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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09-06-12 字体:   
 

        公安部政治部6月10日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公安系统广泛组织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群众性歌咏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作为广泛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从现在开始至12月底,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利用各种文化活动场所,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歌咏比赛、演唱会等,广泛发动和组织全体民警学唱爱国歌曲和警察歌曲,确保此项活动覆盖到各级公安机关、全体公安民警。

  通知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将参加“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当做一次警察公共关系实践活动,在组织本单位歌咏活动的同时,选派文工团、警乐团的演员和文艺骨干组成文艺小分队深入社区、深入广场、深入农村、深入社会各单位,做“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的推动员,组织群众学唱、传唱、共唱爱国歌曲,在推动群众性歌咏活动中,争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及时将组织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群众性歌咏活动的情况报公安部宣传局及当地文明办。同时,要积极协调当地大众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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