允许有特权思想、高人一头的不平等思想。不允许看白戏,不允许坐车、下馆子、理发不给钱。他说:这些事你们也许当成小事一桩,甚至换自鸣得意,但是有觉悟的人认为这是耻辱。买几斤花生不给钱的事,是不守规矩,违反纪律,败坏人民警察形象大事。是个态度问题,政治问题。这种事不仅自已不该去做,就是人家送上门请你去干也不能干,应该严正拒绝。对于不守规矩的派出所、人民警察,要进行教育,坚决纠正。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必须严肃处理,不能故息放纵。 罗瑞卿每到一个派出所,总要问:老百姓看到你们与缺点,敢不敢批评你们?他认为老百姓敢不敢批评警察,也是区别于人民警察与一切旧的警察的一条标准。群众敢于向我们提意见,是爱护我们,把人民警察当作自己人。有了群众监督,派出所人民警察就没有什么危险了,公安部、市公安局也可以放心了。 罗瑞卿每到一个派出所,总要问:你们派出所办公室门口挂过“非公莫入”的牌子吗?他说:这个牌子不能挂。为什么呢?因为派出所的最大公事就是为人民群众办事。老百姓来找你,对他自己是私事,对你们是公事。“非公莫入”岂不是把人民群众拒之于门外,那你这个派出所还是人民公安派出所吗?要热情欢迎老百姓进来,让老百姓把派出所当作自己的家,把民警当作自己的亲人,这是我们派出所的光荣,人民警察的光荣。当然,民警和派出所对坏人也要保持警惕。 罗瑞卿很重视培养女民警,他认为女民警往往更易接近群众。他还专门去看望了广西一个女子派出所的全体同志,鼓励她们好好学习,努力工作。 要做真正勇敢的人 50年代,有一天,北京市东城区某派出所,突然闯进一个疯子。手拿菜刀要行凶杀人。有几个民警看到大吃一惊,吓得到处躲藏,有的竟然爬到屋顶上去了。幸好屋里冲出几个民警,把疯子制服。这件事深深震动了罗瑞卿。他严厉批评了这件事,要公安局认真检查,清除麻痹胆小的人,表扬勇敢的人。 罗瑞卿说,人民警察的对头是各种害人的犯罪分子。他们既然要害人,总是有些厉害的。你不动他,他还要害你;你要动他,他一定要反抗。老百姓说,你捉蝎子就不怕被蝎子蛰。胆小怕事的人,看到犯罪分子,不敢惹人家,甚至逃避人家,这样的人是不能当人民警察,也不能当治安保卫委员的。但是,人民警察和治安保卫委员的勇敢,不是一种普通的勇敢,不是俗话说的只是胆子大的人,而是勇敢里面有机智的人,所谓智勇双全的人,像《三国志》上的赵子龙,而不只是一个猛张飞那样的人物。 罗瑞卿说,我们需要的勇敢,也不是只有一股劲,像老百姓常说的程咬金三板斧,砍完了就拉倒。我们需要的勇敢,是同坚定结合在一起的。正义的事,不干则已,要干就干到底,不怕任何困难,不怕任何阻碍。 勇敢加机智再加坚定,才是真正的勇敢,才能最后战胜敌人。我们所需要的,就是同机智、坚定相结合的勇敢,这种勇敢是任何敌人都害怕的。 纠正违章先敬礼 现在,在北京和各个城巾街头,都可以看到一种景观,骑自行十的人和汽车司机在行进中违反了交通规章,值勤的交通民警挥手让他停下,走到而前,先敬一个礼,然后告诉行人和司机,你违反了那条交通规章,轻的教育,重的按章给以处罚。 这个“纠正先做礼”是发生于50年代初期的北京。那时,随着自行车和汽车的增加,违反交通规则的事也多起来了。交通民警在纠正违章时,态度往往比较生硬粗暴,动不动就训斥一顿,扣执照,扣车子,老百姓不大满意、有一次,罗瑞卿在路上看到一辆三轮车翻倒在地,影响了交通,交通民警对骑车人训斥一顿就不管了。罗瑞卿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他在办公会议上提起这件事,认为交通民警看到这辆三轮车翻倒了,应该热心帮助他扶起来,告诉他以后要小心,不能训人家一顿就不管了。我们是人民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应该尊重人,有礼貌,文明执勤。此后,北京的交通民警改进了工作,出现了纠正违章先敬礼的新风气。 毛泽东知道后,对这件事很感兴趣,他在几个地方讲:“这可厉害呢?这个比粗声粗气、耍态度、不和气厉害得多。”罗瑞卿在全国公安会议上肯定了这个新经验。