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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出台便民利民措施24项
作者 : 来源 : 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时间:2009-03-09 字体:   
 
  
  北京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公安部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 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来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市局党委把适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作为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开展“首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重要措施。立足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水平。

   为了推出契合群众所需所想的、切实可行的便民利民措施,市公安局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和准备工作。从2008年12月8日,就组织直接面向群众履行执法、管理、服务职责,或有窗口单位的局属职能部门、总队、局、处,深入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调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从群众关注、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的工作岗位、环节、事项入手,提出切实可行的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新要求,让老百姓从中得实惠,从中切实受益。在各单位上报便民利民措施后,市局又对各项措施从合法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等方面进行认真论证、审核和筛选。今天是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45周年纪念日,也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的日子,市公安局正式向社会推出24项便民利民措施。今后,市公安局还要在工作中继续认真梳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便民利民措施,适时推出,不断满足群众新期待、新需求,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便民利民24项措施解读:
      1.开通新购机动车牌照网上自主选号服务。在现有新购机动车牌照“十选一”、机动车所有人按编码规则自行编排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基础上,从2009年3月9日开始,增加群众网上自主选号服务。即申请小型汽车新车上牌的群众,可通过互联网登陆交管局对外网站(
www.bjjtgl.gov.cn),在网上自主选号,方便群众办理新购机动车选号上牌手续。
      说明:(1)网上自主选号是指为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小型汽车(不包括出租汽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消防车、海关监管车辆、外籍车辆和使馆号牌车辆,这部分车需要到车辆管理所确定号牌号码)的所有人,提供的通过互联网采取自编自排方式预先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服务措施。具体流程如下:
      ①通过互联网登陆交管局对外网站(
www.bjjtgl.gov.cn);
      ②录入身份证明号码等信息进行登录校验;
      ③录入机动车所有人和车辆信息;
      ④按照编码规则编排号牌号码;
      ⑤确认号码后打印机动车注册申请表;
      ⑥可以选择预约办理时间。
      (2)网上自主选号的时间:自登录校验后开始,须在20分钟内完成自主编排,如超时未完成选取,选号系统将自动结束,需重新登录后再次进行自主编排。
      (3)网上自主选号的有效时限:自主选号成功后,号牌号码从第二日起保留三个工作日(节假日、公休日顺延),机动车所有人须在此期间检验车辆、申请注册登记,逾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所选号牌号码无效。在此期间,已在网上成功选取号牌号码的机动车,不允许通过互联网再次选号或修改信息。
      (4)网上自主选号的信息录入要求:机动车所有人要按照身份证明、销售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凭证等证明凭证录入相关信息。录入后须认真核对,保证真实、准确、有效。录入的信息与相关凭证证明不符的,所选号牌号码无效。
      (5)机动车所有人在互联网选号成功后,可以选择预约办理注册登记的时间。
      (6)机动车所有人选号成功后打印机动车注册申请表,并按机动车注册申请表注明的办理地点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时,需向受理民警说明已进行互联网选号,并提交机动车注册申请表。如选号时未成功打印机动车注册申请表,可以再次登录系统打印。

      2.增加新购机动车上牌自主编排号牌号码受理地点。在2008年10月车管所和6个车管分所推出新购机动车上牌自编号牌号码业务基础上,增加6个新车检测场、2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作为自编号码业务受理地点,将新购机动车自编号码申领牌证的受理地点由7个增加至15个,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该项车务手续。
      说明:2009年1月4日,交管局开始在6个新车检测场(盛华检测场、学院路检测场、岳各庄检测场、京顺检测场、丰台工程机械检测场、北方检测场)和2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亚运村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提供新购机动车上牌自主编排号牌号码业务。
      自主编排号牌号码是在确定一定编码规则的情况下,为新购机动车所有人按照编码规则的规定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服务措施。具体编码规则如下:(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为城八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的,机动车所有人自主编排的号牌号码发牌机关代码为“京N”,号牌号码中前四位有且只有两位为英文字母(字母I、O不可用),最后一位必须为数字。例如:京NAB999,京NC9D99,京NE99F9,京N9GH99,京N9J9K9,京N99LM9。(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为远郊区县(房山、门头沟、大兴、通州、顺义、平谷、怀柔、昌平、密云、延庆)的,机动车所有人自主编排的号牌号码的发牌机关代码为“京Y”,号牌号码中第一位为英文字母“N—Z”,最后一位必须为数字,其它三位有且只有一位为英文字母(字母I、O不可用)。例如:京YNB999,京YP9D99,京YZ99F9。(3)外省市在京暂住人员按照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采用上述规则自主编排号码。

