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和长春市公安局联合对《条例》进行了宣传,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刘培柱副厅长就《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守望都市、长春电视台、长春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吉林日报、新文化报、城市晚报、东北亚经济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文字报道;各地公安机关也组织当地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据统计,宣传周期间,共报道27次。较好地树立了我省保安业形象。
按照公安部关于张贴《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宣传挂图的通知精神,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条例》宣传挂图、标语的张贴工作。把宣传挂图、标语张贴到了公安派出所、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机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