认为警察纠正人家违章先敬一个礼,然后再批评,是个好办法,要在个全国普遍推行起来,有些人不以为然,说这是芝麻大的小事,不值得小题大做。罗瑞卿说:我看这不是芝麻,是西瓜。要向我们的警察同志把道理讲清楚,这个问题要从政治上来看。历来警察是压迫人民的,我们的警察是受人民管的,不是口头讲,而是处处表现出来。首先是先受人民管,然后受人民委托,来维持秩序。 “纠正违章先敬礼”是一个创造。做好公安工作,除了党的领导,就是要与人民搞好关系,使群众有进一步的发动。没有这个,你那些事都办下好。 不能小看“一字之差” 从1953年开始,我国由供给制改为工资制,分了若干等级。1956年调整工资时,公安部有些干部为争级别闹情绪。当时公安部副部长兼政治部主任王昭针对这种现象提出批评,提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人民币服务的, 有人不同意王昭的说法。罗瑞卿知道了,认为王昭的意见是对的。这不是一字之差,而是一个态度问题,是政治思想工作中要解决的大问题。 罗瑞卿十分重视政治思想工作,在国家机关中,他第一个建议在公安系统设政治工作机构,建立和加强政治工作。他认为政治工作是加强公安工作的保证。 机关党代表会上,有人说:“思想工作是无形的,没有标准,多作少作都可以。”罗瑞卿到会讲话,认为这个意见是完全错误的。看起来,思想工作好像是无形的,但效果是很容易表现出来的。没有那一个地方干部思想很健康,而工作却做得很差;也没有那一个地方思想阵地很不巩固,错误思想泛滥,正气抬不起头,邪气十足,而工作却是好的。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注意些什么呢?罗瑞卿认为有三条: 第一,要加强学习。脑子里多一点马列主义,就可以把错误的东西挤出去,就有了鉴别能力、判断能力、抵抗能力,就可以克服错误的东西。 第二,发现了错误的东西,同国家和人民利益相抵触的东西,就要进行坚决斗争。不能熟视无睹,不能和平共处。 第三,思想上要有界限,政治上要有是非。在我们队伍里,什么是正气,什么是邪气;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什么东西有价值,什么东西没有价值,我们都要清清楚楚。要随时保持头脑清醒,对破坏人民利益的事情,就是要看不惯,要有义愤,要划清界限、保持距离并去做斗争。 刀把子要受法律监督 罗瑞卿常说,公安机关是掌握刀把子的,这把刀掌握得好,利国利民;掌握得不好.就要祸国殃民。所以,刀把子不能听个人意见,只能按法律办事。 新中国成立之初,旧的法统废除了,新的法律还未建立起来。需要在政策实践中,总结经验,制定新的法令、条例。比如在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展过程中,就集中运动中的经验,及时起草了《惩治反革命条例》,经全国人人常委会通过,作为法律颁布实施。 公安部在这个时期,先后起草了一系列的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草案,按法定程序制定发布。有些重要的条例草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草案)》等,提交政务院(国务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时,罗瑞卿部亲自去作说明。 罗瑞卿参加了毛泽东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研究和起草工作。1955年元旦在公安部机关团拜会上,他讲话的主题就是公安部全体同志要努力学习,学习业务、学习法律。