      3.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设立车管服务站,为国内外旅客办理驾驶证业务。从2009年3月6日起,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一层设立车管服务站,为临时入境不超过3个月的外籍人员办理临时入境驾驶许可手续,提供中英文驾驶证申请表格,免费翻译驾驶证证件,安排车管外事民警现场咨询;为国内旅客、机场过往群众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和驾驶证期满换证服务。
      说明:依据《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外籍人员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应当填写《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入出境身份证件;
      (2)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3)年龄、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许可条件的证明文件;
      (4)两张一寸彩色照片(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白底);
      (5)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提交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4.增加12个驾驶证业务服务站。在全市1个车管所、6个车管分所、20个车管站和7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基础上,从2009年3月10日起,在驾驶证业务量较大的朝阳、海淀、丰台、顺义,挑选7个机动车检测场、5个驾驶人考试场增设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服务站,提供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和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驾驶证手续。
      说明: 7个检测场分别是:(1)北京博瑞祥安机动车检测场有限公司;(2)北京朝政汽车检测场;(3)北京亚运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4)北京 京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5)北京望京北机动车检测场;(6)北京西南运通客运有限公司燕山机动车检测场;(7)中宇汽车服务中心北京机动车检测场。
      5个考试场分别是:(1)东方时尚考试场;(2)丰顺考试场;(3)冷泉考试场;(4)玉马考试场;(5)京都府考试场。

      5.完善引导公众出行的路况信息发布体系。进一步丰富完善交通出行提示服务,在认真分析交通需求、重点交通事件、交通组织措施及天气状况等影响交通出行因素的基础上,推出《次日出行提示》、《一周交通预报》2项交通预报服务;针对交通拥堵点段,及时发布绕行路线,合理引导公众便捷出行;与广播电台合作,延长实时路况播报时间,开播早间提示、午间分析、晚间预报三个交通栏目,实时播报早晚高峰时段路况信息,平峰时段按照信息等级分级插播。
      说明:交管局通过交通流量检测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无线电台、122接报警系统等科技设备,广泛采集路面实时动态信息,当遇有拥堵、事故等路况时,及时通过监控等手段查找核实周边畅通路段,提供绕行路线,并通过室外屏、对外网站、广播电台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广泛宣传发布。
      (1)室外屏发布信息情况。目前,本市五环内的环路及主要道路共设置228块室外交通信息诱导屏(简称室外屏),重点对事故、故障、恶劣天气封路等影响车辆通行的突发信息进行人工干预发布。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对突发事件周边路段室外屏发布提示信息、对远端室外屏发布绕行信息;二是针对两会等大型会议期间采取的临时交通管控措施,分别于勤前20分钟,勤中、勤后在相应勤务路线及周边道路发布临时管控措施信息及绕行路线;三是在夜间交通低峰时段,利用室外屏发布货车限行、五日制限行、施工通告、绕行路线等各类交通宣传提示信息。
      (2)交管局对外网站发布信息情况。一是每天17时30分前,对当日全市交通进行总体概括,并结合次日全市大型活动、施工、交通管控、演出、展览、节假日以及各类对社会交通出行有影响的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发布《每日出行提示》,对次日全市交通出行热点区域进行客观预测,并提供绕行路线。二是每周五对上周全市总体交通进行宏观总结,分析交通拥堵突出区域的形成原因,并根据未来一周全市天气状况、大型活动、施工、交通管控、演出、展览、节假日、体育赛事以及各类可能对社会交通出行带来影响的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发布《一周交通预报》,对下周全市交通通行情况进行宏观预测。同时在《一周交通预报》中,增加网络视频警官播报,通过民警直观讲解,便于市民详细掌握下周路况。三是发布实时路况,每天早7时至晚20时,在对外网站“实时路况”专栏实时发布全市道路通行状况、事故故障突发信息、恶劣天气、封路管制措施以及施工区域、交通拥堵点段绕行路线;晚20时至次日7时,发布次日施工、大型活动管制区域、绕行路线以及交通宣传提示信息;早晚高峰以及中午12时、14时整点前10分钟,对全市实时拥堵高发区域、原因进行重点提示,诱导市民选择畅通路段行驶。
      (3)广播电台发布信息情况。一是与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合作,延长实时路况播报时间,紧密结合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分别在每天早中晚三个时段,开播早提示、午分析、晚预告三个交通栏目,并在每周五中午警法时空栏目中增加交通专题访谈,做到对全市交通多角度、全方位的权威发布。二是加强与其它广播媒体联系,在两会等重要活动期间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之声、中国之声增加警官直播连线,早晚高峰时段通报全市道路交通情况。

