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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在聊城举行美籍女士牧琳爱《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颁发仪式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09-09-07 字体:   
 
  


   7月24日,省公安厅在聊城市公安局隆重举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颁发仪式,向长期居住聊城的美籍女士牧琳爱(英文姓名Eunice Moe Brock)发放“中国绿卡”。牧琳爱女士由此成为我省首位因“特殊人才”事由获得我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友人。颁发仪式上,副厅长秦黎,聊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文耀一起向牧琳爱发放了“中国绿卡”。聊城市政府、市公安局有关领导,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同志出席颁发仪式。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即通常所说的“绿卡”。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并可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有效护照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再办理签证手续。在中国居留期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持有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绿卡”制度的实施,为在中国居留的外国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牧琳爱老人于1917年出生,于 1999年开始在聊城市国际和平医院和阳谷县安乐镇刘庙村长期居住,曾多次向当地小学、医院、村民捐款捐物,并义务授课、支持当地农村发展。曾先后被山东慈善协会授予“慈善之星”称号,被评为“2006年山东年度十大新闻人物”,入选“感动山东真情故事”十大人物,被山东省政府、山东省人事厅授予“齐鲁友谊奖”,被山东省民政厅授予“山东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称号。牧琳爱女士到聊城后,聊城市公安局一直积极为这位美国老人进行证件到期提醒、登门受理办证等服务,并根据牧琳爱老人所持证件的变化,积极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给予最合适的证件,保证了老人既在中国居留的舒心安心,又可及时顺利出行。

  自公安部、外交部发布实施《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后,根据牧琳爱老人想终生留在中国的愿望,聊城市公安局积极着手为老人以“特殊人才”的身份申请办理“绿卡”有关事宜,后经相关工作程序,终由公安部审批签发了“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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