他认为宪法和各项法律的颁布,对公安工作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全体公安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宪法和各项法律,加强法制观念,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他批评公安人员中认为法律“可守可不守”的错误观点,指出公安机关除了应该接受党和国家的监督,还要接受法律的监督,因此必须守法,而决不是什么“可守可不守”。他针对有些人认为“宪法是束缚我们手脚”的错误认识,强调指出宪法是放守法之手,束违法之手。宪法是人民的根本大法,我们应该很好地运用这一法律武器去打击敌人,保护人民。 有一个故事,说明罗瑞卿对遵守法律的态度。1955年1月,在西安市抓获了一个大诈骗犯李万铭。他原是国民党的下级军官,解放后,伪造印信,冒充转业荣誉军人,混入政府机关和共产党内,骗取了中南农林部人事处副处长、党总支书记的职务,又被调到中央林业部,拟任行政处处长。他招摇撞骗,犯下了严重罪行。案子破获之后,罗瑞卿认为李万铭罪大恶极,应该处以死刑。1956年8月28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李万铭,广播电台现场广播,我陪罗瑞卿在办公室收听了公开审判全过程。最后,法院判处李万铭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开政治权利五年。罗瑞卿对判决颇为遗憾,认为这个大诈骗犯是死有应得的。但是法庭已判决了,他尊重法律,没有以他政法领导人身份进行干预。 嫉“腐”如仇 人的眼睛里容不了一粒灰尘,罗瑞卿胸中容不下一点腐败。他嫉腐如仇,毫不手软。 我亲身经历过两件事。1952年“三反”运动,公安部揭发出行政处长宋德贵有严重贪污浪费行为。经过专案审查,证据确凿,经法庭审理,判处死刑。正当公审大会前夕,我接到一个电话,反映宋德贵在红军东征时作战有功,负过伤,意思是在审判中是否注意到这个情节。我不敢怠慢,立即向罗瑞卿反映。罗听我说完后,脸色变得十分严厉。立即召集公安部党组同志开会,说枪决宋德贵,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法院审判定案的。现在有人动摇,说宋德贵东征有功,负过伤,他的功再大,比得过刘青山和张子善吗?党组同志同意罗的意见,决心已下,不应动摇。我当时虽颇为难堪,但对罗瑞卿嫉“腐”如仇的精神有了深刻的印象。 “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罗瑞卿得悉当时的中南公安部部长有严重腐败行为,便亲自到武汉了解情况。这位部长是公安保卫战线的老将,长期担任解放区和建国后中南地区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是罗瑞卿的老部下,平时工作是有成绩的,但是进人武汉大城市以后,喜欢跳舞玩乐,搞小金库,公费吃喝,乱搞男女关系。罗瑞卿听了中南局负责人的介绍,深感问题严重。同中南局一致决定,对他严肃处理,撤职,给予党纪处分。我曾在这位部长领导下工作多年,对他所犯错误深为惋惜,在处理过程中他不好见罗瑞卿,便来找我,沉痛表示悔过。我觉得他虽然错误严重,但有检讨,处理拟可以从宽。但是罗瑞卿却认为在进城之前,毛泽东一再告诫全党要戒骄戒躁,艰苦朴素,尤其要警惕敌人的糖衣炮弹袭击。他身为党和政府的高级干部,不仅没有带个好头,反而带了腐败的头,必须从严处理,不能姑息。罗瑞卿再一次表现了嫉“腐”如仇的精神。由于情节不同,罗支持中南局对他既作出撤职的严厉处分,也给他以适当出路,帮助他改正错误,重新做好工作。 不要做不像样子的公安局长 1953年1月30日,罗瑞卿收到毛泽东一件批示,是针对一份反映两个县公安局刑讯逼供、违法乱纪情况的简报而写的。毛泽东批示的主要内容:像这样一类根本不像样子的公安局长,可能还有一些。请公安部考虑收集这些生动例证,加上一篇导言,印成一本小册子,当作教材发给各省市公安局长阅读,对全国所有公安局长进行一次教育,使他们具有作为一个公安局长的起码常识,以免再有这样毫无常识的人当公安局长。罗瑞卿和公安部党组十分重视毛泽东的指示,编成一本小册子,加上一篇导言,发至全国县以上公安机关。