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二楼多功能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7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有关情况。发布会将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发布。
1月11日以来,我国东部、中部、中南、西南部分地区陆续出现持续雨雪、凝冻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危害,给各地交通运输、煤电供应带来严重影响。特别是26日以来,陕西南部、湖北、河南南部、安徽中南部、江苏南部、贵州大部、广东北部等地区出现暴雪、凝冻等恶劣天气。时值春运繁忙之际,各地铁路、交通、民航运输压力剧增,加上雨雪、凝冻恶劣天气的影响,使我国许多地方面临交通、煤电供应、电网安全的严峻考验。
公安部高度重视雨雪灾害给交通安全工作带来的挑战和考验。孟建柱部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和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动员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采取有力措施,保安全、保畅通、服好务。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雪灾就是命令,近日来,受灾地区公安民警全警动员,每日有十数万公安民警顶风冒雪疏导交通,为滞留旅客解困,组织破冰铲雪,仅交警连续出动警力已达99.2万人次,不少民警已连续工作十昼夜。29日晚21时,孟建柱部长在公安部指挥中心召开贵州、湖南等10省区公安机关视频调度会议,再次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周永康同志的指示精神,听取贵州、湖南、安徽、江西、广西等五省区公安机关工作汇报,研究抗雪灾、保畅通、保安全的具体措施。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的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的精神,孟建柱部长向全国公安机关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把抗灾救灾、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二要集思广益,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发动有关单位和群众,采取破冰、铲雪、撒盐、撒融雪剂、撒土、撒沙子等办法,尽快恢复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道路通行能力。三要切实维护好公路、火车站、机场秩序,为滞留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帮助解决困难,稳定情绪。对各地公安机关的困难,公安部将从经费和物资上给予支持。四要尽快打通京珠高速公路,各地公安机关要克服一切困难,保证京珠高速公路全段放行。湖南要允许滞留在京珠高速湖北一侧的车辆进入湖南;广东要允许湖南一侧的车辆南下通行。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要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铲冰除雪力度,逐步加快放行速度。即使有雪有冰,也要采取“警车带道、大货车压路、小客车随行、大客车最后”的办法,引导车辆缓慢通行。要加大分流力度。湖北、湖南都要采取措施,把车辆分流下高速公路,分流到省内其他道路;广西要做好放行工作,允许湖南境内的车辆从衡阳进入广西;要做好劝说解释工作,力争把滞留在京珠高速公路上的车辆疏导到普通公路上。要加大宣传力度,稳定群众情绪,维护好社会治安。五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公安部将继续加强跨省区协调工作,每天召开一次视频调度会议,必要时随时召开。各地要及时、如实报告当地灾情、公路铁路交通情况和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 为加强公安机关抗冰救灾相关信息的快速互通和信息发布工作,1月28日,公安部白景富常务副部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抗击雨雪灾害信息协调小组,每天两次进行情况会商,重点做好情况通报、信息发布和路况预报工作。截至目前,抗击雨雪灾害信息协调小组已召开4次会议,向媒体实时通报信息2次。
针对雨雪天气群众出行,公安部提醒大家注意:一是要注意防寒保暖,防止冻伤。二是雪天行车要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车距,避免因路面湿滑导致车辆失控,造成交通事故;出车前做好车况检查;遇到交通拥堵时,要依法有序排队等候,不要抢占、变换车道,避免加剧拥堵情况;在高速公路上遇有交通堵塞时,绝对不能占用应急车道。 --------------------------------------------------------------------------------------- 一、2007年全国社会治安总体形势
2007年,全国社会治安大局总体稳定,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全国公安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打黑除恶、打击经济犯罪、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等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提高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全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74.6万起,与2006年基本持平。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爆炸、放火、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进一步减少,同比分别下降25.2%、11.3%、10.3%、1.9%和1.5%;“两抢一盗”犯罪与2006年持平。全年交通事故持续下降,共发生32.7万起,造成8.1万人死亡,38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9亿元,与2006年相比分别下降13.6%、8.7%、11.8%和19.5%。全年火灾数量大幅下降,共发生15.8万起,造成1418人死亡,863人受伤,与2006年相比分别下降30.7%、11.6%、40.8%。 2007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以“三基”工程建设为载体,充实基层警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764.5万起,上升23.8%。
二、2007年全国刑事犯罪形势主要特点
——刑事犯罪活动总体平稳,主要犯罪案件多呈下降走势。一是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进一步减少。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6.3万起,同比下降1.5%。其中,放火案件6011起,同比下降11.3%;爆炸586起,下降25.2%;投放危险物质1007起,下降14.4%;破坏公共设备设施9.5万起,下降3.6%。二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案件持续走低。杀人、强奸、绑架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0.3%、1.9%和1.5%;伤害案件致死、致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1%和2.6%。三是严重影响群众治安感受的入室盗窃、抢劫、抢夺案件明显下降。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入室盗窃、抢劫、抢夺案件367.5万起,同比下降0.5%。其中,入室盗窃案件104.6万起,下降2.8%;抢劫案件28.9万起,下降6.9%;抢夺案件17.1万起,下降11.4%。
——社会治安状况良性发展,多项综合性指标呈现积极变化。一是青少年犯罪和无业人员犯罪明显减少。2007年,青少年作案比2006年下降1.3%,无业人员作案下降2.9%。二是集团犯罪活动有所收敛。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获5.9万个犯罪集团,比2006年下降5%。三是遭受刑事犯罪不法侵害人数明显下降。2007年,直接遭受刑事犯罪侵害人员下降2.9%。其中,死亡下降4%。四是群众对社会治安环境的安全感又有新的提升。2007年全国群众安全感调查中,对于目前的社会治安环境,被调查群众认为“很安全”、“安全”和“基本安全”的占93.3%,比2006年上升1.3个百分点;在影响群众安全感受的问题中,被调查人选择“刑事犯罪”的占24.8%,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
——经济犯罪案件出现新的犯罪增长点。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犯罪活动走高态势日益显现。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4万起,比2006年上升4.2%,自2004年以来连续第4年出现明显上升。从具体案件类型来看,除涉税案件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有所下降外,其他案件均呈上升走势。其中,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3265起,同比上升15.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3976起,同比上升11.3%;金融诈骗9055起,同比上升14.3%;扰乱市场秩序3.9万起,同比上升10.1%。
随着春节的临近,人、财、物出现大流动,侵财犯罪也进入多发期。警方在此提醒,节日期间一定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人身安全、财物被非法侵害。一是银行、金店等金融部门和贵重物品销售店面要切实增强并落实人防、技防措施,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二是出行乘坐公共汽车、火车和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提高警惕,谨防随身携带的财物丢失或被窃,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防止被犯罪分子盯上;三是离家出游时间较长时,要锁闭门窗,切断电源、水源、燃气等,自驾车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四是提高警惕,防止被骗。出游和居家都应注意不要因贪小便宜而上当受骗,尤其是冒充领导、名人、熟人等实施的电话、短信诈骗等。碰到此类问题,一定要仔细甄别,必要的时候应及时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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