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第一季度全省社会治安形势 今年第一季度,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主要表现在: (一)刑事案件八年来同期首度回落。一季度,全省共立刑事案件42216起,与去年同比下降5%。这是自2000年以来全省刑事案件总量在一季度的同比出现的首次回落。 (二)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增幅明显减小。一季度,全省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83914起,同比上升4%,与2007年一季度增幅91%相比明显减小。在发现受理的治安案件中,扰乱公共秩序类案件2213起,同比下降15%;妨害公共安全类案件780起,同比下降29%;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6302起,同比下降20%。 (三)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形势平稳。一季度,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232起,死亡744人、伤2818人,直接财产损失69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5.75%、19.48%、38.86%和19.49%。一季度,全省共发生火灾2128起,死亡45人,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1280.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死亡人数上升外,火灾起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四)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力度进一步增强。一季度,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7328起,与去年同比上升22%,其中破现行刑事案件12483起,同比上升10%,现行命案破案率进一步提高为86.47%,同比上升3.5%。共查破各类犯罪团伙282个,涉案人数1236人,涉案2343起,同比分别上升21%、23%和32%。共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5177人、刑事拘留8644人、移送起诉7062人,同比分别上升1%、3%和12%。 二、省公安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徐立全多次主持召开厅党委会和厅长办公会,对《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有力地推动了厅机关及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领导组织,明确职能机构。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宓建毅为组长,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成聪和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尤长庚为副组长,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鉴于新闻发布会、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途径,省公安厅还成立了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宓建毅为组长的厅新闻发布、政府网站管理两个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厅政务公开工作由厅办公室统一负责,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和机构保障。 (二)制定有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省公安厅根据省政府和公安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制定了《安徽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安徽省公安厅新闻发布制度(试行)》、《安徽省公安厅政府网站管理规定(试行)》三个文件,规范了厅机关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并将三个文件印发各市、县公安机关,促进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开通政府网站,建立信息平台。目前,省公安厅已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218.22.0.154/xxkgweb/),并与省公安厅政府门户网站(www.ahga.gov.cn)相链接。该网站开设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四大类一级信息目录,以及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公告和新闻发布等十二项分类信息目录。通过这些栏目,能够及时把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及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 (四)编制目录指南,推进信息公开。目前,省公安厅已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已发布各类政务信息750余条,绘制并公开行政职权流程图15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表、告知书等8项,内容涉及治安、交警、出入境、消防等各项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公办[2008]148号),加强对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截至目前,全省各省辖市公安局都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互联网上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厅机关及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省公安厅的做法受到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省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务公开交流》(2008年第11期)以《省公安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题,将我们的做法转发全省,加以推广。 三、全省集中换发二代证和开展社区服务情况 (一)全省集中换发二代证进展情况。据统计,我省现有常住人口6500余万人,根据公安部集中换发二代证期间需完成总人口70%换证任务的要求,我省换发二代证的总任务为4550万。截至4月底,全省已集中换发二代证3400余万张,占换发总任务的75.12%。17个省辖市中,合肥市完成了总任务的105.40%,已超额完成任务;芜湖市完成了90.80%;黄山市完成了89.41%;蚌埠市完成了88.78%;铜陵市完成了88.68%;宣城市完成了83.99%;巢湖市完成了81.10%;安庆市完成了80.62%,其他9个市任务完成率也在70%左右。今年是集中换发二代证的最后一年,全省公安机关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社区服务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建立城市社区和农村警务室4150个,配备警务室民警5114人。广大基层民警坚持执法为民,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十项便民利民服务。 1、城乡警务室设立警民联系箱,发放警民联系卡,公布民警姓名、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和监督。 2、民警在警务室接到报警、求助时,立即赶赴现场处理。 3、开展户口、身份证、护照、特种行业场所、网吧等公安机关行政许可等业务咨询。 4、办理暂住人口登记。 5、对辖区残疾人、孤寡老人、军烈属结对帮扶,帮助有特殊困难的人代办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提供上门服务。 6、定期向辖区群众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开展警民恳谈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需求,接受群众评议。 7、民警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有关事项,2个工作日内通知或送达当事人;因故未办结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8、协助家长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管理和帮教工作。 9、帮助或联系解决水、电、煤、气等群众求助的事宜。 10、经常性地开展治安防范和法制宣传等活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城乡社区。 四、全省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006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内容的“三基”工程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省委、省政府将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作为党政工程强力推进。省委、省政府对公安“三基”工程建设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议、省长办公会议先后三次专题听取汇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公安厅《关于全面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作为党政工程推进,并研究解决了一系列长期制约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重大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难题。如:加强公安保障,省财政保障全省76个县(市、区)公安(分)局民警服装经费,全省公安武器弹药经费,省级教育培训经费,并对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确无能力达标的地方给予倾斜,统筹考虑全省公安特警队装备建设,分年度解决150个无房派出所、刑警队建设经费;加大科技投入,省财政5年投入1个亿用于公安重大科技建设,全部解决“金盾工程”一期建设经费并启动二期建设;增加警力,同意三年内全省增加15000名公安专项编制。 今年2月2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深入推进全省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王金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把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作为党政工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对事关公安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决策部署,促进公安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二)全省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解决无房、危房所队513个,为基层所队增添警车2659辆,新增计算机约1.8万台。全省公安机关增编3921名,新考录民警1940名,县级公安机关基层一线警力占其总警力90.7%,派出所警力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47.4%。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公安业务8大基础数据库和28个重点应用系统全面建成,录入各类基础信息4亿余条,初步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警务机制改革创新加速,90.2%的县级公安机关完成了规范机构设置工作,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和现代指挥机制快速推进。民警基本功更加扎实,全省公安机关共完成各类集中培训6.5万余人次,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通过“三基”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工作。与2006年相比,2007年全省公安工作实现了“四降、四升、两稳”:杀人等八类主要刑事案件下降6%,道路交通事故下降6.2%,火灾下降28.9%,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下降20%;破获刑事案件上升12.4%,查处治安案件上升20%,群众安全感为93.1%、上升0.6个百分点,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率为93.8%、上升5个百分点。全省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 五、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服务群众七项措施及开展 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七项便民利民措施。经厅党委同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新推出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七项便民利民措施,已于今年5月1起施行。这七项措施分别是: 1、全面推行将各类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下放到县(区、城区)交警大队。 2、进一步推行在条件具备的驾驶培训学校进行驾驶许可考试。 3、进一步推行电子警务,逐步实行由驾驶培训学校或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交申领驾驶证申请、预约科目考试、修改驾驶人和机动车信息。 4、全面推行将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以外的汽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国产小型汽车登记业务下放至条件具备的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5、进一步推行由具备条件的“4S”店和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办国产小型汽车登记、二手车登记业务。 6、在安徽道路交通信息网(www.ahjtxx.com)上为车主、驾驶人提供记满12分、机动车临界报废等信息查询服务。 7、在市级车辆管理所全面推行低柜台、敞开式服务和车、驾管业务“一窗式”受理。 (二)全省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工作,公安部交管局决定自今年5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国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认真谋划,扎实工作,积极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5月4日,全省共查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599起,使用其它机动车牌证171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4272起,不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 7035起,无牌无证机动车10357起,查获盗抢嫌疑车辆19辆、报废机动车117辆、非法拼组装车17辆,查处无证驾驶机动车577起,行政拘留373人。 目前,专项行动还在继续。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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