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7日,福州的张先生在互联网上网购一部NOKIA手机,诈骗分子以“减少手续费”“支付时间长”“交易快捷”等借口,说服他放弃通过“支付宝”等网上支付方式付款,而是直接将现金存入诈骗分子的指定账号。随后,诈骗分子以交纳订金、税费、提档费、押运费等等费用为由,让张先生先后汇款3次、共计3200元,最后张先生却落得个“机财两空”。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各种形式的网络诈骗案层出不穷。最近的3个月时间,福州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已接到市民在进行网上购物、拍卖等交易中被“网络骗子”诈骗的报案达数十起。
警方提醒“网购”爱好者,识别网络购物中的陷阱,要注意安全防范六大守则:消费者要对所购买的物品有所了解,包括目前市场的价格;核实网络卖家留下的信息;尽量去大型、知名、有信用制度和安全保障的购物网站购买所需的物品,先货后款,收到货物后当面验货;谨慎对待卖方交付订金的要求;尽量不要使用公用的电脑进行购物、支付等操作,更不要轻易地将自己的网络账号、信用卡账号和密码泄露给陌生人;发现有网站发布不良、违法信息及涉嫌诈骗的,或已经掉进网络诈骗陷阱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举报或报案。
(林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