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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法制系统有六名同志荣获“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09-02-20 字体:   
 
  

  2009年2月18日至19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交流暨“双先”、“双优”表彰大会在京召开。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专门到会讲话并为受表彰的单位和个颁奖,充分体现了国务院领导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高度重视。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对行政复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全国公安法制系统的六名同志荣获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他们分别是:天津市公安局法制办二科科长胡志勇、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法制处复议科科长孙友方、河南省公安厅法制处复议科科长李保山、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复议科副科长张静、重庆市公安局法制处复议科副科长李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助理调研员阿尔肯·贺佳。

  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和广大行政复议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公安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复议为民、复议便民、复议利民,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促进了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警民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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