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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后首次新闻发布会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06-04-19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要求,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于1月8日上午,在我局新闻发布厅举行了我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后的首次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燕和平局长出席发布会并发布重要新闻。本次发布会由市局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组副组长、政治部主任李太平主持。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安根田、宣传处处长文联生、宣传处新闻中心主任兼省厅新闻办主任杨长安等领导出席了本次新闻发布会。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等驻并的中央媒体和省、市各新闻单位的领导、记者40余人参加了发布会。

    市局党委对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常务副局长卫裕民任组长的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任命了我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史水鸿为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会暂定为每半月发布一次,具体时间为每个月的5日、20日上午10时。除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外,对于即时发生的重要新闻、重特大突发警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将根据情况需要,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发布权威信息。

    市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六项:一是省城社会治安情况,包括一段时间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总体情况,公安机关的对策、部署,发生或侦破的有重大影响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二是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及其它治安灾害事故,包括一段时间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及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统计数字,造成重大影响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及其它治安灾害事故;三是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公安机关出台的队伍建设重大举措,一些地方发生的有重大影响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四是公安机关出台的公安法规和公安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包括便民利民措施、各种办事程序规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五是一个时期内可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秩序带来影响的警示性、提示性信息,包括有规律性的违法犯罪、突出的治安灾害事故等信息;六是需要公安机关澄清、消除不良影响事项的新闻。

    燕和平局长在宣布了我局正式启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实行定期新闻发布的消息后,对我市公安机关2003年的主要工作通过媒体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行了汇报,并通报了2003年全市社会治安情况及春节前夕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史水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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