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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作者 : 来源 : 吉林省公安厅网站 时间:2009-12-30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保安服务条例》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吉林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在全省范围内,于12月27日集中开展了《条例》宣传日活动。刘培柱副厅长在治安总队长李福志、宣传处处长李博夫陪同下,亲自参加了吉林省公安厅暨长春市公安局《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宣传日活动,并就《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吉林省公安厅和长春市公安局联合对《条例》进行了宣传,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刘培柱副厅长就《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守望都市、长春电视台、长春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吉林日报、新文化报、城市晚报、东北亚经济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文字报道;各地公安机关也组织当地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据统计,宣传周期间,共报道27次。较好地树立了我省保安业形象。

  按照公安部关于张贴《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宣传挂图的通知精神,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条例》宣传挂图、标语的张贴工作。把宣传挂图、标语张贴到了公安派出所、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机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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