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在部署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会上强调
创新管理理念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
来源:人民公安报 时间:2010-01-27 字体:   
 
  
  26日上午,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2010年起至2012年在全国实施为期3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黄明指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就是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从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入手,促进全民文明交通素质的提升,以此全面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黄明指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就是要进一步创新交通管理的理念、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体制优势和政治优势,更加注重用社会的力量管好交通,更加注重用群众的力量管好交通,更加注重用道德和科技的力量管好交通。

  黄明强调,今后3年,各级公安机关要重点组织开展好四项活动,即“四个六”:一是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进一步“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黄明要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公安机关特别是交通管理部门和广大交通民警要从我做起,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公正廉洁执法,文明执勤执法,通过抓理念教育、执法培训、执法管理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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