      6.为网民提供交通管理网上咨询服务,征求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在交管局对外网站(
www.bjjtgl.gov.cn)设立开通“欣欣警官邮箱”,通过网上来信与回复的在线交流方式,及时为网友提供涉及交通管理各项业务的个性化咨询服务,体察、了解社会各界对交管工作的意见建议,丰富首都交通管理建言献策渠道。
      说明:2008年11月27日,交管局对外网站正式推出“欣欣警官邮箱”,截至2月底,共收到网民群众来信2385封,其中业务咨询类信件1932封,建议意见类信件296封,均确保在24小时内回复第一封邮件,赢得了网友的好评。“欣欣警官信箱”开通以来,共收到表扬信114封,成为交管局服务百姓的重要窗口和密切警民关系的桥梁。

      7.开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互联网站(
www.bjdjbh.com)。为加强本市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更好地为重要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提供服务,由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处负责,开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互联网站,接受咨询、答疑解惑,进行法规政策宣传、备案流程介绍等,方便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说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基本策略、基本方法。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是保护信息化发展、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根本保障,是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中国家意志的体现。
      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为5个级别,从第一级到第五级逐级增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章第六条第十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原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四部门2006年联合制定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并由公安网监部门承担此项任务。”为此,2006年3月,我局联合市信息办、国家保密局、密码管理局成立了“北京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办公室”(临时机构,设在我局网监处),负责牵头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并具体负责我市地域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信息安全事件的应对以及信息安全情报的预警和通报。工作范围涉及电信、广电、银行、铁道、海关、税务、民航、证券、电力、保险、国家机关等各个行业各家单位(目前,全市备案的信息系统6500余个)。
      由于这项工作新、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技术标准多,工作环节繁杂,所以,过去有的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因不了解政策和法规,对标准不理解,对工作环节不清楚,有畏难情绪,推进速度慢;有的单位多次打电话反复咨询;有的单位多次往返于单位和公安局之间,寻求帮助,既影响了工作效率,也制约了我们服务的水平。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网监处一方面集中梳理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最大的难题;另一方面走访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最终,确定推出“开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互联网站”的措施,接受咨询、答疑解惑,进行宣传,更好地为重要网络与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提供服务,同时,网站还将提供一些有关信息安全方面的新技术、新措施和新趋势,发布信息安全类预警性信息,以提高人民群众信息安全的意识,提高人民群众信息安全的防范能力,从而,减少破坏计算机类的犯罪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各种损失,提高公安机关的服务质量。
      网站于08年12月20日就投入了试运行。目前,网站设立了标准法规、技术交流、信息公示、登记申请、相关下载等8个栏目。涉及法规、政策、标准类信息60余个;技术类问题15个;新闻、简报类信息40多条,全面、细致、深入的向所需群众介绍了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政策、法规、技术咨询和开展工作流程。网站设有专人更新、修改和维护,截止到2月28日,网站点击次数为1万余次,初步解决了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在政策、法规和技术上的困惑和盲题,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受到了各备案单位的一致好评。下一步:我们将增设“在线培训”和“在线答疑”等栏目,并丰富“技术交流”和“热点新闻”栏目的内容,及时向各单位发布信息安全预警信息和信息安全形势分析,切实使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切身感受到首都公安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给他们带来的实惠和首都民警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8.缩短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的许可期限:(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许可,除需进行性能化设计、专家论证的以外,一般工程及10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由16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其它工程一律由16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2)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许可由17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说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确立的,是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防行政许可制度。法律依据是《消防法》第10条。《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规范》(京公法字[2004]1008号),《消防警务公开细则》(消纪监字〔2006〕7号),对两项行政许可的时限分别进行了明确: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一般工程8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16个工作日内完成;10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审核时限为8个工作日,10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审核时限为16个工作日;需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3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之内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个工作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提高金融场所、安防设施行政许可效率。为方便金融单位设立网点和开展业务,进一步缩短行政许可的审批时限,将办理行政许可“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的时限由原先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给银行企业提供更快捷、更高效的服务。
      说明:为方便金融单位设立网点和开展业务,进一步缩短行政许可的审批时限,给银行企业提供更快捷、更高效的服务。将许可时限从“受理后20个工作日”,变更为“受理后15个工作日”。具体时限为:审查阶段10个工作日; 审核期限2个工作日;审定期限3个工作日。

      10.提高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行政许可效率。为了给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企业办理行政许可提供更多的便利,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许可受理部门将进一步延长接待办公时间。许可受理接待大厅中午时段增设值班民警,每个工作日从8:30至17:00提供不间断的咨询接待服务,接待大厅地点设在北京市朝阳区安苑北里24号楼1层,咨询电话为64811016。同时,将行政许可“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审批”的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使技防企业能够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说明:为了给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企业办理行政许可提供更多的便利,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许可受理部门将进一步延长接待办公时间,同时,将缩短行政许可“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审批”的时限,给技防企业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的服务。将许可时限从“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为“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限为:审查期限13个工作日,决定和送达期限2个工作日。
  需要说明的问题:首都之窗网站公布了我局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审批”及“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两项许可的工作规范,规范中详细规定了许可的审批时限,我局将按照程序逐级审批,报首都之窗主责部门及时进行修改。

      11.通过北京市公安局互联网主页、新闻媒体等途径,保障涉众型经济犯罪受侵害人的知情权。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在无碍侦查的前提下,通过市局互联网主页、新闻媒体等途径向受侵害人公布公安机关侦查期间的相关进展情况,保障涉众型经济犯罪受侵害人的知情权,向受侵害人提示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与手段。
      说明: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案件进展的知情权的诉求越来越高,推出上述举措,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避免受侵害人为不知道进展和结果而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咨询,方便群众及时、便捷得到相关信息。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敏感、复杂、涉及范围广、易引发不稳定事件,在公布进展情况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尊重刑事办案规律,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在程序上应当报请新闻主管部门的审批,必要时征得市委市政府等领导机关的同意。

