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安部网站 > 队伍建设 > 警务督察 > 工作动态 > 正文
广东省揭阳市局督察支队扎实开展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09-01-14 字体:   
 
  公安部警务督察局2008年11月12日下发《关于开展万名督察民警“进村入户大走访、问计求策促平安”专项活动通知》后,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周新全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组织好此项活动,为全警带个好头。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林南方迅速召开警务督察支队会议,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订方案,把此项活动作为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求全体督察民警深刻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紧密联系实际,从全局战略高度和带着对人民群众深情厚谊出发,围绕“送平安、送法律、送温暖、送服务”等主题开展爱民实践活动,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投入到活动中,真正做到“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确保这项顺民意、暖民心、保民安活动切实有效的开展。

  一、领导重视,带头推进

  市局周新全局长、林南方督察长等局领导除对大走访活动提出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外,还亲自带队深入农户开展大走访,为全体督察民警树立了榜样,鼓舞了士气。警务督察支队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到乡村、农户、厂矿、企业、学校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求计策,通过与农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教师、学生等群体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了解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农村社会治安真实情况和突出问题,切实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营造了“警爱民、民拥警,警民和谐一家亲”的浓厚氛围,受到了广大民群众的欢迎和赞誉。

  二、倾听民声,了解民意

  此次大走访督察民警带着问题下村,带着事情入户,带着办法上门,带着深厚感情走访,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轻车简从,与群众促膝谈心,积极沟通,拉近警民关系,在赢得支持和信任后,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了解人民群众最真实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所求,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所作出的客观公正评价,认真详细记录。并充分利用这次机会,针对年终岁末,可防性案件频发的现状,广泛开展报警求助、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治安灾害事故和交通安全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农村的平安建设,改革发展,构建和谐谏言献策。通过走访,对当前社会治安的真实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有了更加真实深入的了解掌握,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真正实现了人要沉下去,问题浮上来的目标。走访中,群众对市局近期开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拍手称快,认为其是一项顺民心、得民意、体民情、识社况的“综治工程”,整治后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两抢一盗”案件得到了有效遏制,公开聚赌等违法现象销声匿迹,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但大家也担心随着时间推移,特别是年关将至,违法犯罪行为又死灰复燃,希望公安机关能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成果,乘胜追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别让违法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幸福年。

  三、联系实际,促进和谐

  警务督察支队长结合揭阳公安工作实际,增加走访对象和内容,从农村扩展到企业、学校等单位,由面向农民群众扩展到外来工、教师学生等群体,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同时督察支队通过发放警民联系卡,设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联络站,进一步推进警民联动,密切警民关系。2008年12月12日,督察支队长林宏非在走访时了解到揭东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存在处理涉赌案件不规范问题,遂进行调查,并将查清的事实及时答复当事人,当事人十分感谢,对结果表示满意。2008年12月19日,有村民反映其因宅基地拆迁补偿款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东升派出所插手经济纠纷,违规办案。督察支队长林宏非遂带领督察民警进行了核查,查清基本属实后,带领该派出所所长登门向投诉人道歉,消除了投诉人不满情绪,及时化解了一起上访诱因。据统计,截至12月25日,全市共出动督察警力335人次,走访村寨56个,企业16个,学校4个,村民1223人,外来工190人,教职工20人,学生150人,村“两委”成员256人,发放人民群众满意度问卷2000张,汇总归纳获取富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42条,发放警民联系卡500 张,设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联络站 100个。局长周新全对这次大走访活动给予充分肯定,称赞此次活动带了个好头,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给警队以极大的理解和宽容,并要求把反映出来的问题通报全警并大力整改。当地媒体专题刊载了他们大走访的经验做法,社会反响较好。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旧站回顾
Copyright©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
京ICP备05070602号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邮编:10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