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必须是原厂商授权的系统集成商。
(4)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6)投标人应具有原厂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证明。同一原厂商最多授权4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原厂商授权给不同投标人的设备型号必须相同,且为此出具的原厂商授权书必须连续编号,编号在第4号以后的授权书将视为无效授权。
(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有以联合方式投标将视为无效标。
以上合格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