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安部网站 > 公安资讯 > 新闻发布会 > 图文实录 > 正文
公安部通报2006年上半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图文直播)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06-08-08 字体:   
 



[武和平]: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诸位参加公安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是每个月的例行发布会,主要的内容是向各位通报一下2006年上半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和7月份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参与抗洪抢险的有关情况。

大家已经注意到,公安部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定期向社会公众通报全国社会治安情况已经成为惯例,这一做法受到了媒体和公众的欢迎。这也是公安部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种重要形式。今后,我们还将陆续通报与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统计数据,并通过对这些数据的解读,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社会治安形势,有针对性地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2006-08-08 09:43:39)

[武和平]:

各位手中已经拿到了相关新闻稿,总的来看,今年上半年,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级公安机关打击犯罪、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除个别种类的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突出外,各种主要刑事犯罪案件均呈现普遍下降的态势。上半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特点主要表现为八个字,“总体平稳、四降一升”。

(2006-08-08 09:51:39)

[武和平]:

我先介绍一下“四降”,所谓“四降”,一是杀人、强奸、放火、爆炸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恶性犯罪案件大幅度减少。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命案侦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杀人、强奸、放火、爆炸等几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分别下降14.9%、6.3%、17.5%、18.3%。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有效减轻了因暴力犯罪活动给广大群众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了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2006-08-08 09:53:11)

[武和平]:

二是“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稳中有降。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侵财犯罪案件181.1万起,同比减少2.7万起、下降1.5%。在侵财犯罪案件中,共立盗窃案件144.3万起,同比下降1.2%,其中,入室盗窃案件50.2万起,同比下降5.4%;盗窃机动车案件30.4万起,同比下降4.6%;扒窃案件8.8万起,同比下降5.4%。立抢劫案件15.3万起,同比下降2.8%,其中,入室抢劫1.3万起,同比下降16.4%。立抢夺案件8.8万起,同比下降8.5%。

(2006-08-08 09:54:05)

[武和平]:

对于“两抢一盗”犯罪,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要求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今年上半年,各地公安机关整体联动,多策并举,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街头“两抢”、扒窃拎包、入室抢劫盗窃、盗抢汽车和摩托车、盗窃牲畜和农用工具等多发性犯罪活动,不断摸索和创新打法,组织开展有声威、有实效的专项打击行动。今年5月,公安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办公室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以系列性街头抢劫、抢夺、入室盗窃、撬盗保险柜等犯罪为打击重点,开展侦破“两抢一盗”系列案件侦破的竞赛活动。据统计,仅仅在1个月时间内,就破获街头抢劫、抢夺、入室盗窃、撬盗保险柜四类系列案件107宗,破案1718起,打掉系列作案团伙57个,缉捕犯罪嫌疑人310名。

(2006-08-08 09:55:17)

[武和平]:

三是涉及“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出现明显回落迹象。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9.6万起,同比下降7.8%。其中,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卖淫、赌博、毒品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6.2%、51.9%和20%。

“黄赌毒”违法犯罪案件大幅回落,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和完善了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查处规定,公安机关治理和查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措施不断完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成效不断提高,因而有效遏止了“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进一步蔓延。

(2006-08-08 09:56:02)

[武和平]:

四是青少年犯罪近年来首次出现明显回落。今年上半年,公安机关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25岁以下的青少年人数比上年同期下降6.5%。其中,18至25岁的青少年人数同比下降4.5%;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同比下降11.4%。青少年犯罪成员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成员近年来持续攀升的势头得到有效扭转,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等一系列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06-08-08 09:57:00)

[武和平]:

以上是“四降”,同时还有“一升”。所谓“一升”就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案件持续增多。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3万起,同比上升6.8%;涉案总价值581.4亿元,同比上升89.5%。其中,扰乱市场秩序案件1.4万起,同比上升22.3%,是拉动经济犯罪案件总量上升的主要因素。

(2006-08-08 09:57:37)

[武和平]:

应该看到,上半年全国社会治安总体保持稳定的局面来之不易,它既是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大力开展基层基础建设、苦练基本功、不断提高打击和预防犯罪能力的结果,更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成果。下一步,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控制力度,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各种犯罪活动。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实施“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社区、农村警务工作新机制。这些工作都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

(2006-08-08 09:58:38)

[武和平]:

