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监管理论学习研讨和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国公安监管系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和宣传教育活动。
《意见》指出,要把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公安监管工作根本指导思想;要把“教育、感化、挽救”作为公安监管工作基本方针;要把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作为公安监管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坚决杜绝“牢头狱霸”作为公安监管工作的鲜明立场;要把符合公安监管工作规律、科学规范执法行为的信息化作为公安监管工作“第一警力”;要把良好的基础设施、装备及被监管人员生活卫生条件作为公安监管工作的基本保障;要把完善的监督检查和责任查究机制作为公安监管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意见》要求,各级公安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公安监管民警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监管理论学习研讨和宣传教育活动,紧贴业务、紧贴实际,充实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周密部署,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活动效果。要把学习研讨、宣传教育活动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升华为指导工作实践的理性认识,推动具体经验系统化、感性认识理性化、成功做法制度化,及时巩固和运用活动成果,努力形成一批系统规范的理论学习成果。(丁国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