小册子就命名为《反对刑讯逼供反对违法乱纪》。 罗瑞卿最痛恨公安机关和公安人员中的刑讯逼供和违法乱纪。每讲起这件事,他真的是“咬牙切齿”,声色俱厉。因为刑讯逼供和违法乱纪的严重恶果是伤害人民,给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端恶劣的影响,在政治上和工作上遭受的损失是难以计算的。 罗瑞卿在公安系统内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揭露刑讯逼供和违法乱纪的严重危害。有一个县公安局的副局长,纵容民警看戏不买票,因为剧院表示不满,就借查户口为名,大闹戏院,并非法并扣押演员和剧团指导员以资报复。罗瑞卿获悉后说:这哪里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公安机关,简直是国民党反动警察机关(这个副局长后来被撤职查办)。罗瑞卿认为必须严肃处理混入公安内部的坏人,教育那些情节不严重的人员。对于那些遭受刑讯逼供迫害的辜者,要给予昭雪、抚恤和赔偿;有关人员要公开向群众认错,挽回影响。 罗瑞卿很鄙视那些搞刑讯逼供的少数公安人员,认为他们没有政治,更没有本事,搞不赢敌人。他说公安人员破案,靠的是本事,不是靠打人。你懂得政策,掌握业务,依靠群众,调查研究,什么狡猾的敌人也逃不出你的手掌心。你动手打人,刑讯逼供.敌人会笑话你没有本事,案子问不出来,问出来也是假的。而无辜的人却吃尽苦头,造成冤案错案。罗瑞卿认为搞刑讯逼供,最后受到惩罚的是自己。打不到敌人,打到了自己。所以他再三告诫公安人员要十分警惕长期存在于公安工作中的刑讯逼供的恶习。这个恶习会存在很久,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丧失对它的警惕。 我罗瑞卿向你陪礼道歉 1957年反右派运动中,公安部打了一批右派分子,不少人被下放到边远省份去劳动锻炼,受了不少苦。 1977年我在中央宣传部工作,有一次去看望罗瑞卿,说起胡耀邦关于右派平反的谈话,凡是错划错定的,也应该在这次平反冤假错案中加以纠正。罗瑞卿听后,关切地问起公安部被定为右派分子的情况。我说,1961年我在青海工作时,曾看望过公安部办公厅几位下放到青海劳动的右派分子,他们都是我们熟悉的青年知识分子,一直没有恢复工作。罗瑞卿想起他在1957年反右派运动中,参加过公安部办公厅研究室的鸣放会,一位来自华东公安部的广东口音的青年干部(廖贤金),情绪激动地发言,怀疑第二次镇反运动是否正确。会后他曾对办公厅领导表示,这样的人就可以划右派。以后,这位“小广东”真的被划成了右派分子。罗关切地问起这位“小广东”的情况,我说他下放在青海香日德农场劳动,我曾经看过他。他认为自己被划为右派是很冤枉的,他的发言是反映外单位某些人的意见,不能都算到他的头上。罗瑞卿感慨地说,这批同志也应该平反改正了,当时我是公安部长,这批同志被打成右派,我是有责任的。罗瑞卿要我把他的意见报告胡耀邦,公安部打右派的错误,他有责任,应该考虑为这些错划错定的同志平反改正。并对我说,你如果再见到这些同志,请告诉他们,我罗瑞卿向他们陪礼道歉。1978年12月,公安部党组宣布,经过认真审查,公安部的右派分子已全部得到了平反改正。 团结紧张严肃活泼 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是延安抗大的作风,罗瑞卿走到哪里就把它带到哪里。他认为作风问题,是衡量部队、机关、团体优秀与否的重要标准,是建设公安机关、公安队伍的基本内容。在他领导的部队、学校、机关,他总是亲自带头树立优良作风。 罗瑞卿工作很忙,再忙他也要挤出时间参加机关的各种群众活动,50年代,北京市在天桥建造一座自然博物馆,公安部机关干部利用星期天去工地参加义务劳动,罗瑞卿也和大家一起去了,在工地上拔木板上的铁钉子。在露天里头顶着太阳,同大家一起坐在工地上,用锤子敲敲打打。他一边干活,一边与干部聊天,很喜爱这种活泼的气氛。