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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众聚集场所申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作者 : 来源 : 公安部 时间:200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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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众聚集场所申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三)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四)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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