      12.与病情严重精神病人的家属建立电话联系制度。定期以电话方式向病情严重精神病人家属通报住院病人疾病情况,使家属能够及时了解病情,相互配合开展治疗。
      说明:住院病人有如下三种情况时,我局强制治疗处将电话告知家属。(1)治疗期患者。入院前三个月的,每月一次,由主管医生将患者主要症状、存在的危险、目前用药情况、目前躯体状况及患者住院期间的表现等相关情况电话告知家属。(2)难治性患者。入院三个月(一个疗程)以上的,病情未完全控制或症状顽固难以控制的,将不定期电话告知家属。(3)危重患者。患者住院期间突发危、重躯体疾病需抢救的,由医生或相关工作人员及时电话通知家属。

      13.在全市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设立接待室,便利被监管人员家属寄送生活必需品。设立接待室用于统一接待单位、群众来访、咨询,办理律师、被监管人员家属等有关人员会见,接收、转递家属寄(送)被监管人员生活必需品等事项。被监管人员家属、同事等均可为被监管人员邮寄或者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监管场所为其送财物,经监管场所工作人员核实送物人身份并对所送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后,即可办理接收。相关规定以及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接待民警照片、姓名等上墙公示。
      说明:(1)原规定只接收在押人员直系亲属寄送的财物,范围较小。新措施改变为“被监管人员家属、同事或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的均可为被监管人员寄(送)生活必需品,寄送生活必需品的人员范围增大。(2)进一步规范了接待室的设施。以前对接待室内设施没有统一的要求。新措施要求接待室内必须配置座椅、饮水机等便民设施。(3)制定了《接待室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接待民警职责。统一制作了《寄送财物须知》、《律师会见须知》,悬挂在接待室明显位置,并要求设立意见箱,公布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接待时间、联系电话和值班民警照片、姓名、警衔、警号等,接受社会监督。(4)生活必需品主要包括换季服装、内衣内裤、鞋袜及洗漱用品等。