在十三陵水库工地上,他还带领全家大小一起上阵,同机关干部一起抬上,劳动中歌声笑声融成一片。 公安部机关团委根据青年人的喜好,经常组织舞会,罗瑞卿几乎每场必到,即使公务缠身,也尽量在散场前赶来跳几圈。他边跳过谈,认识了不少年轻干部,听到来自普通工作人员的反映。有一次舞会上,他看到一位女青年穿的比较讲究,但无人请她跳舞。别人告诉他,这女同志喜欢打扮,一天人要换几次衣服,引起一些人的议论.给她起了一个外号“三开箱”。罗瑞卿听了后说,年轻女同志爱打扮,这算什么问题,给人家起外号就更不对了。于是他走过去请这位女同志跳舞,同她亲切交谈。他很尊重妇女,认为对妇女干部的若干困难,应该同情,应该帮助她们进步,而不应该歧视和贬低她们。他认为有些男同志盲目地歧视女同志,是不对的。他鼓励妇女干部要努力学习,要学得刚强些,克服各方面的依赖性。只要自己努力工作,好好学习,别人轻视是不可可能的。 从青年时代就喜欢打篮球的罗瑞卿,到了公安部,工作和年龄都不允许他下场打球,但是公安部球场打球,特别是有时在东长安街体育场与外单位赛球,罗瑞卿只要有空,就到球场看球,给球队加油。他大力支持公安部分管体育工作的副部长王昭,要求把公安体育搞上去,一定要争上游。在罗瑞卿的关心支持下,公安部的前卫球队,在比赛中一直名列前茅。罗瑞卿认为这不是一支球队、一场球赛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公安部机关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做好工作的大问题。 罗瑞卿非常关心公安部机关的青年工作,亲自出席公安机关“五四”青年节纪念会并讲话。1957年12月。罗瑞卿访问苏联,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送给他一台带电唱机的高级收音机。带回北京后,孩子们都十分喜欢。罗瑞卿知道机关青年团文娱器材缺乏,就把这台收音机送给俱乐部,供大家唱歌跳舞,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为公安部队题词 罗瑞卿在筹建公安部的同时,积极组建人民公安部队。 1949年11月8日,罗瑞卯在北京主持举行人民公安部队中央纵队成立大会,中央军委朱德副主席亲临检阅部队并讲了话。1950年9月22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成立公安部队领导机构的命令:任命罗瑞卿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52年4月,中央公安部边防局工作划归公安部队司令部。自此,公安部队在罗瑞卿的领导下,已经组建为一支肩负内卫和边防任务的体系完备的部队。 罗瑞卿说:“这支部队定名为公安部队,顾名思义,从性质任务上说,既是公安,有是部队,或者说是一支执行公安保卫任务的武装力量。” 1952年6月6日,罗瑞卿为公安部队题词:“加强军事训练;加强业务训练;加强文化教育;加强政治工作,使我们公安部队全体人员都具有‘机警、沉着、胆大、心细、团结、进步、听指挥、守纪律、爱国家、爱人民’的高贵品质。为创造一支坚强的人民公安部队而斗争。” 罗瑞卿十分关心公安部队的建设,多次向党中央、中央军委写报告,解决公安部队的编制、番号、指挥关系、待遇标准、服装式样,以及公安部队指挥机关的房屋、交通工具、武器、器材等等问题。他希望我们的公安部队应该是政治质量好,业务最熟练,纪律和作风最好,同人民的关系与各方面的关系也最好的,为敌人所惧怕,为人民所喜爱,经得起风险和考验的队伍。 阶级斗争与人道主义相结合 新中间成力之初,全国关押着一大批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还有一批日本罪犯、伪满洲国战犯和国民党战犯。按照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既要依法对罪犯判处相应的刑罚,又要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毛泽东指示:对劳改犯要实行阶级都争与人道主义相结合。 