针对上半年社会治安形势的新特点,我这里还有五项提示:一是盗抢汽车犯罪应引起高度关注。关于盗抢汽车的犯罪,今年上半年,公安机关深入组织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的专项斗争,其中包括这项内容,取得了明显成果,此类犯罪上升的势头得到总体控制,发案起数下降。但是随着我国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正逐步进入汽车社会,私人拥有汽车数量上升幅度比较大。据统计,上半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36亿辆,私人机动车的保有量已达1.02亿,首次突破1亿辆。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一千余万辆,比2005年增加17.1%。刚才讲到,虽然在全国范围内此类案件总数呈下降趋势,但是将近一半地区的盗抢汽车案件却出现同比上升情况。这需要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防范控制。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要控制销赃市场,使买赃用赃的行为受到处罚、遏制,使无牌无证的赃车无处遁形,从根本上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2006-08-08 10:00:17)

[武和平]:

二是诈骗犯罪的新手段应当引起高度警惕。关于新型诈骗犯罪,从公安机关上半年掌握的情况看,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作案团伙往往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和手机短信,打破时空界限,制造假象,蒙蔽害人。此类案件往往采取甲地预谋,乙地作案,丙地取赃。作案工具来自一地,投寄发出的诈骗信息在另一地,涉案银行账户又在第三地。这些作案手段花样翻新欺骗性强,需要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仔细识别,并及时报案,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有关线索。

(2006-08-08 10:02:05)

[武和平]:

三是少数地方的传销犯罪活动改头换面,具有很强的欺骗性。《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后,国家执法部门加大了对传销犯罪活动的监控和打击力度。今年1月至6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455起,破案383起,抓获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1246人,打掉传销团伙2179个。公安机关在打击传销犯罪活动中发现,一些传销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及其团伙成员为逃避打击,改头换面,变换手法,往往以直销名义欺骗人们进行传销。

(2006-08-08 10:03:10)

[武和平]:

在此,我要向大家再次提示传销犯罪活动的一些特点,以引起广大群众的高度警惕: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2006-08-08 10:03:59)

[武和平]:

四是盲目相信地下钱庄将导致血本无归。今年以来,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在重点地区部署开展了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打掉了一批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窝点,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做出了贡献。据统计,今年1至7月份,各地公安机关共破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缴获、扣押、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3400多万元,涉及非法经营资金达104亿元人民币。当前,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2006-08-08 10:05:16)

[武和平]:

其中,特别需要讲到的,非法买卖外汇是地下钱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特点之一。作为守法企业和公民,应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买卖外汇,不应参与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查处。同时,参与地下钱庄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对企业和公民来说也颇具风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将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在地下钱庄案件中,公安机关依法查扣用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包括客户交付给地下钱庄用于交易的资金,将依照法定程序没收并上缴国库。因此,请广大有外汇需求的企业和公民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外汇交易等金融活动。

(2006-08-08 10:06:50)

[武和平]:

五是自觉抵制六合彩等非法彩票赌博活动。近年来,公安部和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开展了多次打击非法彩票活动的专项治理行动,初步遏制了六合彩赌博的蔓延势头。但是,六合彩等非法彩票赌博活动仍在一些地方暗中发展。自1999年广东省潮阳市首次发现六合彩赌博活动后,这一非法赌博活动迅速蔓延到内地,特别是在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地的非法彩票赌博活动相当猖獗,并有继续向其它地区蔓延的趋势。六合彩赌博活动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助长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欲望,而且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稳定。一些群众因参与六合彩赌博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一些地区的盗窃、抢劫等侵财案件和伤害、故意杀人等刑事案件也不断增加。在此,我要通过新闻媒体呼吁那些沉湎于此类非法赌博活动的人们,抛掉一夜致富的幻想,自觉抵制和远离引诱;同时,也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禁赌工作,积极举报相关案件线索。

(2006-08-08 10:07:51)

[武和平]:

各位记者朋友,“人民公安为人民”,执法为民是一切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在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职责同时,还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热情救助受难群众,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众所周知,近期,台风“碧利斯”、“格美”、“派比安”接连登陆我国东部沿海,受其影响,福建、广东、湖南、江西等地相继发生了特大暴雨、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此外,北方各省、区也陆续进入多雨期,华北以及东北地区普降大到暴雨,一些地方发生了洪涝灾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投入了抗洪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006-08-08 10:08:30)

