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2日下午,贵州省公安厅召开会议对厅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要求厅机关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执行“五条禁令”、“五个严禁”、“十条警规”及落实 “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使廉洁从政思想入脑、入心,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严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不断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
另外,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及时、不彻底的要从严处理,从现在起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在今后的述职述廉中,把《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自觉规范从政、从警行为,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