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10时,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进展有关情况。发布会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张涛巡视员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
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进展有关情况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当前,银行卡犯罪持续高发,伪卡欺诈、恶意透支、网上银行诈骗等行为猖獗,不仅直接侵害了银行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破坏金融秩序、威胁金融安全。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促进银行卡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从今年1月至10月,公安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取得明显效果。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银行卡犯罪案件6700多起,涉案金额达59.6亿元,破案480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近1亿元。
一、公安机关采取五项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
——重拳打击非法套现犯罪活动。各地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区域性集中整治,极大地压缩了非法套现活动空间。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捣毁281个套现犯罪窝点,涉案金额达55.5亿元。4月22日,辽宁省沈阳市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一举捣毁49个套现犯罪窝点,缴获POS机41台,涉案金额达19亿元。
——严厉打击骗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犯罪。公安机关将骗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行为作为重点,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今年1月至4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此类案件3800多起,占银行卡案件立案总数的57%。
——彻底摧毁一批银行卡犯罪团伙。全国公安机关始终把打击职业犯罪团伙作为工作重心,通过整合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信息、技术上的资源优势,集中优势警力,形成围剿银行卡犯罪的工作格局。3月,上海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代号为“鹰眼五号”的集中打击行动,一举侦破银行卡犯罪案件1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名。
——切实加大缉捕逃犯工作力度。专项行动开始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在摸清本地银行卡犯罪逃犯底数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抓捕方案,强化追逃措施,通过主动出击、广布网络、政策攻心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缉捕逃犯工作。目前,已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342名。
——紧密围绕平安世博做好防范宣传工作。为给上海世博会营造良好的银行卡使用环境,公安部就预防银行卡犯罪作出专门部署,并与主要商业银行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共同预防可能发生的重大银行卡风险。上海市公安局也与中国银联上海分公司及在沪的17家商业银行建立了警银协作机制,对涉世博银行卡犯罪实施主动预防,对可疑线索开展实时动态监控。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借助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制播专题节目、加强新闻报道、发送公益短信和投放安全用卡宣传材料等形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了打击和防范银行卡犯罪的浓厚氛围。
二、当前银行卡犯罪呈现三大主要特点
——表现形式多样,呈现出复杂性。目前,银行卡犯罪既有窃取、买卖银行卡信息犯罪,又有伪造银行卡、盗刷银行卡犯罪;既有非法套现、恶意透支犯罪,又有短信诈骗犯罪,渗透到银行卡产业从申领、使用到发卡、管理的各个环节,涉及罪名也涵盖了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和非法经营罪等多项罪名。
——点多、线长、跨区域流窜作案,具有很强的流动性。从目前的情况看,银行卡犯罪个案金额较少,但案件数量较多。为逃避打击,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手段和资金支付结算方式等,跨区域流窜作案,使受害人很难及时发现自己被侵害,也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困难。不少犯罪分子在甲地盗取银行卡信息、在乙地制作伪卡、在丙地等数地盗提资金,一些犯罪分子甚至在境外遥控指挥境内人员作案,手法多样,手段隐蔽,使人不易察觉。
——手法狡猾多变,具有隐蔽性。随着银行卡的普及、互联网的发展和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银行卡犯罪手段不断升级、手法不断翻新。从公安机关已破的银行卡犯罪案件看,既有通过传统的刷卡类交易实施犯罪的,也有通过网络购物、电子机票订购等新兴的无卡类交易进行犯罪的;既有通过偷窥、在ATM机上加装盗码器等手法盗取银行卡信息的,也有在网上设置木马程序等手段窃取银行卡信息的。
三、公众做好四项防范工作可以有效预防银行卡犯罪
银行卡犯罪案件办案周期长、侦办难度大、挽回损失难,做好防范工作可以有效预防犯罪、避免损失。
——要正规申领银行卡。要直接到银行柜台或有银行授权的正规营销机构申请办理信用卡,不要图一时方便或为取得更高的信用额度通过一些非法中介机构办理。
——要确保密码安全。拿到新的银行卡后,要立即修改密码,尽量不要用自己的生日、家庭电话号码或123456、888888等简单密码,并定期修改密码。
——要保护好个人信息。输入密码时,要用身体和手尽量挡住密码键盘,防止被偷窥。遭遇吞卡、未吐钞等情况,要拨打发卡银行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及时与发卡银行取得联系。使用网上支付及网上银行时,不要使用不明链接或网站,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交易。
——要预防银行卡诈骗。收到类似“中奖”、“银行卡消费”、“退还汽车购置税”等可疑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要谨慎确认,不要贪小便宜。对已发生损失或情况严重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举证工作。
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的同时,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并继续深化反假币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战果。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全国公安机关已破获发票犯罪案件1700多起,捣毁发票窝点590多个,收缴假发票8700多万份,是去年同期的4.5倍;共破获假币犯罪案件330多起,缴获假人民币1.51亿元。