      14.便利群众行政复议。在市公安局和各分县局行政复议接待室所在地增设明显路标,并将行政复议接待室的地址、邮编、公开电话及主要公交乘车路线在互联网上公布,便于群众申请行政复议。
      说明:按照公安部《全国示范公安局正规化建设水平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窗口单位应当在醒目地点、位置设置指示标牌。为此,我们结合“复议为民”的工作理念,也是按照公安部规定要求,在市局和各分县局行政复议接待室附近增设明显路标;我们考虑复议申请人大多是乘坐公交车前来复议的,还把乘车的主要路线予以公布;为拓宽行政复议的渠道,方便群众通过邮寄的方式申请复议,我们还公布了各级行政复议接待室的通讯地址。采取上述措施,其根本目的就是让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救济渠道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行使话语权,力争通过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15.开通失物招领服务热线、建立失物招领网络服务平台,广泛设立失物招领服务站点。向社会公众开通“失物招领服务热线”62041111,建立网络服务平台,网址为
www.bjgaj.gov.cn/swzl,依托派出所、有条件的警务工作站、治安处理点、企事业保卫组织及居村委会设立失物招领服务站点,方便群众咨询、查找遗失物。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设立临时性失物招领和挂失服务站点,接受群众挂失、查找。
      说明:为使群众拾物有处送,失物有处寻,更好的便民利民,2008年7月,我局治安总队正式向社会公众开通了“失物招领服务热线”62041111,建立网络服务平台,网址为
www.bjgaj.gov.cn/swzl。同时依托派出所、警务工作站、治安处理点、企事业保卫组织以及居(村)委会设立了失物招领服务站点972处,最大限度地为广大市民和中外宾客咨询查找提供了便利条件,也使失物招领和挂失服务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自便民措施实施以来,截止到09年2月底共受理挂失登记4962件其中群众通过网络自助挂失1020件,接收拣拾物品3874件,发还1521件,发布拣拾物品信息856条。下一步,我局治安总队将指导各分县局在重大保卫活动中、大型活动现场等人员聚集地区或部位依托治安处理点,设立临时性的失物招领和挂失服务站点,同时进一步对已设立的服务站点进行督导检查,完善工作规范,以达到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16.设立印章审批咨询热线电话。为方便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了解有关印章审批的规定,设立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提供详细的审批手续介绍,使办理印章审批事项的群众带齐相关手续,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咨询热线电话号码为:62041919。
      说明:我局治安总队长期以来担负着对中央在京单位、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区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驻京军事单位、大专院校、三资企业、各类全国性公司、全国、全市性大型活动组委会以及外省市来京刻制印章等的审批工作,日均审批印章200余枚,接待来访人员30余人,接听各类咨询电话100余个。高峰时期经常出现民警在前台接待来办理印章手续的群众,而无法接听咨询电话或者由于连续接听咨询电话而造成前台来办理印章手续的群众排队的情况。另外,全市对外公开的印章审批咨询电话仅有一部,播打时间集中、拨打人数众多,经常有打不进电话的情况发生,使我们的工作处于被动。