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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一周主要警情提示(1月1日至1月7日)
作者 : 来源 : 公安部 时间:2007-01-10 字体:   
 
    本周,首都110报警服务台接报的刑事类警情与上周相比有所上升。通过110快速出警,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39名。 

    入室盗窃类警情主要分布在:朝阳区的来广营、十八里店;海淀区的东升、田村、海淀镇;丰台区的六里桥、岳各庄;案发时间主要集中在凌晨和深夜。撬砸汽车类警情主要分布在:朝阳区的劲松;海淀区的羊坊店、东升;丰台区的岳各庄、玉泉营;案发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晨和傍晚。扒窃类警情主要分布在:西城区的展览路;崇文区的崇文门;宣武区的;朝阳区的三间房、朝外大街、十八里店;海淀区的清河、中关村大街、海淀镇;丰台区的六里桥;案发时间主要集中在上午、下午和傍晚。诈骗类警情主要分布在:朝阳区的劲松、建外、十八里店;海淀区的海淀镇;丰台区的太平桥、六里桥;石景山区的苹果园;发案时间主要集中在白天。盗窃机动车、非机动车类警情主要分布在:东城区的北新桥,宣武区的广外;朝阳区的建外、十八里店;海淀区的北太平庄、恩济庄、清河;丰台区的六里桥、马家堡。 

    为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元旦前夜,首都警方共出动警力1.2万余人,组织群防力量23.5万余人,加强全市社会面巡逻查控工作,劝阻、制止非法燃放行为多起。在警方与广大百姓的共同努力下,元旦期间各大医院和急救中心未收治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的群众。但京城仍有少部分群众,不听劝阻,在五环路内燃放烟花爆竹。在警方工作中发现,个别燃放人仍在贴有禁放标志的文物古建、加油站、医院等国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八类禁放点燃放。警方提示:春节临近,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选购烟花爆竹时要察看内、外包装上是否贴有防伪标志等。 

    对于销售烟花爆竹的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在销售期间按照销售、存放、消防、安全等规范程序操作,守法经营。同时也要协助公安机关作好宣传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经营不能忘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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