实践证明,重打击、轻防范,打不胜打;重防范、轻打击,防不胜防。只有突出打击、注重防范,做到打防结合,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因此,从今年开始,全国公安机关每年5月15日都将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活动,以使集中宣传成为一项常态工作。
今年4月,公安部已就今年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活动作出专门部署,并确定主题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你我共同的责任”。活动将紧紧围绕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假币犯罪三项重点工作,介绍公安机关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战果,并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抵御经济犯罪侵害的自我防护常识,旨在增强全社会对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责任意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能力和水平,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犯罪造成的危害。
相关经济犯罪案件典型案例
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姜某信用卡诈骗案。2010年3月17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机关摧毁一个网银诈骗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笔记本电脑、银行网银密钥等一批作案工具。经查,2009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姜某伪造某银行网站,并诱使被害人在该网站上填写网银用户名、密码等,随后冒用被害人名义,通过网上银行盗取银行卡内资金。
二、上海市李某信用卡诈骗案。2010年3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打掉一伪卡诈骗团伙,抓获李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同时查获2000余条银行卡信息资料,缴获网络声讯电话、电脑等大量作案工具。经查,2009年11月2日至2010年2月1日,该犯罪团伙通过互联网从他人手中非法购买大量银行卡客户信息,制作伪卡后盗提资金百余次,被害人涉及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17个省市。
三、福建省厦门市许某非法经营案。2010年1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立案侦办许某非法经营案,抓获许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缴获POS机13台、银行卡273张、涉案金额1.3亿元。经查,犯罪嫌疑人许某等人长期从事非法套现犯罪活动,先后使用10多家异地商户的POS机作为非法套现工具,通过印发名片、登报广告、互联网等方式招揽持卡人进行非法套现活动。
四、广东省深圳市陈某等人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2010年1月,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现以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为核心的假发票特大销售网络的线索,并立案侦查。3月8日,专案组开始破案攻坚,历经48小时连续作战,先后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从3个窝点中缴获假发票180万份,假公章239枚。
五、浙江省温州市“3.26”非法制造发票案。2010年1月,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两个多月的经营,在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发现了一非法印制发票窝点。3月26日,在温州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和税务部门的配合下,平阳县公安局与苍南县公安局采取联合行动,成功捣毁了一非法制造发票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各类假发票122万份,并当场查获3台制假工具和设备。
六、邝某跨省区非法制售发票案。2010年4月11日,新疆、河南经侦部门联合行动,果断出击,成功打掉一个在新疆、河南两省区作案的非法制售发票犯罪团伙,抓获邝某、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并在周口市西华县邝某家中端掉一大型印制窝点,查获印刷机、晒版机、裁纸机各1台,各类假发票87万份;在周口市商水县王某家中端掉一大型印制窝点,查获3台制假工具和设备,缴获餐饮业发票5万余份。
七、福建省泉州市洪某家族式非法制售发票案。2010年4月3日,在福建省公安厅的协调指导下,泉州市公安局组织市局有关部门和南安、鲤城、安溪等地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洪某家族式假发票制售团伙,抓获洪某及其妻、堂弟、妹夫等16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各类窝点16个,查获制假设备20台,缴获各类假发票70万余份。
八、樊某出售假币案。2010年3月,贵州省黔南州公安机关从已侦破的一起假币犯罪案件中获悉,销售假币的“上线”在广东省汕尾市。在公安部经侦局的统一指挥下,贵州、广东两省公安经侦部门在兄弟警种配合下,联合开展侦查,迅速查清了广东汕尾销售假币“上线”樊某的身份。4月5日,当樊某在一饭店再次出售假币时,被当场抓获,缴获2005年版百元面额假人民币200万元。经进一步侦查发现,樊某还涉嫌制造冰毒。
九、广东省茂名市系列伪造货币案。2010年2月,接到群众对伪造货币窝点的举报后,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牵头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3月26日,茂名市公安局组织100余名警力展开集中收网行动,捣毁位于电白县的假币印制窝点1个,位于茂名市茂港区、茂南区的假币二次加工窝点3个;抓获周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假人民币约53万元,印制假币的设备17台。
银行卡安全支付提示
与现金相比,银行卡是一种安全、快捷的支付手段。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和银联已经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和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地努力保障持卡人的资金安全。但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时具备一些必要的安全意识,了解一些常见的银行卡犯罪手法,同时掌握基本的防范技能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十大安全问题:
问题一:持卡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银行卡信息安全?