[武和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紧急部署相关地方公安机关积极做好服务救助工作,要急群众之急,解群众之难,努力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小,全力维护好灾区社会治安稳定。连日来,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宁夏、内蒙古等地公安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全力以赴参加抗洪抢险,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迅速组成抗洪抢险突击队、治安巡逻专业队等专业队组,一边抗洪抢险,一边维护社会治安,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

(2006-08-08 10:09:03)

[武和平]:

广东省受灾地区各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的防风救灾指挥部,组建了由领导带队的抢险突击队,深入受灾一线,全力以赴转移、解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据不完全统计,湛江、茂名、江门等10个城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4万余人次、车船6000余次,疏散、转移、解救受灾群众55000余人。湖南省公安机关及铁路公安部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工作,郴州、衡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及衡阳铁路公安处共投入警力8000余人次,救助被围困群众5000余人,疏散、转移群众5万余人。宁夏自治区受灾地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500人次,车辆420多台次,安全疏散转移遇险群众806名。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抽调近3000名警力投入抢险救灾,紧急救援了560多部车辆,帮助270余名群众脱离险境。

(2006-08-08 10:10:54)

[武和平]:

在抗洪抢险过程中,部分民警为救助群众献出了宝贵的生命。7月27日15时许,福建省安溪县公安消防大队战士苏志杰,在解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过程中,不幸遇难,年仅25岁。8月4日7时许,广东肇庆四会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三中队民警王继贤在奋力抢救出2名被山泥倾泻围困的群众后,不幸被山泥掩埋而牺牲。

近日,公安部再次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继续保持高度戒备,切实加强值班备勤,随时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在此,也希望各位记者朋友能够对我们的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参与抢险救灾的事迹多加关注,多予报道。

(2006-08-08 10:11:43)

[武和平]:

今天上午发布内容就到这里,希望各位朋友就关心的问题提问。

(2006-08-08 10:31:06)

[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有两个问题:第一,随着我国日益开放和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有关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新闻屡屡出现,关于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情况,可否介绍一下?另外一个问题,和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记录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

(2006-08-08 10:32:11)

[武和平]:

关于这个数字,还没有统计。总而言之,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触犯了我国的法律,都要依据法律的规范程序来进行惩治。有关这方面的统计,我暂时不能回答你。

(2006-08-08 10:33:29)

[香港无线电视记者]:

有关六合彩在内地赌博的问题,有没有数字?总共在内地查获多少这类案件?还有就是六合彩赌博导致杀人等犯罪的案件有多少?总的经济损失是多少?

(2006-08-08 10:34:15)

[武和平]:

关于六合彩违法犯罪造成的影响,我刚才披露了一部分数字。当然,关于打击这方面违法犯罪的情况,我们正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赌博被《刑法》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我们将依据《刑法》坚决打击。此外,赌博犯罪败坏社会风气,诱发其他犯罪的恶果也比较严重。中国有句老话“赌近盗”,赌博延伸下去可能就是盗窃。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我们在禁赌方面加大了力度,关于打击六合彩的具体数字,我们将会在以后综合披露。

(2006-08-08 10:35:23)

[中央台经济之声记者]:

我们现在发现,公民个人信息的泄漏已经成为一个趋势,包括买车、买房的信息都会泄漏,这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以后我们对这方面的趋势如何遏制?

(2006-08-08 10:39:11)

[武和平]:

你所提的这个问题,是需要引起关注的。我现在还说不了,你提的问题的主要环节和症结在哪里?现在公安机关在履行保护公民权利方面有不少项目,包括对互联网的管理。公安机关负责互联网上的公共秩序的维护,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保障网络与信息的安全。我们负责这方面的工作,也希望群众支持我们这方面的工作。在工作过程当中,如果有这位记者提到的这类违法犯罪的线索,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供,我们会受理,而且会依法惩处,维护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2006-08-08 10:40:06)

[路透社记者]:

半年内所谓的群众事件有没有增长,如果有增长,增长了多少?