罗瑞卿作为公安部长,认真地贯彻了这个正确的原则。他不止一次地在公安会议上宣传劳改作的重要意义。他说:强迫罪犯劳动,是消灭反革命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彻底改造犯人成为新人的一项基本政策,如果我们对犯罪分子只会侦察、破案、审讯、惩罚,而不懂得去改造他们,那么,我们的工作只做了一半,也许还不是很重要的一半。只有既懂得并善于打击犯罪分子,又懂得并善于改造那些可能改造的罪犯,把他们改造成为新人,才是真正合格的人民公安工作者。 罗瑞卿认为对判刑的罪犯实行惩罚,这个惩罚是指贯彻法院的判决,剥夺左犯的自由,强迫他们劳动,实行有效的监禁。他强调对犯人一定要严格管理,不严格管理就办不好监狱。应该让犯人知道,监狱是专政机关,是惩罚关押、教育改造犯人的场所,他们对人民犯了罪,坐监狱是罪有应得。但是,罪犯也是人,应该尊重他们的人格,绝不允许虐待、打骂、侮辱。要保证犯人吃饱、穿暧,劳动不能过度,有病要治病。要组织犯人看书看报,允许犯人按规定与家人通信和见面。罗瑞卿还多次深入基层劳改单位,调查研究,亲自签发通报,介绍先进经验,批评错误的偏向, 经过广大劳改工作人员的艰苦奋斗,我国的劳改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受到了国内外的普遍赞誉。根据1958年的统计,我国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比例大约是97%左右,重新犯罪的只占3%左右。对战争罪犯的改造也取得了极大成功。清朝末代皇帝,后又当了伪满洲国皇帝的爱新觉罗•溥仪,犯了难以饶恕的罪行,经过一系列耐心的教育改造工作,在监管期间认罪服法,认真改造,1959年特赦后成为自食其力的公民。日本战犯被宽大释放回日本后,都表示衷心感谢中国改造战犯的政策,积极从事反对侵略战争,促进中日友好的活动。国民党战犯的绝大多数也都改造成为新人。党和政府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伟大业绩,受到国内外高度称赞。 要打板子打我的 1978年6月,罗瑞卿审阅修改定稿的一篇文章《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交给《解放军报》发表。罗瑞卿告诉报社负责人:发表这篇文章可能有人反对。不要紧,出了问题首先由我负责。要打板子打我的。罗瑞卿为什么这样严肃而又激动地对待这个问题,原来这是打倒“四人帮”之后,我国政治思想理论战线上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一场大斗争。 1977年2月7日,正当举国上下沉浸在粉碎“四人帮”的伟大胜利之时,《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即“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代表党中央声音的所谓“两报一刊”)发表一篇社论,提出“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这就是著名的“两个凡是”的正式出台,在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中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1978年5月11日,当时主持中央党校工作的胡耀邦,有针对性地组织并亲自审阅定稿,写成一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文章,在《光明日报》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公开发表,立即在全国引起强烈的反响。