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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提示:提醒商家顾客岁末购物高峰期应注意防盗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10-02-09 字体:   
 
  
  又到岁末,正值购物高峰期,各种商场和店面都极有可能被窃贼盯上。无论对于店家或顾客而言,防盗工作都十分重要。日前,厦门警方通过《厦门日报》提醒广大商家和顾客购物时应注意防盗。对于商家来说,窃贼最擅长使用的伎俩,就是以要买东西为由,把店员支开,而后将店内现金或货品拿走,逃之夭夭;对于顾客而言,小偷往往几个人联手作案,有的挡住店员和其他人的视线,有的趁机将顾客留在试衣间外的提包拎走。对此,警方提醒市民,在商场购物时不要只把注意力集中在商品上,要注意看好自己的包;不要轻易暴露包内财物或当众数钱;不要随意将包放在柜台上、车筐内或远离视线的地方;尽量不要将存折、信用卡与身份证同时放在包内,特别是不要用身份证上的门牌号、生日等信息做银行卡密码,以避免在财物丢失之余,还要承受更大的损失。警方同时提醒商家,顾客多时务必配足店员,且不要一心扑在买卖上,要多留一个心眼,注意观察有无别有用心的顾客;切忌店里只留一个人,被窃贼轻易转移视线。另外,有条件的店面最好安装监控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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