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授予崔道植姜廷顺同志公安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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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07-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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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广大公安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科技强警战略的深入落实,根据《公安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励办法》(公通字[2005]43号)的有关规定,经严格评审,决定授予崔道植、姜廷顺两名同志公安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各发奖金10万元人民币,奖励其所在单位各40万元用于单位的科研工作;授予乌国庆、陈建华、陈惠民、张惠芹、金河龙、经建生、顾坚、吕欣驰八名同志公安科学技术突出贡献提名奖。 全体公安科技工作者要以获得奖励的同志为榜样,继续发扬刻苦钻研、甘于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勇攀高峰的精神,为公安科技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此令
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
二OO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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