有些不法分子会通过盗取持卡人的银行卡账户信息,伪造银行卡后盗窃持卡人账户资金,还有窃取他人身份信息资料后假冒他人申请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消费。因此,持卡人需要保护自己银行卡账户信息(卡号、密码等)和个人信息资料安全。
防范小技巧:
1、巧设密码很重要。持卡人拿到新的银行卡后,要立即修改密码,并应定期修改密码。设置一些相对复杂的密码,不要设置123456、888888等简单密码,并应定期修改密码;不要用自己的生日、家庭电话号码等作为密码,同时在任何情形下都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银行卡密码等账户信息。记住,任何人都无权询问您的个人密码。
2、捂住自己的个人信息。持卡人应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资料,防止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滥用。如不要把个人资料随便留给不熟悉的公司或个人,不要随便在互联网页留下真实个人身份资料(包括家庭、工作信息),如为办理某项业务需要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复印件上标明用途,如“仅用于招聘”等字样。
问题二:经常看到网上或报纸上有自称经银行授权的信用卡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帮助申办金卡或提供信用卡融资的广告,是否可信?如果个人想办理信用卡怎么办?
一般来说自称可以帮助申办金卡或提供信用卡融资服务的所谓中介机构绝大多数都不可信,群众想要办理信用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知识:
1、要通过正规渠道申请信用卡,如果申请人要申请信用卡,应直接到银行柜台或有经银行授权的正规营销机构办理,而这类营销机构都不需要缴纳任何办卡费用,也不会为你提供信用卡融资或套取现金的服务。
2、信用卡是银行基于申请人个人良好的资信状况给予的一种循环信用额度,发卡银行会根据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状况和资信情况调整相应的信用额度。因此,不能图一时方便或为取得更高的信用额度而通过一些非法中介机构办理,更不能主动参与信用卡套现,一旦被银行发现将对个人资信状况造成很大影响。
3、持卡人若发现非法中介或套现商户,欢迎积极拨打发卡银行的电话或银联客服热线95516予以举报,共同维护银行卡健康良好的发展环境。
问题三:持卡人在使用ATM机等银行自助终端时要注意哪些?
有些不法分子会在自助银行及ATM机上设置一些“机关”,同时在后面偷窥密码,当持卡人无法正常交易或造成卡片被吞的假相时,假装好心人帮助刷卡,趁机将卡片掉包或等持卡人离开后将卡片取出盗刷。因此,持卡人在使用ATM机等银行自助服务终端时要多个心眼。
防范小技巧:
1、使用银行自助服务终端时要小心,留意周围是否有可疑的人,操作时应避免他人干扰,防止他人偷窥密码,遭遇吞卡、未吐钞等情况,应拨打发卡银行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及时与发卡银行取得联系。
2、不要轻信“好心人”。不要拨打机具旁粘贴的电话号码,不要随意丢弃打印单据,另外刷卡门禁是不需要输入密码的。
3、刷卡消费时卡不离眼。在公众场合(如超市、餐馆等)刷卡输密码时,可用一只手挡住密码键盘,防止他人偷窥密码。
问题四:如何识别虚假短信或电话?
