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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交管局9月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9月4日至10日,福建省交警联合教育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强化中小学生、家长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出行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一是联合教育部门,周密组织部署。福建省交警总队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转发<9月份开展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工作重点提示>的通知》,对“校车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同时,由教育部门组织部署全省各中小学校配合当地交警部门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宣传周”。福州支队针对学生开展了上交通安全课、召开主题班会、发放宣传品等宣传活动;厦门支队针对家长开展了学生家长会、致家长的公开信等宣传活动;漳州支队针对校车管理人和驾驶人开展了面对面谈话、签订安全责任状等宣传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乘车”宣传活动。泉州支队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了“百万学生文明出行”宣传活动,以公开信的形式联合发出《喜迎农运、文明出行——致全市中小学生一封信》,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宣传作用,要求每个中小学生要争当文明交通形象宣传使者,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南平支队利用电影放映队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采取电影放映队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式,深入闽北卫校、南平农校、建阳一中、考亭中学等20几所学校巡回播放一次交通安全宣传电教片,在广大在校学生中开展文明礼让、拒绝“三超”等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广大中专、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信号”、“各行其道”,养成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寓教于乐。三明支队利用中小学生新学年开学的有利时机,结合实际,主动与学校联系,组织有经验的民警进校园为中小学生讲授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学生们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并在在学校设立宣传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道路交通安全。 三是针对学生家长、校车驾驶人开展宣传。泉州支队纷纷组织民警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知识讲座、普法课等形式,劝导家长不要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及乘坐超载客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载客摩托车等危害和严重后果。宁德支队民警深入各幼儿园向安全负责人及驾驶人通报了今年来辖区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宣传无证驾驶、超载、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签订了安全责任状;龙岩支队以国省道、高速公路沿线村庄为重点,联合村委会、农村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共同开展一次集中宣讲活动,劝告农村群众、中小学生不要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并向运输企业驾驶人发放《夏季安全行车常识》等宣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