(2006-08-08 10:45:01)

[武和平]:

我记得这个问题已经多次回答。作为事权,公安机关受理的是关于违法犯罪的活动,或者是犯罪,这方面需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惩处。这里澄清一个问题,就是这位朋友提出的所谓的“群体事件”,我这里没有这个数字,我这里做的是如下的统计。扰乱公共秩序罪包括的内容,我可以向各位朋友介绍一下。一个是刑法规定的277条妨害公务罪,再一个278条煽动暴力抗法罪,还有279条招摇撞骗罪,280条伪造、变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281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还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扰乱公共管理,289条聚众打砸抢罪,另外还有目前打击的打黑除恶斗争,第294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利用迷信组织破坏法律罪,聚众淫乱罪,包括赌博罪等都是妨害社会秩序罪,是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至于刚才这位朋友讲到的,我上次讲到,是利益诉求的一些事宜,由各级党委、政府来解决。据我所知,各级党委政府依照有关的法律法令,特别是国务院的信访条例规定对此类问题进行处理,这类问题是越来越少了。

(2006-08-08 10:46:24)

[中央电台中国之声记者]:

我知道今天是北京奥运会倒计时两周年的日子,奥运会离我们很近,为了保护奥运会期间的安全,公安部的工作进展如何,压力是不是很大?

(2006-08-08 10:50:37)

[武和平]:

奥运会的各项安保工作正在积极准备和筹备中,届时我们会有专场的新闻发布会给各位介绍。

(2006-08-08 10:52:16)

[《法制日报》记者]:

关于刚才您提到,诈骗犯罪在东南沿海地区花样翻新,这种犯罪是属于新类型的侵权犯罪,这种高发趋势是不是必然的?公安机关在打击这种犯罪的时候,运用了哪些防控手段?能不能透露一下这方面的数字?

(2006-08-08 10:53:03)

[武和平]:

东南沿海由于经济发展比较快,我们在统计有关数据时也发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国际上的有关犯罪学研究表明,人均一千美金到四千美金的跨越过程当中,经济领域里犯罪活动的增多是一个趋势,也是一个内在的规律。我再打一个比较通俗的比方,就是说糖和蚂蚁的关系,如果糖少了蚂蚁就少了,如果肉多了,苍蝇就多了,苍蝇有了肉的营养繁殖更快,这是犯罪的必然规律。那么,我们能不能把犯罪控制住呢?比如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出现诈骗案件增多的趋势,而且手段出现智能化、科技化,根据这种情况,犯罪和反犯罪,消极因素的增长与积极因素的增长也是同步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虽然犯罪有了新手段,公安机关和广大的群众结合起来,对这种犯罪采取有针对性的打击对策。

(2006-08-08 10:54:23)

[武和平]:

我刚才说了,关于东南沿海利用网络或者是手机短信进行诈骗的犯罪,我记得去年曾经在这里开了一次和信息产业部、银监会联合召开的一次大型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违法手机短信的犯罪活动进行打击的情况。大家知道那个时间,利用手机短信发送虚假信息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迅速增长,我们采取了一种办法,就是发动群众,控制犯罪,这也叫东方经验,是中国公安工作的特色。大家可以回忆一下,去年,从11月1号到31号,短短的一个月时间,我们就收到各地群众有关这种违法犯罪短信侵害的举报线索达到10.7万起,其中7.5万起都是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

(2006-08-08 10:58:19)

[武和平]:

公安机关在接到这些报警和举报以后,侦破了一大批案件。但是,单靠警方还不够,东方经验是打防结合、专群结合两种方式。今年,公安机关开展基础建设年,大量警力下基层,充实到社区,摆到街面,深入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下一步,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安排,我们将对农村的警务区充实警力,对农村和社区警力进行创新性的改革,目的是进一步组织发动群众。只有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做好自我防范,才能应对各种犯罪。为什么我们在发布会上多次向大家给予治安提示,就是想通过媒体朋友登高而呼,让老百姓像了解天气预报一样了解犯罪的规律和特点,不去上当受骗。如果群众通过我们的提示能够提高防范,那么,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2006-08-08 11:02:25)

[武和平]:

我们看到这一地区的其他暴力犯罪在减少,这类新型的诈骗犯罪出现以后,我们将根据犯罪规律进行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一个是防范,再一个是群众和执法机关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所谓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就是当犯罪没有发生之前,处于预谋的阶段我们就得到信息。第二,在犯罪的过程中,在受害人报案的过程中,有群众目击者能够支持受害人,来呼应公安机关的处置、救助工作。此外,在案件发生以后,能够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各种线索。有这样的执法环境,社会治安的可控性机率就会越来越高,越来越强。

(2006-08-08 11:10:24)

[香港《南华早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扰乱市场秩序的经济案件,据您介绍,案件上升了6.8%,但是涉案金额增长了将近一倍,具体来讲,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的经济案件主要是哪些?什么样的案件使涉案金额上涨这么多?另外,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和其中的扰乱市场秩序案件,具体区别是什么呢?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之后,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有一些什么样的变化?

