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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群众工作能力训练纳入民警核心能力训练范畴
构建立体互动群众工作能力训练体系
11名基层一线群众工作行家里手被聘为首批省级兼职教官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09-06-10 字体:   
 

       6月7日上午,辽宁省公安厅举行省级群众工作能力训练兼职教官聘任仪式,11名在“大走访”活动中成绩显著,来自基层一线的群众工作行家里手被聘为全省首批“省级群众工作能力训练兼职教官”。

  辽宁省厅党委高度重视群众工作能力训练,提出了“群众工作先进典型就是教官,群众工作先进单位就是基地,群众工作先进经验就是教材”的训练思路,将“群众工作能力训练”纳入民警核心能力训练范畴,构建起立体互动的群众工作能力训练体系。为此,省厅政治部专门成立了省级群众工作能力训练课题组,吸纳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鞍山分校以及来自全省公安基层一线群众工作先进典型为课题组成员。经过多次遴选、试讲,在全省各地上报的130多名群众工作典型中,课题组确定了11名同志为省级群众工作能力训练兼职教官,这其中,有创建“邻里大家庭”营造平安社区的铁岭社区民警郭震显,有总结出20余套社区工作法的锦州社区民警孙建设,有创造处理10万起交通事故“零”上访纪录的沈阳交警支队和平二大队民警贾明哲,还有构建出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与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先进经验的大连旅顺口分局登丰街派出所所长孔德成等。为切实发挥首批11名兼职教官的传帮带作用,辽宁省厅已经将他们多年从事公安群众工作积累的经验做法和心得体会进行了总结、归纳和提炼,把他们的授课视频和课件制作成光盘下发全省,组织集中学习,并在辽宁公安网“全省教育训练平台”开设“群众工作能力”专题栏目,对全省民警开展远程训练教学。此外,课题组还编制了群众工作能力训练大纲,正式将群众工作训练纳入在职民警培训和学历教育的课程体系。

  在此基础上,辽宁省厅还将把典型工作和教官建设结合起来,对公安院校现有师资力量进行整合、优化,从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中选拔优秀典型担任兼职教官,并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教活动,形成对广大民警的全方位训练覆盖,进一步提高民警的能力、水平,推动教育训练工作深入、健康、可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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