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公安报北京2月27日讯 记者李刚报道: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决定,今年2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公安部等九部门今天联合召开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08年工作,部署2009年“三电”专项斗争。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宣读了表彰2008年“三电”专项斗争220个先进集体和500名先进个人的决定,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焕宁作了动员部署。
会议强调,一要继续在打现行、破积案、打团伙、追逃犯上狠下功夫,形成凌厉攻势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各种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二要开展“三电”企业安全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单位落实防范责任,增加防范投入,健全治安保卫机构,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自身防范水平。要加强企地协作,充分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建立完善“三电”设施巡护机制。三要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督促业主严格遵守站点备案、物品登记、流向查验和情况报告等制度。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处罚抄告等制度,严肃查处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切断犯罪分子的运赃销赃渠道。
四要继续发挥各部门和“三电”行业的优势,大张旗鼓地做好“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居区、收购站点集中地的宣传教育。要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重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五要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不断完善党政领导挂帅、公安牵头、部门联动、“三电”企业参与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实行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
据了解,2008年的“三电”专项斗争有力地遏制了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势头,期间,全国电力电信广电行业发生的此类案件比2007年同期分别下降22%、35.2%和16.3%,全国挂牌整治重点地区均达到了发案控制的预期指标。“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三电”企业事业单位紧紧抓住专项斗争的有利契机,切实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共新建保卫机构353个,新增了保卫人员,加大了防范资金投入,增设了技防设施。
|