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和《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切实改进和加强保安队伍教育训练工作,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素质,推进保安队伍职业化,日前,公安部组织制定了《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试行)》,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督促、指导保安培训机构及保安服务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试行)》 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