一场关系到党和国家能否从“文化大个命”的桎梏中解脱出来,迈开前进步伐的思想大讨论,蓬蓬勃勃开展起来。当时党中央主要负责人却指示中央宣传部对这场讨论“不表态”、“不介入”。中央主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还指责这一篇文章“实际卜是把矛头指向毛泽东思想”。这使发表这篇文章的有关人员首先是胡耀邦受到不小压力。 罗瑞卿从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支持这篇文章,认为这是一篇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好文章。但是,坚持“两个凡是”的人,即使在邓小平批评后,仍然坚持凡是毛主席讲过的,一律不能翻案,如翻案了就是反毛主席。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在党内仍相持不下。胡耀邦在这种压力下,想组织第二篇关于真理标准的文章,又不好出面。罗瑞卿知道此事,便通过《解放军报》找到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吴江,促成他写《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一文。此文反驳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文章的种种责难。写成之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都不能发表。稿子经《解放军报》送到罗瑞卿手上。罗瑞卿看后很高兴地说:“这篇文章很好,一定要使文章更充实,理论水平更高。”于是集中精力修改文章,亲自查阅毛泽东有关著作,阅读邓小平有关论述,同《解放军报》有关同志及作者商量。此文进行了全面修改后,他再次审阅,并亲自逐字逐句地进行修改。修改期间他同解放军报社通了五次电话,同胡耀邦通了六次电话。文章基本定稿之后,交给《解放军报》发表,罗瑞卿就对报社负责人说了本文开头引述的这段话。 6月24日,在邓小平的支持下,这篇文章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在《解放军报》发表了。第二天,《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转载,新华社发了统稿。这篇文章一发表,天平便迅速向坚持实事求是的正确一方倾斜。尽管坚持“两个凡是”的人还不承认错误,但大势已经很清楚了,这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作了思想上理论上的重要准备。 文章发表后不到一个半月,罗瑞卿去世。但是罗瑞卿的心血没有白费,可以说这是罗瑞卿为党和国家、军队做出的最后一件重大贡献。他在理论上的鲜明性、敏锐性和大无畏的精神,永远留在人们的心中。 罗瑞卿写诗抒情 罗瑞卿喜爱诗词,能背诵著名诗篇,但自己很少写诗。1974年冬季,罗在福建请中医治腿,老战友魏传统希望他安心治病,寄诗:“疗疾先疗心,乐天看风云。鼓山(福州东郊名胜)春意浓,不负东南行。”在魏传统赠诗引发下,罗瑞卿也开始写诗。1975年4月初,他去鼓山春游后,随信附诗回赠魏传统:“愿君知我心,何民遮天云。太阳终复出,一样照人行。”他还写了一首七律: 晨峻初露鼓山游,林海洗却万种愁。 劲松亭亭齐挺立,硬石垒垒皆昂共。 滔滔闽江千帆过,朵朵彩云一目收。 风光幽美这般好,怎今来客不淹留。 当时“四人帮”仍在祸国殃民,罗瑞卿心中怀着深深的忧虑。他看了鼓山闽江旖旎风光后,“万种愁”不禁为之一洗。诗言志。罗瑞卿当时犹如挺立的劲松,昂头的硬石,将继续坚决向“四人帮”进行斗争。 4月初,郝治平回北京治病。4月3日,正是罗瑞卿和郝治平结婚三十四年纪念日。