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建立健全了工作、学习、综合业务等3个类别共计11种的督察台账。其中,工作台账包括值班记录、接待登记、现场督察和暗访记录等4种,综合业务台账包括现场督察、案件核查、整改问责以及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等4种,学习台账包括收发文管理、会议记录、练兵等3种。这些台账规范实用、相辅相成、互补关联,形成了完整体系。同时,督察支队还对台账的规格、字体、装订以及相关督察文书的填写、编发、行文制度等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全面推行每周、每月写一次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每月向主要领导报送一次“督察专报”,每季度编写一期案件研判分析。
新乡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推行督察台账式管理后,有效规范了督察工作运行机制。督察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值班备勤、请示报告、培训学习等管理规章和制度,加强了内部工作资料的积累和分类归档。按照台账登记建档要求,包括现场督察活动必须有方案、有审批、有记录、有报告或通报,同时督察部门编发的通报、下发的督察通知书等要做到件件有回音,发现的问题逐一得到整改落实,避免了现场督察活动的随意化。核办的案件基本做到有受理登记、案件分类、核查审批和报告、查处结果、情况反馈,卷宗材料按月装订成册,档案管理名目清晰,受理举报投诉工作更加有序,案件核查效能充分显现。同时,督察队员理清了日常工作的内容和标准,明确了每天的工作和责任,特别是新加入督察队伍的同志根据台账要求能够迅速熟悉督察工作流程、进入角色。督察台账真实地反映出了每名督察队员的工作量,提高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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