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安部网站 > 公安工作 > 刑事犯罪侦查 > 打击犯罪专项行动 > 正文
西宁市公安局出新规 群众扭送“两抢一盗”嫌犯可当场领奖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06-02-23 字体:   
 
1月19日,西宁市公安局出台新规:群众扭送“两抢一盗”者到公安机关,可当场领取奖励金。

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中,根据省委政法委的具体部署,西宁市公安局及时制定了对检举、扭送“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的群众奖励的措施,向社会郑重承诺:对抓获扭送一名抢劫犯罪嫌疑人的群众,奖励现金2000元;对抓获扭送一名扒窃、拎包、抢夺犯罪嫌疑人的群众,奖励现金500元。省委政法委“两抢一盗”专项行动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这项奖励措施因缺乏具体操作办法,执行中可能出现审批环节过多,致使抓获扭送“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的见义勇为者不能及时领取奖励金。经协调,西宁市公安局出台了对扭送“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的群众兑现奖励的具体操作办法,向各公安分局、派出所下发通知,要求被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由哪里接收的,奖励金就由哪里当场支付给扭送者。还明确规定,对行政拘留人员不再收取生活费。 (苏龙 郑轩)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旧站回顾
Copyright©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
京ICP备05070602号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邮编:10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