罗瑞卿写了总题为《忆往事书赠郝治平》的组诗,前面有一段话: “去年10月来闽治病,时近半年,初见成效。近日治平因事回京,这里只留我与点儿两人,颇感大有所失。 我与治平在抗日战争最艰苦的1941年结婚。‘咬紧牙关,度过两河’这是当时伟大领袖毛主席对抗战根据地的党政军民的庄严号召。婚后在太行的岁月,确属艰苦难言的岁月,但也是我们感到十分美满幸福的岁月。这是我们的骄傲,亦足见我们相爱之革命基础及其情真心挚。打倒蒋介石,全国胜利后,我们先后在公安部、军队总参谋部工作达十七年之久。 1965年12月,林贼因我们坚守主席和党的阵地,拒绝上他们的贼船,竟以突然袭击的卑劣而又奸险的手段对我们横加诬陷,百般折磨,对待我们甚至于对敌,致我腿残身病。某此方面治平所吃苦头比我还多还大。 “九一三”林彪事件后,我们重见光明,家人团聚,喜出望外。林贼自我爆炸,我们能见这群逆贼的可耻下场,实为平生最大快事。 本年4月3日为我们结婚三十四周年,时光易逝,好景却长。我们之间时日愈久,相知愈深,感情愈厚!公不离婆,秤不离跎(四川俚语),水乳交融,牢不可破,此之谓也。” 在题记之后,罗瑞卿写了三首诗,第一首写他和郝治平由相识到相知、相恋,“三十四年虽往矣,堪幸儿女已成林”。第二首写林彪夫妇对他们的谋害,结果是落个“多行不义必自毙”的下场。第三首是: 红花耀眼迎亲人,莺声悦耳喜临门。 两两离别如隔岁,朝朝思念似盼星。 多年经历诚可贵,八载磨练更同心。 我等虽然遭陷害,历史终能辨假真。 在第一句有一个注:“治平从北京归来之日,院内木棉花正在盛开,清晨旭日临窗之际,又有黄莺在窗外高唱枝头,十分悦耳月,似有预报喜事临门之兆,故有此句。” 旭日、红花、黄莺,罗瑞卿饱经人世风霜后的爱情是何等绚丽! 附: 罗瑞卿诗一首 叙怀 本年五月三十一日,吾年已六十又九,感触颇多,得此数句,以表念。 少小叛逃封建家,磨难虽多心无暇。 蒋匪屠杀犯众怒,烈士鲜血浇红花。 革命一生未虚度,戎马廿年耻矜夸。 否今即令自我老,志在千里岂嗟呀! 一九七五年初夏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1977年8月,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罗瑞卿当选为中央委员,并被任命为中央军委常委、军委秘书长。1978年8月,罗瑞卿出国治腿,因心脏病而逝世。这是罗瑞卿生命的最后一年,也是他异常紧张工作的一年。 由于林彪、“四人帮”的残酷迫害,罗瑞卿是带着严重伤残,以七十二岁的高龄,坐在轮椅上工作的。他一复出就又同“文化大革命”以前一样,进入了不分上班下班,没有白天黑夜的状态。他的桌上文件卷宗堆积如山,办公室里电话铃声不断,来访的客人一批接着一批。他坐着轮椅,行动不便。为了节省时间,他工作时便少喝水,以减少去洗手间的次数。午休时连假肢也不摘,便和衣躺着休息一会。他生病住院,病房便成为办公室。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作战部长和解放军报社社长,几乎每晚十二点左右都要接到他打来询问情况和交换意见的电话。战友和亲属担心他累坏了身体,劝他放慢工作节奏。他却说:“《水浒》中有个拼命三郎。我今天就是要当这个拼命三郎。”他还常说:“我今年七十二岁,要当作二十七岁过。”他是想在自己头脑仍然清楚,精力还算充沛的时候,多干工作,以追回他因受迫害而失去的十余年时间,以尽力弥补国家和军队在十年动乱中遭受的损失。也正是怀着这样的心情,他有了出国治腿的想法。两位西德专家来华诊断后告诉他,可以为他安装更轻更好的假肢,安装人造股骨,改善左腿功能。这样他就可以离开轮椅,甩开拐棍,站起来行动了。罗瑞卿多么希望能够像往日那样,下去调查研究,同干部和战士接触,把工作做得更快更好。可惜这个愿望没有能够实现而去世了。但是他实现了他终身以求的愿望,为祖国的繁荣强大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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