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对盗抢汽车等犯罪进行重点打击防范。公安部专门开发了全国被盗抢汽车信息系统,整合打击犯罪资源,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提高对盗抢销汽车团伙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大要案侦查,加大对销赃、买赃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严格车辆登记管理,对赃车流入地区开展整治工作,并对7个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挂牌督办,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盗抢汽车犯罪案件37367起,抓获盗抢汽车犯罪嫌疑人12278名,打掉盗抢汽车犯罪团伙2289个,缴获被盗抢汽车34952辆。经过集中打击整治,盗抢汽车犯罪案件大幅上升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为防范盗抢汽车犯罪活动,减少案件发生,警方特别提示:
1、停放车辆请到正规停车场。
2、临时下车请熄火、锁车门。
3、给车辆加装防盗装置。
4、自觉抵制使用来历不明、手续不全的车辆。
5、买卖机动车请到正规汽车交易市场,禁止私下交易。
6、发现盗车、买卖赃车的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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