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顺喜是湖北省红安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民警们称之为队长的“好助手”、“三基”的“先锋官”和民警的“贴心人”,在前不久县局的民主测评中,他排名全局第一。 2005年5月,有着16年警龄的方顺喜走上了县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的岗位。上任后,他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花费了大量的时间,认真钻研了《督察条例》等业务书籍,写下了不少心得体会。同时,注重虚心向领导和民警求教“充电”,使自己的业务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工作中,他坚持大事必汇报,小事讲原则,积极配合大队长开展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大队长决断而不独断,副大队长主动而不盲动,共事共心,配合默契。2007年10月,一名民警家属因其夫未参加公务员过渡被离岗学习而闹情绪,认为督察不讲情面,想找大队长发脾气,方顺喜知道后,甘当“抵大砖”,主动找她做工作,从政策到法律、从情理到道德……字字句句,语重心长。最终,那名家属十分愧疚地说:“我不知道政策,对不起,对不起……” 在积极为大队长分忧解难的同时,方顺喜还时刻不忘建言纳策,加强队伍管理,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仅2008年以来,他先后参与明察暗访活动15次,及时发现问题12个,督促整改12个,撰写起草《督察通报》15期。 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内容的“三基”工程建设。身为督察副大队长的方顺喜,成为县局“三基”办的一员。 活动伊始,方顺喜和“三基”办其他成员一道认真研究了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局基层所队包括房屋建设、单警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水平等硬件建设状况,民警的业务水平特别是“三懂四会”的情况作了详尽的调查,取得了第一手资料。他和大队长注重发挥督察职能,建立完善了《“三基”工程建设专项督察工作重点》等工作计划和规章,制订督察方案,把“三基”工程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在强化硬件督察的同时,方顺喜和大队长开展了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察指导,及时掌握情况,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采取开通110投诉热线、聘请警容风纪监督员等办法,拓宽督察渠道,促进公正执法。 “他呀,真是‘三基’的‘先锋官’!”县局“三基”办的民警这样评价方顺喜。在他和民警的共同努力下,红安县局的“三基”工程建设取得了质的飞跃。前不久,该局七里坪交警中队被黄冈市局推荐为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的候选单位。 方顺喜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大队民警生病住院,他必去看望;大队老领导子女结婚或上大学,他必去祝贺;民警生活上有困难,他必定尽其所力帮助解决。“人随和,肯帮忙,品德好”,这是民警们对方顺喜的评价。 2008年8月3日深夜,天突降暴雨,居住在一楼的门卫老阮家里灌满了雨水,老人小孩哭成一团,方顺喜闻讯救助。大雨中,他帮助清理下水道,转移家私物什……望着满身湿透的方顺喜,老阮不禁感动得热泪盈眶。 方顺喜常说:“能为民警服务,是我莫大的光荣。”工作中,他注重发挥督察职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仅近两年来,方顺喜就为民警维权办好事10余次。 春华秋实。方顺喜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换来了人民群众的一份安宁。同时,也收获着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和组织上的一致认可。2007年,被县委政法委授予“全县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08年7月,被县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自2002年起,连续五年被县局评为“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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