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下发后,福建省各级公安机关行动迅速,精心组织,周密策划,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八种形式, 广泛宣传《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取得良好宣传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共出动警力15000人次,出动宣传车1600次,设立街头宣传咨询点8280个,召开现场宣传咨询会1356场,进社区宣传3370次,进企事业单位宣传4211次,悬挂横幅1573条,发放宣传传单10多万份,张贴标语8万多张、挂图2多万张,制作各类宣传展板、黑板报3177期,发送宣传短信300多万条,人民网、新闻网及省内各大媒体都刊发了福建省宣传《条例》的活动情况。
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1月14日,省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治安总队领导沈冬同志向新闻媒体通报了福建省保安服务业二十多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贯彻《条例》有关情况,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新闻广播、福建交通广播、东南快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海峡导报、厦门日报、泉州晚报等11家媒体记者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宣传取得良好的成效。福州、南平等地也纷纷联系协调新闻媒体,就《条例》实施广泛发布消息,接受媒体采访,介绍我国保安服务业取得的成就,介绍《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
二是做好媒体宣传。各地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宣传部门的职能作用,重视媒体宣传工作,以专栏、专版、专访、专题片等形式进行宣传。据统计,活动期间,共制作各类宣传展板、黑板3000多期,在有关报刊上刊发信息300多条,电台、电视台等新闻报到200多次。东山县公安局还专门聘请县广播电视台到公司拍摄保安员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从保安员的学习、训练、执勤以及保安员对《条例》出台后的感想等不同侧面来诠释《条例》的内涵,同时该公司还利用县广播电视台对《条例》的颁布实施进行点播,在黄金时间连续滚动播放七天。
三是张贴宣传挂图。按照公安部关于张贴《条例》宣传挂图的通知精神,将《条例》宣传挂图、标语张贴到了公安派出所、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机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共张贴宣传挂图张、标语10多万张,广泛宣传了《条例》。
四是开展短信、网上宣传。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等电子网络传媒进行宣传。三明市积极取得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向所属手机用户发送公益宣传短信,广泛宣传《条例》及其相关内容,全市共发送此类短信15万多条,全省发送宣传短信300多万条。
五是组织培训学习。福州、漳州、泉州、三明、南平等地举办培训班,向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机构、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重点单位宣讲《条例》,普及法律知识,倡导依法开展保安服务活动;组织广大保安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
六是举办现场咨询。在城镇主要街区设置宣传台、咨询台,悬挂横幅,散发《条例》小册子,解答群众问题。1月13日,福州晋安分局在福州汽车北站门口开展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看板、张贴宣传挂图、分发宣传卡片和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1月16日,三明梅列区公安分局在三明市广场设立《条例》集中宣传点,在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2条,摆放宣传展板20多块,设立咨询台,现场发放宣传单,共计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
七是采取卡片式挂历、邮政传递进行宣传。福州市局印制《条例》宣传卡片式挂历1万张下发给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和保安服务公司进行宣传。大田县公安局印制了1万份的宣传材料,通过邮政局,与报纸一块分发,送到千家万户,既节省了警力,又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厦门思明公安局、福州连江公安局还通过邮寄明信片广泛宣传《条例》。
八是开辟网上宣传专栏。在福建省公安厅保安网、龙岩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开辟了宣传专栏,实时宣传《条例》工作开展情况,并开通网上举报平台,注意收集大家的评价、建议和意见,掌握社会面的舆论趋势,以便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调整工作方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并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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