(2006-08-08 11:14:32)

[武和平]:

关于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三章有专门规定。刑法在这一章列出数十条的犯罪,如,损害商业信誉、虚假广告,再有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经济领域的犯罪,大多数是以诈骗的形式出现的。对这种犯罪,公安机关高度关注,而且各级党委和政府也非常重视。目前这类犯罪的问题主要是发案的总数在增多,发案的金额在增高。这些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2006-08-08 11:17:17)

[武和平]:

对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犯罪线索,一旦发现,群众要向公安机关和有关执法机关举报。我打个比方,阳光灿烂的日子,脏东西格外耀眼;高楼大厦建立起来以后,就会投下阴影,而且楼有多高,阴影就有多长。怎么样解决阴影?就如同市场经济发展以后,怎么样解决伴随而生的这些犯罪问题。这就需要造成一种无影灯的效应,就是外科手术中,各个不同的光源都集中在一个焦点上。如果执法机关在社会各界、经济从业部门、各个职能部门共同支持下,我们就会使犯罪越来越少。这位朋友提的这个问题非常好。谢谢!

(2006-08-08 11:21:33)

[香港亚洲电视台]:

刚才您提到非法赌博和六合彩有蔓延的现象,尤其是六合彩方面,有没有涉及到境外的犯罪分子和内地的犯罪分子犯案的情况,有没有加强境外或者和港澳台地区的合作?

(2006-08-08 11:26:11)

[武和平]:

加强内地和港澳地区的执法合作,我是非常赞同的。但是,刚才你讲到的,我现在没有有关案件的统计,经过统计我才能答复你。

(2006-08-08 11:26:45)

[《华尔街日报》记者]:

今年的违法活动中,农村的群体事件有多少?

(2006-08-08 11:27:51)

[武和平]:

我讲多到的是上半年的社会治安的问题,而你说的,是群众利益诉求的问题。我非常愿意给你介绍,而且我下一步也要组织有关的发布会,就是关于我们国家现在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安机关正在研究具体的措施。就是刚才我讲到的,基层民警要深入到社区,深入到农村的村落,甚至于非常边缘的农村,去为群众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各类矛盾。我们相信,关于群众诉求的问题,有一些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就是人民内部矛盾通过说理的办法,通过调解的办法,可以缓和这方面的矛盾。谢谢。

(2006-08-08 11:28:29)

[《中国青年报》记者]:

请介绍一下2006年上半年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和校园犯罪的情况。

(2006-08-08 11:32:04)

[武和平]:

我刚才介绍的是总数。有关这方面的具体情况,可以再抽一个机会专门向大家披露。这位女士提到的问题是涉及到有关的业务局,将来我们请这些业务局的同志,把具体的情况,包括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校园周边秩序整顿的情况,公安机关采取“八条措施”的情况向大家披露。总而言之,青少年的犯罪问题是当前的社会各界都关注的问题,犯罪的低龄化和违法青少年在犯罪当中,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犯罪当中所占的比例都是令人担忧的。

(2006-08-08 11:32:38)

[武和平]:

我记得有一次发布会上讲到,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发现,青少年从越轨行为到违法,到犯罪,这几个阶段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第一个起始点就是家庭,父母对子女不仅有生育的权利,还有教育的责任。然后就是学校。我们的学校、社会、社区,都应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负有责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社会各界都应该从“救救孩子”的角度,对失足青少年进行帮教、挽救工作。

(2006-08-08 11:35:36)

[新加坡《海峡时报》记者]:

你们1月份公布了公共秩序犯罪案件8.7万,今年上半年的总数和去年的同比有没有上升?

(2006-08-08 11:39:05)

[武和平]:

我愿意再次重复刚才的回答,扰乱公共秩序罪不像个别朋友理解的那样,而是公安机关依照刑法,应该依法管辖、受理的案件。刚才我讲到有很多条,如果各位朋友不怕麻烦,翻翻刑法,里面都有具体的规定。至于你问到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数字,总数有,但是,分类的犯罪需要下去再做统计,然后再答复你。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2006-08-08 11:39:35)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旧站回顾
Copyright©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
京ICP备05070602号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邮编:10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