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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半月治安播报 2006年10月上半月
作者 : 来源 : 南京市公安局 时间:2006-10-20 字体:   
 
        国庆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以国庆安全保卫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安保措施,不断加强社会面的防范控制,平均每天安排4000余名警力维护商贸区、风景区的治安、交通秩序,为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国庆佳节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10月上半月,全市各类刑事发案与前半月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其中对人民群众安全感影响较大的杀人、伤害、抢劫等八类暴力刑事案件发案比前半月下降6%。目前,全市社会治安继续保持良好稳定。

        虽然当前全市各类刑事发案比前半月有所下降,但目前仍处各类刑事案件的多发时期,抢夺、盗窃汽车、扒窃仍然多发。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下列警情予以重视,积极做好各项防范。

        一、抢夺案件仍有所上升,且白天发案多于夜间

        10月上半月,随着警方对抢劫、抢夺,特别是对驾摩托车抢夺金项链等苗头性案件的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全市“两抢”发案有所下降,尤其是驾摩托车抢夺金项链案件下降明显。但是,全市抢夺发案与前半月相比仍有所上升,且国庆之后上升较快。当前抢夺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驾驶摩托车抢夺不仅占抢夺发案的比重大,占60.4%,且发案与前半月相比仍上升7.4%。二是驾驶摩托车抢夺单独行走或骑车男子手中夹包、自行车车篓里公文包的案件突出,占总数的33.3%。10月5日21时许,高某在栖霞区水吉路附近,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一只黑色夹包,损失600余元。三是白天发案略多于夜间,占抢夺案件总数的56.3%。作案时间随作案人员抢夺手段的不同而呈规律性变化,其中徒步抢夺发案以21至24时为主,驾摩托车抢夺以6至11时为多发时段。四是城市发案多于郊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鼓楼区、下关区发案占总数的52.1%。栖霞区、浦口区以及沿江开发区发案占总数的31.3%。 

        根据当前的发案特点,警方将继续保持对抢劫、抢夺等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按照警情主导警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街面巡防控制网络,将警力部署在易发案的重要地段、时段,不断挤压犯罪分子的作案时空,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多发势头。同时,针对上述警情,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尽量避免夜间独行,独行时最好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不要将随身携带的皮包放在自行车篓里,不要单肩挎包,要将包斜挎在靠人行道的一侧,防止犯罪分子驾摩托车在慢车道上尾随跟踪后实施抢夺。一旦遭遇抢夺,要保持冷静,及时拨打110并告知警方犯罪嫌疑人员的外貌、衣着特征及逃跑路线,以便警方迅速部署警力,开展缉捕工作。

        二、盗窃汽车案件上升幅度较大,居民小区、街巷为多发地段

        10月上半月,全市盗窃汽车案件发案虽然总数不大,但与前半月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当前盗窃汽车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发案时间主要以夜间和凌晨为主,占发案总数的80%。同时,白天发生的汽车被盗窃案件也比前半月上升了4个百分点。10月9日11时许,李某和爱人到某医院门诊部看病,将一辆蓝鸟汽车停放在该医院门诊停车场内,后发现汽车被盗。二是郊区和城郊结合部发案相对突出,其中栖霞区、浦口区案较多,占总数的35%。城区鼓楼区相对多发,占总数的20%。三是发生在郊区和城郊结合部的盗窃汽车案件以乡村公路路边为主要发案处所;城区发案则以居民小区及其附近的街巷、胡同等无人看守的停车场所为主,其中发生在居民小区楼下的占总数的40%。10月7日17时许,顾某将一辆面包车锁好停放在建邺区的某小区住宅楼下,第二天发现汽车被盗。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积极做好车辆的各项防盗工作,加装方向锁、电子锁等防盗设施,确保车辆安全。驾驶员也要增强自防意识,离车时记住锁门关窗。近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就发现了部分车主粗心大意,离车后忘记锁车门、车窗,甚至忘拔车钥匙等情况。同时,车主也不能图方便,随意将汽车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居民住宅楼下、街道小巷等处,要将车停放在有人看护的停车场所,确保安全。

        三、扒案发案有所抬头,公交车内、站台是防范重点

        10月上半月,扒窃案件发案与前半月相比略有上升。国庆黄金周期间,为严厉打击扒窃违法活动,警方及时部署开展了反扒专项行动,并取得预期成效,初步压降了黄金周期间扒窃案件的多发势头,10月1日至7日,全市扒窃发案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但是国庆节后,随着市民的正常上下班,乘坐公交车人数的增加,再加上部分市民经过一周的休息,防范意识有所松懈,公交站台、公交线路的扒窃案件相对多发。全市扒窃案件又有所抬头。10月8日至15日,全市扒窃发案与黄金周期间相比有明显上升。从当前扒窃案件的多发地点来看,发生在公交站台的案件占总数的36.2%,发生在公交车内的案件占总数的34.7%。其中,公交2路、6路、10路、25路等公交线路相对多发;中央门南站地区站台、南京火车站10路站台、新街口东站站台、山西路100路由西向东站台等发案也相对较多。从发案时间来看,发案主要集中在白天上下班高峰期。其中,上午9至10时相对多发,占总数的18.9%;下午17至19时发案较多,占总数的26%。从扒窃分子的作案手段来看,以掏兜、掏包为主。作案人员主要是趁公交车内、站台人多拥挤时,伺机扒窃候车、乘车市民上衣、裤袋内或随身携带包内的钱包、手机等物。10月3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在下关区红山公园35路公交站台扒窃薛某裤子右侧口袋内的手机时,被反扒民警当场抓获。

        针对上述警情,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上下班、双休日等人流高峰时段等车、乘公交车出行时,要将手机、小灵通、钱包等放在随身携带的包内并将包前置于自己的视力范围内,尽量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外衣兜、裤袋里,以防被窃。市民上车后要尽量往中间走,不要挤在车门附近,因为扒手也“喜欢”站在门口,以方便作案后迅速下车逃跑。市民一旦发现被扒窃,要积极争取群众和司售人员的帮助,并及时报警,看见扒手行窃的群众也要积极主动作证。这样,警方才能及时取证,并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扒窃违法活动,惩治不法人员,确保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

                       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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