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我局治安总队于2008年6月专门设立了印章咨询热线电话62041919,并在市局外网镜像公布了该热线电话,该热线电话具有公务语音、公告、政策、法规查询、办事程序查询等自动语音功能,可以迅速地回复公众提出来的一些如“工作时间、办公地点、审批权限、审批手续”等普遍性问题,目前每天平均200余人次拨打该咨询电话,在使群众满意的同时,也节省了工作人员的时间,有力地提升了我们服务水平及总队对外接待窗口的公众形象。下一步,我局治安总队将通过向社会征求意见,进一步细化、丰富自动语音系统的答复内容,更加详细地解答人民群众在印章审批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17.办理养犬管理预约上门服务。在犬类集中年检登记期间,对残疾、孤寡年老的养犬人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养犬市民,办理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措施,提供登记年检和犬只防疫“一站式”服务。各分县局上门服务电话在集中年检的《通告》中予以公布。
      说明:在养犬集中年检登记期间,我局治安总队在设立登记年检和犬只防疫“一站式”服务站点的基础上,及时指导分县局针对孤寡年老等行动不便的养犬人,推出了电话预约上门年检服务措施,各分县局上门服务电话在集中年检的《通告》中予以公布,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2008年养犬集中年检期间,全市共为1149名孤寡年老等行动不便的养犬人提供预约上门办理年检手续。其中:朝阳分局为402名养犬群众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海淀分局共为376名养犬群众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下一步,我们将在集中年检期间,指导全市各分县局坚持推出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措施,为更多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18.在犬类留检所提供文明养犬服务。每周组织一次社区养犬群众到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参加免费培训班,宣传养犬法规,介绍犬常见疾病预防等相关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养犬问题,并组织群众参观留检所犬舍、犬医院等相关功能区域,观看犬只技巧训练,提高群众文明养犬的素质和能力。
      说明:我局治安总队在犬类留检所提供文明养犬服务,一方面,坚持定期组织社区养犬群众来留检所免费参加培训,采用互动的方式,通过讲解宣传养犬法规、犬只常见疾病预防、解答群众提出的养犬相关问题、参观留检所犬舍和犬医院等相关功能区域,并现场观看学习犬只训练技巧和犬只训练成果展示等形式,提高群众文明养犬的素质和能力。2008年以来,已先后在留检所举办文明养犬培训班50余期,培训群众2000多人。另一方面,每周五接待一次前来留检所认养犬只的群众,免费认养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宣传文明养犬法规、培训养犬和训犬知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仅今年以来,先后接待并培训认养犬群众100余人次。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犬类留检所宣传服务功能,在每周五接待群众前来留检所认养犬只的基础上,力争做到每个工作日都接待认养犬只群众,并提供免费养犬、训犬知识培训,以形成经常性的文明养犬服务体系。

      19.免费为学生粘贴自行车反光标识。为保障学生骑行自行车夜间行驶安全,制作80万张自行车反光标识,组织民警深入大中专院校为学生的自行车免费粘贴。
      说明:2008年12月,交管局制作了80万张自行车反光标识,组织民警深入本市828所中学、大学,免费为80万名在校中学生、大学生的自行车粘贴了反光标识。

