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四川省公安厅作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决定。主要内容是: 一是切实加强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成立党委领导下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规划和整体推动。二是切实构建执法工作责任体系。各级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执法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法制部门是执法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执法工作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推动等工作。三是切实创新理念,改进执法方式。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规范执法、促进和谐为总要求,端正执法思想,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效果。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根植于每一位民警的头脑,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始终把实事求是作为执法工作的基本工作路线,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忠于事实真相,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结合,以公正树权威、以效率促公正。始终牢固树立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结合部门、警种的特点,规范执法语言,规范执法动作,切实从言行举止、方式方法上改进执法行为和执法方式。四是切实加强执法制度建设。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执法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制定完善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堵塞执法漏洞。五是切实加强执法保障工作。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加大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为警情处置、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录音录像等执法活动提供必需的保障。结合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进程,逐步实现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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