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2日,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在辽宁沈阳召开“五条禁令”警示座谈会。河北、内蒙古、安徽、江西、湖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地10名违令民警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做了检讨。 今年以来,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对各地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五条禁令”情况进行了不间断的明察暗访,共发现查纠公安民警违令问题66起66人。 座谈会上,10名违令民警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深入剖析了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的思想根源,表达了自己未能从严治警、险些酿成严重后果的痛心自责以及对上级警务督察部门关爱和挽救民警的感激之情。这些单位对照问题,引以为戒,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这是继2006年“西安警示座谈会”和今年2月“太原警示座谈会”后,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再次召集违令民警及所在单位领导“开会”。此次做检讨的十单位涉及交警、消防、巡警、经侦、技侦等五个警种。 “从总体情况看,违禁案件涉及每个警种和地区。主要领导缺乏应有的重视、民警思想上放松、自律意识差、心存侥幸是违令的重要原因。”公安部警务督察局负责同志表示 ,召开警示座谈会这种形式已形成制度,表明了部党委对贯彻落实“五条禁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目的就是查摆问题,从思想根源、制度落实上剖析深层原因,寻找解 决问题的对策,进一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 座谈会上,公安部副督察长、警务督察局局长郑百岗和部纪委、人事训练局的有关负责同志一道,对此次发生违令问题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辽宁省沈阳市公 安局介绍了狠抓“五条禁令”贯彻落实的成功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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