      20.提高出入境管理咨询热线服务能力。为满足群众对出入境问题日益增长的咨询需求,提高解答服务质量,在原有咨询热线基础上将服务中继线增至30条,服务台位增至15个,咨询人员增至18人,并集中进行有关政策业务培训,最大限度地缩短电话咨询等候时间,提高解答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快捷的咨询服务。
      说明:随着出入境管理业务咨询服务需求的增长,我局已于2月底,对咨询室进行了扩建装修,并于3月1日投入使用。扩建后的咨询室面积增加了15平方米,咨询电话中继线由原来的14条增至30条,服务台位由原来的8个增加到15个。咨询人员由原来的10人增加至18人,最大限度地缩短了群众电话咨询等候时间,提高了服务能力。

      21.开辟外国人办理签证绿色通道。对符合以下条件、手续齐备的外国人,提供办理签证加急服务,签发日期从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因出(入)境参加会议、执行合同、现场维修、调试、抢修设备,工程维修、艺术指导等,能够出具有关证明的;因探望危重病人、处理丧葬事宜,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老、幼、病、残、孕人员,行动不便者需要办理加急手续的;紧急原因出国,但护照丢失或需要更换护照,已办妥机票或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
      对符合上述前两项条件的,提供口岸签证优先服务。
      说明:按照公安部工作规范的要求,我局对审批同意的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应当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发。为方便有特殊需要的申请人办理证件,我局正式向社会公开承诺对以下四种情况的外国人提供办理加急签证服务,签发日期缩短为3个工作日:一是因出(入)境参加会议、执行合同、现场维修、调试、抢修设备,工程维修、艺术指导等,能够出具有关证明的;二是因探望危重病人、处理丧葬事宜,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三是老、幼、病、残、孕人员,行动不便者需要办理加急手续的;四是护照丢失、更换护照紧急出国,已办妥机票或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目前,外签处、口岸处都开辟了相应的绿色通道。

      22.为中关村科技园区、CBD、亦庄经济开发区等大型外资企业外籍人员集中地区提供当地办理签证服务。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满足中关村科技园、CBD、亦庄经济开发区等“三资”企业密集地区外国人日益增长的办理签证、居留许可的需求,根据中关村、CBD、亦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需求,约定时间、地点,提供集中就近办理签证、居留许可服务。
      说明:针对中关村科技园区、CBD、亦庄经济开发区等大型外籍企业外籍人员相对集中的情况,我局决定应上述地区管委会的需求,按照实际需要约定时间、地点,为企业外籍员工集中受理证件,地点设在属地分局。需要说明的是,此项工作不同于分县局受理公民护照,只是当管委会需要时,通知我局,我局派民警前往受理。

      23.严控消防车警灯警报使用。消防车辆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到达灾害事故现场后,应及时关闭警灯、警报,返回驻地途中必须按正常交通秩序行驶,不得鸣响警报、亮警灯。白天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出动途中,头车可鸣响警报提示,其它跟随车辆亮警灯。夜间(晚22时至早6时)进入居民区范围执行灭火救援任务,车辆只亮警灯、不响警报。车辆驶入居民住宅区、学校时,应适当降低车速,尽量避免使用警报。

      24.面向社会公布保安综合服务电话,全面开展保安稽查投诉服务,促进保安行业管理规范化。面向社会公布保安综合服务电话,电话为64810985,通过此电话向社会各界提供投诉、举报、咨询、查询等服务。此举是大力宣传保安稽查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加强保安稽查队伍的建设,从而强化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保安行业的管理。
      说明:此举是大力宣传保安稽查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加强保安稽查队伍的建设,从而强化对“黑保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保安行业的管理。“黑保安”是指: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经公安机关行政许可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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