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安部网站 > 政务公开 > 法律法规 > 公安部令 > 交管 > 正文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
作者 : 来源 : 公安部 时间:2008-08-27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04 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8711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11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二○○八年八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下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旧站回顾
Copyright©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
京ICP备05070602号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邮编:10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