短信、电话诈骗是不法分子通过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编造一些貌似合理的事由,利用持卡人贪图便宜或紧张害怕的心理,骗取持卡人账户资金、卡号、密码等账户信息或诱骗持卡人到ATM机操作转账等的一种诈骗手法。常见的有:目前盛行的手机短信假冒银行通知或中奖通知的短信诈骗,类似“中奖”、“银行卡消费”、“退还汽车购置税”、冒充移动员工“退手机电话费”,或打电话谎称持卡人亲人朋友遇到紧急事件需要资金的诈骗等等。
防范小技巧:
1、收到可疑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时,应谨慎确认,勿贪小便宜,也不要紧张害怕。
2、如有疑问应直接到发卡银行柜台去询问,或拨打发卡行统一的客户服务热线(通常都以“95”开头)或银联的95516服务热线。
问题五:碰到可疑短信或电话怎么办?
首先,是识别虚假短信的样式,欺诈短信中“银行卡管理处”、“联合管理局”、“国家财政中心”等机构根本就不存在,收到这样的短信后请务必小心。
其次,识别虚假短信中的银行卡交易信息内容,虚假短信中绝对不会包含发生交易的银行卡卡号等信息。
再次,多个心眼识别“李鬼”。万一拨打了虚假短信中所留电话,可以反问对方是否知道自己的手机号或卡号,由于虚假短信的发送是随机的,所以一般诈骗分子是无法知道的。
最后,虚假短信中无论以何种名义编造理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法分子会留下各种电话,一旦你打电话过去后,对方就会最终指导或要求你到ATM机上进行操作。因此,切记不要按照电话中人的话去ATM机进行任何操作,如有疑问,应及时到银行柜台、客服中心或权威部门去咨询。
问题六:银行发给持卡人提示短信的特点?如何区分正规短信和诈骗短信?
如果持卡人开通了银行卡账户变动短信通知服务的话,正规的短消息当中会明确显示用户银行卡的消费时间、地点、消费金额以及卡号的尾数几位,信息很明确。而如果是虚假短信的话,由于发送虚假短信的不法分子并不知道持卡人的真正卡号,因此虚假短信中绝不会包含发生交易的银行卡卡号等信息。
问题七:持卡人在使用网上银行或网上支付时应注意什么?
有些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电子邮件、网络黑客软件及终端设备,引诱持卡人登录到伪冒的网上银行网站,盗取持卡人的银行卡卡号、密码等账户信息后,制作伪卡或进行消费、转账。
防范小技巧:
1、持卡人使用网上支付及网上银行时,不要使用不明链接或电子邮件提供的银行网站,登录时仔细检查网站名称、标识是否正确,特别是正规的网上银行地址一般是以“https:”开头,而假冒网站一般只是简单的“http:”;不要在网吧等公共上网场所操作网上银行或进行网上交易,密码要尽可能长等等。
2、选择较知名、信誉佳、已运营相当时间且与知名金融机构合作的网站,了解交易过程的资料是否有安全加密机制。向您熟悉的或知名的厂商购物,避免因不了解厂商,而被盗用银行卡卡号或其他的个人资料。
3、注意保留网上消费的记录,以备查询,一旦发现有不明的支出款项,应立即联络发卡银行。
问题八:若持卡人不幸落入欺诈分子设下的骗局,该如何减少自身的损失?
1、及时致电发卡银行客服热线或直接向银行柜面报告欺诈交易,监控银行卡交易或冻结、止付银行卡账户;
2、对已发生损失或情况严重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3、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举证工作。
问题九:为什么持卡人应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持卡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目前我国正在倡导建设诚信社会,人民银行已建立起了覆盖全国范围的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中国银联也在各银行间对不良用卡行为进行信息共享,因此如果个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发卡银行不仅将适时调整信用卡的额度,同时将给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与银行等部门的其它业务往来带来很大方便。
问题十:哪些卡是使用“签名”确认、哪些卡是使用“密码”确认交易呢?
“签名”和“密码”都是持卡人对银行卡消费进行确认的方式之一,是保护持卡人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常来说,我们大多数人使用的借记卡(即一般在卡片里面预先存有资金、没有透支功能的卡)是通过密码加签名来进行消费确认的,而许多国内银行发行的信用卡(贷记卡、准贷记卡)提供了凭密码或凭签名进行交易确认的功能,可由持卡人自主选择。
主要发卡银行和中国银联客服热线:
工商银行95588 农业银行95599 中国银行95566
建设银行95533 交通银行95559 兴业银行95561
招商银行95555 邮政储汇局11185 光大银行95595
民生银行95568 深圳发展银行95501 华夏银行9557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95528 中信银行95558
广东发展银行95508 上海银行962888
中国银联 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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